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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耕地卫片监督图斑核实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卫片监督方案(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2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耕地卫片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耕地卫片监督图斑核实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开展耕地卫片监督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决策部署的要求,通过耕地卫片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我县耕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及农业设施
2、建设用地的行为,进一步落实县、乡、村耕地保护主体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二、工作任务(一)核实耕地卫片图斑。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联系技术单位,对下发的耕地卫片“非粮化”图斑进行分析比对,实地核查。乡镇人民政府对图斑外业核查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按时上报核实成果,并对真实性负责。1.核实图斑具体情况。包括每个问题图斑种植主体、种植时间等信息,建立图斑信息台账。2 .分门别类,划分图斑发生时间。按照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2020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
3、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将图斑分类划分为2020年11月4日前后两个阶段。3 .做好与林业保护图叠加分析。逐个地块调查举证是否有林权证及核实种植时间等信息。4 .复核国土三调成果情况。将耕地卫片图斑与国土三调成果叠加分析,核实三调是否有错调图斑信息。5 .建立图斑核实整改档案。对核实确认的问题图斑,各乡镇要建立整改台账,做到“一图斑一档案”,要对核实整改的图斑档案按图斑编号顺序分装,做到有目录、有整改情况简介、有图斑信息、有举证材料;属整改恢复耕地的,要有整改前后对比相片。(二)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操作性、针对性强的整改
4、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配合,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三)整改纠正问题图斑。按照政策要求划分整改类型,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恢复为耕地的必须恢复,该追究责任的必须追究责任。(四)核查、评估整改情况。一是县整改办(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全县耕地卫片整改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并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实地检查评估各乡镇耕地卫片图斑整改落实情况,对违法图斑严重或工作不力的乡镇进行重点督导。三、整改要求(一)对在2020年11月4日后占用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要最大限度整改恢复为耕地,坚决消除违法状态。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整治一宗。(二)对在2020年11月
5、4日前,占用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按实事求是、稳妥审慎处理的原则,不能“简单化”“一刀切”,不能强行简单恢复,要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整改的原则稳步推进整改工作。积极发动群众进行恢复整改,引导群众对整改恢复期限作出明确承诺。各乡镇要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自查自纠:2021年12月31日前,向县整改办报送本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和初步整治成果;2022年1月20日前,向县整改办报送本乡镇最终整治工作成果明细清单、整治成效及工作报告。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耕地卫片监督图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统筹组织我县耕地卫片监督“非粮化”问题图斑整改的督促指导
6、工作。(二)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各乡镇各部门要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24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函(2020)27号)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按照自治区林业局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林生发(2021)15号)要求,林业部门要牵头统筹协调遏制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尽快制定田长制方案,抓好耕地保护工作。林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三个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共同解决技术
7、方面的难题。(三)强化整改,坚决遏制增量。对耕地卫片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图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督促抓好整改工作。要加大对问题图斑的整改力度,该复耕的要坚决恢复耕种条件;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移交有关执法部门从严查处。对典型问题案例要实行公开曝光、公开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法依规依纪移送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四)推行田长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乡镇要在2022年1月30日前制定出台田长制工作方案,尽快组建成立县、乡级田长办,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行为进行全面监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长效监管机制。(五)落实人员、经费保障。要选好技术服务单位,加强经费保障,将经费纳入预算。同时做好人员技术培训,充分发动乡、村干部配合开展工作。(六)加强宣传报道。各乡镇要深入开展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宣传报道工作,为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和保障粮食安全营造浓厚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