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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引论1、逻辑包括两大类:形式逻辑和辨证逻辑,一般逻辑即传统的形式逻辑。2、一般逻辑是探讨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洁逻辑方法的科学。3、思维分为三大类:抽象(逻辑)思维,形象(直感)思维,灵感(顿悟)思维,一般思维指抽象思维。4、感觉是事物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时在人脑中产生的关于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5、知觉是事物在人脑中的整体性的干脆反映。6、表象是在感觉和知觉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确定概括性的感性形象。7、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是思维机构的基本组成要素。8、推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它是由概念组成的,同时,它又为推理供应了前提和结论。9、思维有两个基本
2、特征:概括性和间接性。10、思维的逻辑形式指思维内容各部分的联系方式或形式结构,也叫思维形式的结构。11、一般逻辑的探讨推理,正是要探讨从不同的推理内容中抽取出来的各种共同的逻辑形式。12、思维的基本规律有四条:同一律、冲突律、排中律、足够理由律。13、同一律要求:一个思想是什么,它就是什么,不能把不同的思想混为一谈。14、冲突律要求:在相互否定的两个思想中,必需承认至少一个是假的,而不能承认它们都是真的。15、排中律要求:在相互冲突的两个思想中,必需承认至少一个是真的,即二者必居其一,解除第三种可能性。16、足够理由律要求:断定任何一个思想为真,都必需拿出充分的理由。17、一般逻辑是撇开思维
3、的详细内容来探讨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的。18、一般逻辑的工具性表现在:它本身不能给人们干脆供应各种详细的科学学问,但是它能够为人们进行正确思维,获得新学问,表述论证思想,供应必要的逻辑手段和方法。19、学习一般逻辑的意义:1、有助于人们正确相识事物,获得新学问,2、有助于人们精确地表达思想,严格论证思想,3、有助于人们识别、驳斥谬误与诡辩,4、有助于人们学习和驾驭其他各门科学学问,5、有助于提高人们的办事效率。20、逻辑学有两千多年历史,发源地为古代中国、印度、希腊。古希腊是逻辑学的主要诞生地。17世纪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提出科学归纳法,奠定了归纳逻辑的基础,提出三表法(存在和具有表
4、、差异表、程度表),培根后,英国哲学家约翰.穆勒继承并发展了培根的归纳逻辑,形成五种归纳法(契合法、差异法、契合差异并用法、共变法、剩余法)史称穆勒五法。17世纪末,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提出用数学方法处理演绎逻辑、把推理变成逻辑演算的光辉思想,成为数学逻辑(即现代形式逻辑)的奠定人。其次章:概念1、概念是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2、概念的形成过程是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的过程,一般是通过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逻辑方法完成的,最重要的是抽象。3、概念的作用:是思维的起点,是人们进行推断和推理的基本要素,是思维形式的最基本单位,由概念组成推断,由推断组成推理,没有概念,就无法进行思
5、维活动。借助概念,人们可以从本质上把同类对象联系起来,把不同类对象区分开来。4、概念作为思维的最基本单位,它的语言表达形式是语词,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意思内容。5、概念与语词的区分:1、概念是思维形式,语词是语言形式,概念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而语词并不是事物的反映形式,只用来表达概念,2、任何概念都必需借助于语词来表达,但不是全部语词都能表达概念,3、同一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4、同一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6、任何反映对象及其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概念都有两个逻辑特征:内涵和外延。7、概念的内涵: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通常也叫概念的含义。8
6、、概念的外延: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对象,通常称为概念的适用对象。9、概念内涵外延的敏捷性指在不同的条件下,随着客观事物的发展和人们相识的深化,概念的含义和适用对象是可以变更的。10、任何概念都是确定性与敏捷性的统一。11、概念的种类:1、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2、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3、正概念和负概念。12、单独概念:是反映独一无二的对象的概念。13、普遍概念:是反映一个以上对象的概念。14、集合概念:反映集合体的概念。15、非集合概念: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16、正概念: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17、负概念:反映对象不具有某中属性的概念。18、概念间的关系:1、同一关系,
7、2、真包含关系,3、真包含于关系,4、交叉关系,5、全异关系(可分为冲突关系和反对关系)。19、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反变关系:外延越大、内涵越小,外延越小、内涵越多,内涵越少、外延越大,内涵越多、外延越小。这种反变关系只适用于种属关系(真包含于关系)和属种关系(真包含关系)。20、概念的限制:是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以缩小概念的外延来明确概念的一种逻辑方法,限制是由属概念过渡到种概念。限制概念适用于把一般性概念详细化,使概念更加明确,限制的极限是单独概念。21、概念的概括:是通过削减概念的内涵以扩也许念的外延来明确概念的一种逻辑方法。22、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特点是用简洁的语句揭示概念所
8、反映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定义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部分组成。23、定义的方法:1、属加种差定义,2、发生定义,3、关系定义,4、功用定义。24、属加种差定义:把某一概念放在一个更广泛的概念里,然后找出被定义项与其他同级种概念间的差别“种差”,最终把邻近的属概念与种差概念加在一起,组成定义。公式:被定义项二种差+邻近属概念。25、发生定义:通过揭示事物产生或形成过程来给概念下定义的方法。26、关系定义:通过揭示被定义对象与其他事物的关系给概念下定义的方法。27、功用定义:通过揭示事物的功用给概念下定义的方法。28、语词定义:只对语词的意义给以说明,而不确定是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揭示。
9、分为:规定的语词定义和说明的语词定义。29、规定的语词定义:当提出一个新的语词或在某种特殊意义上运用的某些语词时,我们就应当对它作出规定性的说明。30、说明性语词定义:当别人不了解一个语词的意义时,我们就要对已有确定含义的语词给以说明。31、定义的规则:1、定义项的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应是全同的,2、定义项中不能干脆或间接的包括被定义项,3、定义项中不得包括含混的概念或语词,不得用比方。32、定义的作用:1、通过定义,能够把人们对事物的相识总结并巩固下来,2、可以明确概念,要检查所运用的概念是否明确也要通过定义,3、要把一个概念传达给原来不了解这个概念的人,也须要应用定义。33、划分:是通过把
10、一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分为若干小类,来揭示这个概念的外延的逻辑方法。划分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划分的母项,另一部分是划分的子项,把母项分为若干子项的依据,叫划分标准。34、划分的方法:一次划分、连续划分。35、一次划分:是依据划分标准对母项一次划分完毕。36、连续划分:是把母项划分为若干子项后,再将子项作为母项接着划分。37、二分法:以对象有无某种属性作为划分标准,将一个概念划分为一个正概念和一个负概念,也可一次划分和联系划分。38、划分的规则:1、划分后的各子项外延之和必需与母项的外延相等,2、每次划分必需依据同一标准进行,3、划分的各子项应当互不相容。39、划分的作用:1、通过划分,可以扩展
11、、加深对事物的相识,2、可以明确概念的外延,使人们了解一个概念能适用于哪些对象。40、分类:是划分的特殊形式,它是依据对象的本质属性或特征进行的划分,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分为自然分类和协助分类。41、自然分类:依据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把对象排列成各类的分类。42、协助分类:依据对象某种显著特征把对象排列成各个类,目的是为了从被分类的其他对象中易于找出某个对象。43、列举:是划分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与划分的区分是,在一般的状况下,列举并不要求揭示概念的全部外延,是揭示概念一部格外延的逻辑方法。必需遵守两条规则,每一次列举必需依据同一标准进行,列举的各子项应当互不相容。第三章:推断(一)1、推断是对思维对
12、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2、推断的基本特征:1、推断都有所确定或有所否定,2、推断都有真假。3、推断和语句的联系:语句就是推断的干脆现实,推断是语句的思想内容,语句是推断的联系形式,推断只有通过语句才能表达。4、推断和语句的区分:1、推断作为思维形式,是精神形态的东西,语句作为语言形式,是物质形态的东西,2、任何推断都要用语句表达,但并非任何语句都表达推断,3、同一推断可以用不同语句表达,4、同一语句可以表达不同推断。5、表达语句的推断,称为命题,一般逻辑不探讨详细命题,而主要探讨命题形式。6、S、P等称为词项变项,可用详细的次项(概念)代入,p、q等称为命题变项,可用详细的命题(推断)代入,词
13、项变项和命题变项,统称逻辑变项。7、给出一个命题,用逻辑变项取代其中的详细词项或命题,就得出该命题的命题形式,这就是命题形式的抽象化,给出一个命题,用详细词项或详细命题分别取代其中的全部逻辑变项,就得到一个命题,这就是命题形式的详细化,用详细的词项或详细的命题分别取代这一命题形式中的全部逻辑变项,称作该命题形式的一个说明。8、假如一个命题形式在任一说明下都得到真命题,则成永真式,如一个命题形式在任一说明下都得到假命题,则称为冲突式,如一个命题形式至少有一个说明使它得到真命题,则成为可真式。9、推断分为简洁推断和复合推断。简洁推断就是自身中不含有其他推断的推断,简洁推断的命题形式中,逻辑变项是词
14、项,复合推断就是自身中包含有其他推断的推断,复合推断的命题形式中,逻辑变项是命题。10、简洁推断又分为性质推断和关系推断,复合推断又分为联言推断、选言推断、假言推断、负推断,此外,依据推断中是否出现“必定”、“可能”这两个模态词,推断又可分为模态推断和非模态推断。11、性质推断就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推断。传统逻辑称性质推断为直言推断。12、性质推断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部分组成,主项表示所断定的对象,谓项表示所断定的性质,联项表示性质推断的断定自身,即确定或否定,联项分两种,确定联项和否定联项,量项表示主项被断定的数量或范围,量项也分为两种,全称量项和特称量项,全称量项用“全部
15、的”表示,特称量项用“有的(或有些)”表示。性质推断的命题形式中,主项和谓项分别用词项变项S和P表示。量项和联项仍用自然语言表示。13、性质推断按性质划分为:确定推断和否定推断,确定推断是断定对象具有某性质的推断,否定推断是断定对象不具有某种性质的推断,否定推断的联项为否定联项,判别一个推断是确定推断或否定推断,标准只有一个,就是看联项。14、性质推断按量划分,分为单称推断、全称推断和特称推断,单称推断是断定单个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推断,单称推断的主项是一个单独概念,单称推断一般不出现量项,全称推断是断定主项的全体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推断,全称推断的主项前面带有全称量项,特称推断是断
16、定主项至少有一个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推断,特称推断的主项全面带有特称量项。15、性质推断综合可分为四类:1、全称确定推断,标准形式为:全部的S都是P,简记为SAP,简称A推断,2、全称否定推断,标准形式为:全部S都不是P,简记为SEP,简称E推断,3、特称确定推断,标准形式为:有的S是P,简记为SIP,简称I推断,4、特称否定推断,标准形式为:有的S不是P,简记为:SOP,简称0推断。16、假如两特性质推断的主、谓项均相同,则称这两个推断是同一素材的推断,同一素材的性质推断之间的真假关系,称为对当关系。17、具有SAP、SEP、SIP、SOP推断形式的推断之间,存在四种不同关系:1、冲突关系,分别存在于A和0,以及E和I之间,2、反对关系,存在于A和E之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