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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街道刑满释放人员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现根据全省刑满释放人员教育管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关于开展XX区刑满释放人员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综治办统筹协调,司法所、派出所配合建立健全信息核查比对机制严格落实重点帮教对象排查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跟踪抓落实要求,力求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一、信息比对数据对接(完成时限2-3月份)(一)开展比对补录。司法所与派出所衔接配合比对安置
2、帮教信息管理系统与公安系统中的在册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包括人员名单、基本信息),查缺补漏,确保双方信息一致、准确。(二)倒查衔接情况与第一次见面情况。司法所及时对在册人员的信息进行倒查:是否衔接前一个月开展信息核查,是否按重点、一般帮教对象分类衔接,重点帮教对象是否落实必接必送,重点帮教对象相关情况是否通报派出所和综治办,第一次与安置帮教对象见面时间是否超过5个工作日,见面后是否及时成立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三)核实人员去向。司法所与派出所配合比对现有安置帮教对象现居住地、工作所在地、人员去向等信息情况,对于去向不明者,及时上报综治办,由综治办督促派出所、村居(社区)、安置帮教对象亲属等力量
3、开展查找工作。(四)核清重新犯罪人员情况。司法所与派出所配合梳理是否有安置帮教对象涉案被捕、强制隔离戒毒等情况,对重新违法犯罪人员基本信息、原犯罪信息、重新犯罪时间、重新犯罪罪名及刑期进行汇总。(五)做好重点人员走访。由司法所提供重点帮教对象名单,综治办督促各村居(社区)干部联合派出所社(片)区民警对重点对象逐月做好走访谈话,及时掌握其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及动态表现,走访记录登记相关材料由司法所汇总建档,落实“一人一档二二、全面梳理边查边改(完成时限4-5月份)(一)做好对14类、“六失”等重点人员排查。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共同加强对有明显重新犯罪倾向、刑释前未核实姓名身份地址的、“三无人员”
4、“六失”等各种严重疾病的、发生家庭重大变故的、曾有过吸毒史的、参加过邪教组织的、涉黑涉恶的、涉黑涉恶重新犯罪的、涉恐的、涉爆的、刑满释放后去向不明等重点人员的排查,并报司法所汇总,建立台账。(二)做好报告、通报、备案、查找工作。对于14类、“六失”等重点人员排查结果,报告同级党委政府、通报至公安机关,定期向上级部门备案。对于下落不明人员,采取有效查找措施,实行销号清零管理。(三)做好“双列管”工作。刑满释放人员释放后不愿回原户籍所在地的,司法所应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级安帮办登记在册,掌握去向,以便县级安帮办与流入地安帮办定期通报。(四)做好心理干预和疏导工作。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共同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对“六失”等类型的刑满释放人员,开展至少一次心理疏导和干预,并根据需要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积极开展思想政策教育,及时疏导化解苗头隐患,无法化解的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防止引发个人极端案事件。(五)落实帮扶政策和救助措施。对于排查出符合政策的特殊困难人员,综治办统筹联合司法所、派出所、民政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解决安置帮教对象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三、整改提升(完成时限6-7月份)接受区司法局(县级安帮办)业务指导与核实督查,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