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1240357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1.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全面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关于全面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关于全面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关于全面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关于全面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关于全面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全面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全面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全面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为促进我市建筑业发展壮大,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业的支柱产业地位,提高建筑业总产值,增加财政收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我市建筑业产值稳增长工作的目标“十四五”(2021-2025年)期间建筑业产值预期年均增长保持在7.5%以上,建筑业支撑作用更加明显。二、积极优化行业结构,坚持扶强扶优战略积极引进市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建筑企业。鼓励市外大型建筑企业在我市注册核算的独立法人单位(子公司),或通过兼并、重组

2、本地施工企业方式落户我市,并在我市注册企业承揽项目。鼓励市外具有建筑业资质证书的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建筑服务企业落户我市,并在我市注册企业承揽业务,具体措施如下:(一)新引入企业奖励。对新引入我市本级的建筑业企业并纳入市企业一套表统计库、实行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的(承诺5年内不迁出市),注册满一年后按施工总承包特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注册地迁入我市受到奖励的企业五年内迁出本市的,将追回全部奖励资金。企业自总部迁入我市后的第二年起,按本市企业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奖励和扶持政策。(二)鼓励企业增产增收。一是创造条件鼓励

3、本市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自企业注册之日起,本市建筑业企业(指注册地在市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下同)纳入市企业一套表统计库、实行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后,对主营业务为建筑业且年建筑业产值首次超过0.5亿元、0.8亿元、1亿元、1.5亿元、2亿元、5亿元的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0.5万元、0.8万元、1万元、1.5万元、2万元、5万元的奖励(同一年度同时达到多项奖励标准的,按最高项给予奖励)。二是对年建筑业产值超过10亿元且增幅超过15%的本市建筑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三)鼓励本市建筑业企业参与承接市内工程。鼓励本市企业积极参与或与具有相应资质和业绩的外地企业以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我

4、市大型公共建筑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本市企业承接政府采用PPP等融资模式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建设项目。(四)支持企业总部及基地建设。对在我市设立总部的建筑业企业,符合我市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并按规定程序认定的总部企业,优先满足总部企业办公用地需求,优先享受我市鼓励和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三、鼓励建筑业企业晋升资质等级(一)鼓励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最高资质等级提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专业承包一级或增加二级及以上总承包资质,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3万元、1.5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本市勘察设计企业由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晋升为工程设计行业甲级的,当年一次性奖励

5、3万元。对获得晋升资质等级奖励后五年内迁出本市的企业,将追回全部奖励资金。(二)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建筑劳务公司转为专业作业企业的,给予企业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鼓励实施积极扶持措施(一)免收城市道路挖掘费。对已注册在我市本级且纳入市企业一套表统计库、实行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的建筑业企业承担的施工项目,经批准的城市道路破挖工程,施工单位按审批要求做好道路修复,免收城市道路挖掘费。(二)缓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纳入市企业一套表统计库、实行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的市本级建筑企业承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申请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缓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三)优化招投标评

6、审方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设置针对本地建筑业企业的评分条款,并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履职考核结果作为评审因素,具体评审方法以考核办法及考核通报为准。(四)充分鼓励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的示范效应。支持和鼓励我市建筑业企业或有我市建筑业企业参与的联合体投标人积极参与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含房地产建设、市政、交通、水利工程)投标。(五)鼓励企业在市外承包建设工程。对已在我市市本级注册且纳入市企业一套表统计库、实行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的建筑业企业在市外承包建设工程年产值达1亿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六)对企业承接市外项目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企业开户银行对在

7、市外承接造价1亿元以上工程,且符合信贷政策和贷款条件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资金。五、鼓励我市本级的施工企业创优争先积极实施优质优价,对本市建筑业企业给予下列资助或奖励:(一)企业总承包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建筑行业质量、安全奖项的,给予企业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自治区、设区市市级同等质量、安全奖项的,分别给予企业8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工程获得多个奖项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二)对开展全区、全市的观摩性项目的本市建筑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的奖励。(三)对本市建筑企业获评优质工程奖、自治区和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其新开工项目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业主应在现行规

8、定的拨付比例标准上增加10%o六、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高新技术企业和装配式建筑工程装备制造、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推广装配式建筑示范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应在土地出让相关文件中明确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在以划拨方式供地的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等国有投资项目中应明确一定比例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设,并在初步设计时予以明确。土地出让时未明确但开发建设单位主动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方式且装配率达到30%的商品住房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在办理规划审批时,依据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其外墙预制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超过该栋住宅地上

9、建筑面积的3%o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等国有投资项目,建造增量成本纳入建设成本。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七、其他事项(一)申请奖励的企业应在3年内(新注册为本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严重违反建筑法、税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失信等情况发生。(二)同一企业获得多个奖励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对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纳税的地方留成部分。(三)企业所得奖金的30%(最高以绩效考核为准)可用于奖励企业经营管理团队、突出贡献团体或个人。(四)本意见的奖励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列支。(五)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六)本意见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