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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拔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实施细则为了充分发挥XX师范学院优质教育资源的效益,促进XX学院持续健康发展,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创造更为宽松的学习环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并加强独立学院管理的通知及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选拔XX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转入XX师范学院学习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选拔条件及对象选拔对象为XX学院二年级在校学生,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爱国爱党。(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和违纪行为。(三)学习成绩优秀,前三个学期的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
2、2%,且所有课程均须合格(无重修、无补考)。排名方法:前三学期平均学分绩点第一排名、前三学期平均成绩第二排名、前三学期加权学分成绩第三排名。(四)非英语专业学生第三学期英语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o(五)非计算机专业理工科类学生须在前三学期通过浙江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二级)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文科类(含文理兼收)学生须在前三学期通过浙江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六)转专业学生应补修完转入专业所有须补修的一年级课程,未修完者不得参与选拔。二、选拔人数与专业(一)选拔人数控制在XX学院当年在校二
3、年级学生总数的2%以内,且每一专业选拔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在校学生数的2%o按比例不足1个名额的专业,给予1个名额;超出1个名额的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二)选拔专业必须是与XX师范学院同一专业类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参见2012年教育部颁发的新专业目录)。非师范专业不得转入师范专业。定向招生、单考单招等特殊方式录取者不得参加选拔。三、时间与程序(一)XX学院制定XX学院推荐优秀二年级学生到XX师范学院学习工作的实施方案,负责推荐工作,并上报有关材料:1.学生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审核盖章);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3.XX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转入XX师范学院学习申请表;4.推荐XX学院优秀二年级
4、学生转入XX师范学院学习学生花名册。(二)下属学院根据XX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最终审核结果报学校教务处。(三)学校教务处将同意转学学生名单报主管校长批复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公示无异议后将上述名单报省教育厅,经批准后发文公布并统一办理学生的转学手续。(四)同意转学的学生凭学校教务处的转学通知书到转入学院报到,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四、教学组织与管理(一)转学学生将编入XX师范学院同一专业三年级学习,列入普通公费本科生管理。(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分别颁发XX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三)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转入学院报到,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其转学资格。(四)学生转学后不允许申请转专业。(五)学生转学后,如发现有不符合选拔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转学资格,退回XX学院,并视情节给予相关人员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五、收费标准转学学生执行XX师范学院同级普通公费本科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六、本实施细则从XXXX级学生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