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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按照省、市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法依规、分类治理,规范办园行为
2、,营造良好的学前教育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二、治理目标通过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分类解决无证幼儿园问题,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促进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化,逐步形成我县健康有序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到2024年底,全面消除无证幼儿园。三、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场、区)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无证园清理整顿工作,将无证园全部纳入政府监管范围,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同时充分发挥社区和农村组织的作用,积极稳妥做好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二)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量
3、大面广,要全面整合教育、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民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治理工作。(三)坚持分类治理,有序推进。坚持疏堵并举、分类治理,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妥善做好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加大整改扶持力度,通过整改扶持规范一批无证园,达到基本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基本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在园幼儿。为避免取缔无证园后影响群众就近入园需求,要优先在只有无证园的地方建设公办园,弥补取缔无证园造成的学位流失。(四)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迫切需求,结
4、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统筹规划。要合理设置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水平,引导家长送幼儿入正规园。同时,要不断总结经验,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无证园问题。四、治理任务(一)准入一批。对于符合教育规划和具备办园条件的无证园申请继续办园的,教育、编制、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协助其尽快补办审批手续,正式批准设立。(二)整改一批。对基本符合教育规划且办园条件无严重安全隐患,通过整改能够达标申请继续办园的,由相关部门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给予其一定整改过渡期,整改合格的,协助其办理审批手续。(三)取缔一批。对不符合教育规划、办园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规范且无
5、法整改,或整改过渡期满仍达不到办园基本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在园幼儿。对已经取缔的无证幼儿园要加强检查,防止死灰复燃。五、治理步骤(一)摸底排查阶段(2024年6月底)。各乡(场、区)镇要对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拟准入、整改、建设、取缔对象名单,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二)全面整治阶段(2024年8月底)。根据摸排情况,对达到办园标准的无证园依法开展登记注册,督促并协助其补办审查批准手续。对存在问题的无证园依法依规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教育部门及乡(场、区)镇要督促无证幼儿园切实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经整改,达到办园标准
6、的,按规定发放办园许可证。对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而继续办园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并做好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并在主要媒体及时公布已获办园许可证及被取缔的无证园名单。(三)治理总结阶段(2024年12月底)。加大治理工作督导力度,开展治理总结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启动约谈和追责机制。完成无证幼儿园分类治理工作后,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无证幼儿园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六、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统筹、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无证园专项治理工作,并增加公安、市场监管、卫健及各乡(场、区
7、)镇政府作为成员单位,共同部署,共同推进,确保治理任务顺利完成。(二)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各相关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各项治理任务落到实处。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加强科学指导和监督管理,并为符合条件的幼儿园依法办理办园许可证。各乡(场、区)镇政府在公安部门配合下,负责对辖区内无证园依法予以取缔。发改部门要参与当地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对需要新建的项目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编制、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分别为符合条件的幼儿园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法人登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规定落实合格幼儿园教职工相关人事、工资
8、、社会待遇。卫生健康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幼儿园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幼儿园的规划、建设进行督查指导。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各项治理任务落到实处。(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科学保教的重要性和进入无证园就读后安全、资助、学籍、维权等无法保障的危害性,引导家长选择规范、合格的幼儿园,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四)完善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排查、上报、整治、通报等无证园分类治理长效监管机制,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持续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防止无证园问题反弹。各相关部门及乡(场、区)镇要在2024年12月16日前将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