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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H作方案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办函2024)XX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实现“两个坚决、四个下降”的目标,即:坚决确保2024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在全县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为省第XX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
2、道路交通环境。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一是要严格落实XX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并督促落实责任。二是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纳雍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连户”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农村交通安全治理;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三是要落实乡镇(街道)干部、村(居)两委人员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3、工作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X月底。)2.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在节假日、赶集赶场、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
4、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X月底。)3,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相关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农民集体出行服务保障;鼓励学校采取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措施,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X月底。)(一)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4 .严格监管运输企业。一是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
5、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人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范围运行等违法行为,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二是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条军规”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XX”等一系列规定。三是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督促企业每月至少对辖区所有客运企业分批分次开展1次全覆盖的安全警示大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5 .严格监管货运安全。深入推进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
6、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严格落实落户检验,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予落户。对货运站场、矿山、煤场、砂场、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开展集中检查,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装载、违规放行超载车辆的,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全面启用全县货运交通治超点,推进治超联合执法检查,强化路检路查,对“百吨王,货车违法上路的,一律按规定从严从重处罚。(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能源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纳雍公路管理段、县税费监控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6 .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
7、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7 .严格检验机构监管。严把货运车辆检验检测和登记入户关,对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达不到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予登记入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徇私舞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
8、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8,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持续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高中央隔离护栏本质安全水平,优化重点路口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推动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XX公路管理段、县公安交警大队、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9 .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3人及以上交通事
9、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逐一核查比对整改落实情况,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隐患消除到位。(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10 .开展公路安全提升行动。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推动在全县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安装减速带,对符合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等条件的路口路段,全部完成“三必上”“五必上”改造措施。(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纳雍公路管理段、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
10、4年12月底。)11 .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全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纳雍公路管理段、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12 .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针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重要时段部署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净化道路交通通行环境。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严把高速公路入口
11、关,强化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重型货车、低速货车的检查登记,对“三超一疲劳”、货车尾灯不亮、放大字号不清晰等安全风险进行检查过滤,最大限度减少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加大对公路防护网缺失、破损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严肃整治行人上高速行走等违法行为,净化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推动“一路多方”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13 .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12、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震慑力度,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14 .严格摸排查处。深入落实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将非法营运整治纳入村规民约进行管理,利用发挥网格员、乡镇村组干部“人熟地方熟”的优势,全面摸排“非法营运”车辆人员线索,通过上门打招呼、与驾驶人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强化源头监管。精准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
13、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15 .严格依法惩戒。严格依法落实非法营运顶格处罚和严厉追责措施,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对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
14、12月底。)(六)全面深化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16 .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联合外卖、快递、客货运、保险等行业企业,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加强执法劝导巩固安全习惯,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大幅下降。(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17 .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
15、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X月底。)(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18 .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对高速公路沿线周边村寨进行走访入户,常态化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宣传教育,签订安全承诺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X月底。)(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19 .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行业管理及执法监管部门要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及时共享气象
16、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将团雾、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信息通过导航终端实时发布预警提示,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提醒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防范化解驾驶人不熟悉山区道路、雨雾凝冻等恶劣气候带来的行车安全风险。对因恶劣气候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纳雍公路管理段、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20 .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救治效率。建立完善警医联合接警、同步出警的医疗应急救援机制,健全交通事故伤员入院急救“绿色通道”,采用视频接力、绿波放行、警车带道、摩托车疏导等多种手段,切实保障救护车辆的优先通行权;整合全县医疗资源,成立交通事故应急快速反应的医疗救治专家队,建立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