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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大学本科生体育课程管理规定大学体育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全面发展高素质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结合我校培养目标,紧扣我校人才培养特色,特制定本规定。一、体育课程基本要求(一)体育课是我校本科生的必修课程,分布在第一至第四学期,共4学分,含一个必选项目(游泳)1学分和兴趣选修项目3学分。学生须通过第一至第四学期的体育课考核,获取相应的学分。(二)我校体育课为学期选项制,按年级和学期开设,男、女生分班上课(体育舞蹈、游泳和舞龙舞狮除外)。在校期间,学生在四个学期内至少选择2个体育专项,游泳项目必选
2、且限选一次,其他项目可复选。每学期学生通过教务系统选定体育项目后,不得更改。二、体育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体育课的成绩每学期根据教学要求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内容包括课程专项、身体素质、课堂表现、班级课外竞赛。所有考核与测试要求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三、体育课程重考、重修、免修及缓考办法(一)重考:每学期体育课程总成绩不及格者,可重考。必选项目最多可重考四次(重考通过不可再次重考),兴趣项目只能重考一次,重考及格获得课程学分。重考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初。(二)重修:体育课总成绩不及格者,可直接选择重修。重考后课程总成绩仍不及格或因缺课达到总学时1/3(含)以上被取消期末考试资格者,须重修。课程重修及格获
3、得相应课程学分。(三)免修:学生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课程学习时,须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免修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校医院审核、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和本科生院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执行。(四)缓考:学生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课程考核时,需考前在教务系统中提交缓考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任课教师、学生所在学院、校医院和本科生院批准后方能缓考。缓考考试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初。缓考考试成绩按照期末考试成绩占比核算课程总成绩。四、在学校规定的最长有效修业年限内,我校本科生(含港澳台学生、双培生,不包括国际留学生)须参加四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且测试达标。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具体要求详见XXXX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办法。五、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XXXX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六、本规定自2022级学生起执行。七、本规定由本科生院、体育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