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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会计实操文库原材料成本核算(移动加权平均法)甲企业采用期末加权平均法核算原材料,6月初,库存原材料成本2万元,材料100O千克,6月2日新购入材料500千克,1.2万,6.10日领用原材料1300千克。6月20日,甲企业,购入原材料2000千克,价款3.8万元,25号领用1300千克。做甲公司10号、15号材料领用成本。加权平均法优点是能够更准确反应库存的成本,但月末的计价方式,让其应用很受限,在业务量大,业务频繁的企业很难应用。而移动加权平均法则可以做到,既能合理反应真实库存成本,又能记录频繁的业务发生。1.计算公式加权平均单价二(库存存货成本+本次入库存货实际成本)/(库存存货数量+本次入库存货数量)2、案例: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核算6月2日购入材料后单价=(20000+12000M1000+500)=21.336月10日领用材料成本=21.331300=27,733.33借:生产成本一直接材料27733.33贷:原材料27733.33库存成本=32000-27733.33=4,266.676月20购入材料后平均单价二(4z266.6738000)/(200+2000)=19.216月25号领用原材料成本=19.21x1300=24,973借:生产成本一直接材料24z973贷:原材料24z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