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蚕桑产业发展扶持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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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县蚕桑产业发展扶持工作方案为不断发展壮大我县蚕桑产业,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实现持续稳定增收,根据县蚕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6)(办发2022)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立足特色,发挥优势,按照我县“1633”工程要求,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把蚕桑产业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相结合,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县蚕桑产业快速发展,重点发展已经建成示范点的村、屯,实施整村整屯推进,到2024年底累计种植桑园面积达2.2万亩。二、2024年度县蚕桑产业发展扶

2、持政策(一)2024年度新种桑园、蚕种扶持政策1 .补贴对象:符合蚕桑产业发展规划、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2 .补贴标准:桑苗:新种桑园面积1亩以上(含1亩),种植成活率要达90%以上给予补贴,补贴人民币800元/亩。蚕种:正常养蚕后,按第一批养蚕张数一次性给予补贴,第一批次养蚕5张(含5张)以下补贴人民币100O元/户,5张以上增加补贴人民币200元/张,最高补贴人民币5000元/户。(10克蚁量=1张蚕种)3 .补贴方式:采取先种先养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4 .补贴资金来源:1.脱贫户、监测对象(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财政衔

3、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2.面上户为县本级财政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二)蚕茧收购扶持政策1 .补贴对象:我县辖区内收购或销售鲜茧的经营主体(收购经营主体为县辖区内收购鲜茧的企业或村集体;销售经营主体为县内养蚕的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补贴依据:收购主体出具的正式发票)。2 .补贴标准:(1)按鲜茧销售数量给予我县辖区内收购或销售鲜茧的经营主体各2元/公斤的补贴。(2)实行我县辖区内销售经营主体最低保护价40元/公斤(详情见保护价方案)。3 .资金来源:县本级财政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三)2024年度县级育苗、小蚕共育、收购中心建设扶持政策1 .建设一

4、个县级育苗中心。建设内容:育苗基地30亩以上(含生产用房、育苗用地、水肥一体化设施、仓库、冷库等),以实际建设预算为准,投入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 .建设一个批次生产500张三龄蚕种的小蚕共育中心。建设内容:自动化育蚕室500平方米;自动化机械设备一套(配套区内最先进、实用共育蚕具,推广叠框育小蚕共育技术);蚕沙无害化处理池40平方米;建设配套桑园50亩;配套生产生活办公设施200平方米;以实际建设预算为准,投入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包括图纸设计和预算费,安装通风设备、消毒机等设备,建设劳工及其他辅助建材投入等费用)。3 .建设1个县级鲜蚕茧收购中心。建设内容:5亩厂房(含办公室、住

5、宿、仓库、烘干房及设备等),以实际建设预算为准,投入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4 .建设实施:县政府指定国有平台公司建设,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建技术团队指导实施。5 .产权归属:国有资产6 .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上级补助或县本级财政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三、实施程序(一)项目计划补贴对象根据本方案明确的项目范围选定项目,向村(社区)委会提出项目计划申请(附件2),由村(社区)委会汇总填写村(社区)2024年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1)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签署审核意见(附件2),填报乡(镇)2024年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2),并在

6、自然村(屯)、行政村、乡镇三级同步公示10天(附件4-1、4-2)o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农业农村局。10天内县农业农村局完成编制项目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并批复各乡镇。(二)项目验收申请1.补贴对象实施既定的特色产业符合验收标准后,填写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5)交给村委会(有特殊情况的,可委托村委填写)。村委会负责将补贴对象申请项目验收所需材料逐项审核盖章后,汇总报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补贴对象所需材料包括: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5);补贴对象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账户复印件、桑苗、蚕种购买或鲜茧销售票据、桑园种植或养蚕现场照片。(三)乡镇组织验收乡(镇)

7、人民政府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组(验收组成员不少于2人,由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等组成)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统一验收,留存每个补贴对象的验收影像资料(每个项目不少于1个验收图片,图片要有补贴对象、验收组成员),签署验收意见(附件5),填写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6)。(四)验收结果公示验收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将验收结果在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屯)三级同步公示10天(附件7-1、7-2)o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24年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结果确认表(附件8)抄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局等相关单位

8、成立复核组抽30%户复核并给出复核意见(附件8)。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乡镇对有异议的事项重新核验。(五)资金拨付。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复核确定的补贴对象及金额,填写2024年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9)报县农业农村局复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获得批准后,由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蚕桑特色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发放到农业农村局一卡通代发户,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管理系统将兑付凭证和补贴发放数据推送至代发金融机构,通过代发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汇入补贴对象“一卡通”指定银行账户。县农业农村局保留请款材料复印件(含相关电子版)作记账凭证。(六)公告。完成补贴资金拨付到户一个月内

9、,乡镇人民政府将确定的补贴对象及金额,在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屯)同步公告(附件10-1、10-2)O四、保障措施(一)明确责任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蚕桑特色产业项目实施,牵头组织各部门抽查复核;定期向上级提供特色产业发展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并报县人民政府;并负责发放蚕桑产业补贴项目补贴资金,并建立完善相关项目台账。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蚕桑特色产业发展补贴资金,做好资金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蚕桑产业补贴项目,审核补贴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并组织项目验收。(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要组织发动本乡(镇)干部、各行政村(社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村干部指导农

10、户发展产业,申请补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多种类型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产业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村(社区)、到屯、到户、到人。及时公开补贴程序、补贴对象、补贴项目、补贴标准等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完善管理服务。县、乡(镇)要建立补贴项目管理服务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县、乡(镇)人民政府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到项目点进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蚕病防控、生产发展等关键难题,推动项目可持续发展。加强补贴项目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鼓励和引导经营主体与农户签订订单合同、产品包销合同,解决补贴项目产品的销路问题。(四)强化监督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统

11、筹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定期要对蚕桑特色产业补贴项目进行指导。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县级财政部门、县级审计部门依法对项目的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按规定严肃查处。各乡(镇)要成立补贴资金监督小组,对补贴资金的项目审批、实施、验收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补贴项目实施情况纳入监督范围。(五)严肃执纪问责O严格工作纪律,补贴对象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将按规定取消其补贴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财政资金,并计入相关部门诚信黑名单。县、乡(镇)两级相关人员在实施补贴项目过程

12、中,存在优亲厚友、瞒报虚报、套取国家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严惩。相关部门、乡(镇)、村(社区)在实施补贴项目过程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依法依规处理。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执行不到位,蚕桑补贴项目推进不力的,将按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分数,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加强台账档案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补贴项目台账清单要求,分类归档形成管理台账,台账资料包括以下内容:项目计划发展申请表、验收申请表、验收汇总表、验收公示照片、资金拨付表、有效证件复印件、“一卡通”账户复印件、项目现场照片、资金往来凭证、公告公示、资金拨付材料等全过程的纸质和电子材料。纸

13、质台账材料要分别送县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案。同时,各乡(镇)、村蚕桑补贴相关材料应归入乡(镇)、村两级档案。附件:1.2024年各乡(镇)任务规划表2.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发展申请表3-1.村(社区)2024年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3-2.乡(镇)2024年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4-1.公示(村级、自然村(屯)同步公示模板)4-2.公示(乡(镇)同步公示模板)5.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表6.2024年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7-1.公示(村级、自然村(屯)同步公示模板)7-2.公示(乡(镇)同步公示模板)8. 2024年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结果确认表9.

14、 2024年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10-1.公告(村级、自然村(屯)同步公示模板)10-2.公告(乡(镇)同步公示模板)11.县特色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工作流程图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发展申请表乡(镇)村(社区)屯时间:年月日申请人签名(指模)身份证号码户主姓名申请户属性口脱贫户、监测对象口家庭农场、合作社口面上户联系电话一卡通账号计划项目内容计划发展产业名称计划发展产业地点计划发展产业规模计划申报补贴金额计划实施时间乡镇审核意见经审核,该户申请的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内容符合2024年度县蚕桑产业扶持方案要求,同意实施该项目。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年月日村(社区)2024年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村(社区)民委员会(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序村(社区)屯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申请对象属性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数(人)开户行一卡通账户产业项目名称申报规模(亩、张、公斤)申报补贴金额(元)备注单位负责人签名:填表人签名:填表人联系电话:备注:身份证号码填写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填写申请人电话号码。乡(镇)2024年蚕桑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序村(社区)屯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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