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心得体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5月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心得体会.docx(2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心得体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在准确知纪中知行知止。有所知才能有所畏,有所畏才能有所止。要“知行”,知道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的危害性,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哪些行为会受到惩处,在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时,自觉
2、按党纪的具体要求办,用实际行动做到心中有党、有民、有责、有戒。要“知止”,把“不可为”的红线画好用实,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说的坚决不说,管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绝不越界、不越轨,从严从实干好分内事、尽好肩上责,在知行知止中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彰显新作为。要在用心学纪中锤炼党性。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o学习条例必须原原本本反复学,在逐章逐条、逐字逐句潜心学习条文内容的基础上,用心体悟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力求做到知其言又知其义,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精准把握纪律标尺。要新旧对照结合学,重点对新增条款、修订细节进行深层次解读,明晰新旧条例区别和修订完善的内涵意义,
3、鉴往知来、融会贯通。要以案释纪深入学,通过运用相关的违纪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厘清违纪类型,明确行为定性,把握量纪尺度。同时,要以案说纪强化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提高思想境界、增强党性觉悟的过程。要在对标明纪中检身正己。公生明,廉生威。要坚持内化于心,从内心尊崇纪律、敬畏纪律,以条例为镜子,正衣冠、端品行、树形象,持续用理想信念、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筑牢遵守纪律的思想根基,使纪律由“他律”变为“自律”,养成纪律自觉,严格约束自己,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努力练就“金刚不坏之身”。要坚持外化于行,牢记打铁还须自身硬的要求,要有“日
4、日知非、日日改过”的自律自觉,坚持思想锤炼从严、工作标准从严、作风养成从严、自我约束从严,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使自己的一言一行完全置于党纪党规要求框架内,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在严格守纪中担当作为。学纪、知纪、明纪,最终落脚点在于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能够严严实实、本本分分地守纪。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把条例贯通于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党员干部习惯于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坚持正确的执纪导向,做既有刚性力度又有柔性温度
5、的执纪执法者,精准把握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推动“三个区分开来”规范化,以严管厚爱持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从而更好地实现政治、纪法、社会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稿:精准把握条例主旨要义,牢记六大纪律,真正将其作为言行准则同志们:本次党纪学习教育强调要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23年对条例进行修订,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
6、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今天,重点从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方面做一次宣讲,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对条例关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要求有更深入的理解。一、严明政治纪律是首要要求,要把政治纪律摆在突出位置,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条例开宗明义,将“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作为制定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了党的
7、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在总则中,突出纪律处分工作遵循的首要原则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着重强调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等等,这些都明确了条例确保全党讲政治的监督保障作用。第一,深入理解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条例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首先,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条例进一步充实完善各
8、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把“两个维护”的要求贯穿始终,推动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明确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底线要求。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充实完善政治纪律部分的处分条款,有利于精准认定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及时发现和清除政治隐患。比如,关于坚定政治信仰。在总则中增写“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内容;在第五十二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关于践行政治忠诚。在第五十六条中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
9、义行为的处分规定。最后,以更高标准保持政治上的先进性纯洁性。条例抓住政治纪律这个纲,带动各项纪律严起来,把政治要求体现在党的各项纪律当中,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更高的政治标准,确保党在政治上的先进性纯洁性。比如,针对党员干部在党和国家事业中不履行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在多个条款中进一步明确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处分规定。增写了“新官不理旧账”的处分规定,增加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有利于完善责任链条,促进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第二,严格遵循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基本要求。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两个维护
10、”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为此,条例在第五十六条中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二是树立正确政绩观。实践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固守错误的政绩观,将高质量发展要求抛诸脑后,贪大求洋、盲目蛮干,甚至把个人利益掺杂其中,竭泽而渔、劳民伤财,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所以,条例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三是促进对党忠诚老实,维护
11、党的团结统一。政治纪律的根本是对党忠诚。从执纪监督中可以看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说到底是为了提拔重用而投机钻营、搞旁门左道,本质上是缺乏政治定力和政治自律。条例在第五十四条增写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并新增第五十五条,明确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以及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以坚决打击此类具有严重政治危害的非组织行为。四是规范政治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条例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在第五十二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六十九条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明确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加强思想
12、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在第七十条增写对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二、严明组织纪律是独特优势,将其作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党的纪律观念,严守组织纪律,带头模范遵守党章和党纪党规,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努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要顾全大局、淡泊名利、作风正派、管住小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建立健全教育长效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党的纪律约束、法律约束和制度监督
13、。促使党员干部提高纪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自觉严守纪律,抵制党内建“帮”立“派”、团团伙伙,推动形成民主务实的良好风气。第一,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是贯穿党的建设始终的重大课题。正是因为建立了严密有序的组织体系,我们党才能行动起来“如身使臂、如臂使指”,由一个只有几十名党员的小党成长为长期执政的世界第一大党。这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区别于世界上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正是因为建立了严密有序的组织体系,我们党才能行动起来“如身使臂、如臂使指”,由一个只有几十名党员的小党成长为长期执政的世界第一大党。这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区别于世界上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分析这些年查处的违
14、法乱纪案件,栽跟头的人都是从淡漠组织观念、放松组织纪律开始的,有的思想上左右摇摆,有的工作上讨价还价,有的情感上虚情假意,究其根源就在于没有厘清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党员干部的职务有高低、岗位有差异,但在强化组织观念上的要求是一致的,只有心怀“我是组织的人”这一朴实情感,时刻做到保持一致而不另搞一套、维护团结而不拉帮结派、服从组织而不我行我素,为官从政才能保持定力,干事创业才能不偏方向。第二,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重在时时砥砺处处践行。条例新增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存在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或者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的
15、,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通过充实惩戒规定,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落到实处。第九十一条对党员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超出批准范围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在第八十条新增规定,对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达到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程度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通过完善上述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强化组织意识,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做到对组织忠诚老实、光明磊落。党章规定“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条例将推动服务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作为重要着力点,在第八十六条增写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
16、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提供纪律保障。三、遵循廉洁纪律行为准则,将其作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章还明确规定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反对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侵犯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公共财物管理制度。第一,划定党员不可触碰的廉洁底线,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条例坚持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在总则部分要求“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