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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部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参加施工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应根据图纸要求和工程特点、本岗位范围内工作要求(规范、规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安全措施方案,编制出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实施细则(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且要对作业班组的负责人进行认真细致的技术交底。2、各班组长应根据施工管理人员的交底内容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全班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3、有各级各次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履行签字手续,记录在案(时间、地点、交底内容、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交底书一式三份。4、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1)项目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2、。2)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隐含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4)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5)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6)定期向由多单位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7)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5、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1)本施工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2)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3)应注意的安全事项。4)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5)发生事故后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6、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
3、、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单位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2)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3)安全环保员应及时将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交资料员统一归档管理。二、安全检查制度1、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有项目部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有关人员。对于检查所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写明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并指定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到期后再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予以销案。凡到了整改期限而不整改完善或根本不予以整改的,除了
4、再次强令限期整改外,还应根据有关奖惩制度给予经济处罚。2、各班组长与兼职安全员,每天班前班中进行两次本作业面内安全检查,目的在于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对于被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应立即予以整改。遇有本班组所无法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整改、复检、销案以及向上级报告的隐患等情况都必须真实及时地记录到安全工作日记上,并有责任人签字。3、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坚持施工现场巡回检查,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隐患。坚决制止一切违章冒险作业。对于违章、屡教不改继续违章的作业人员,有权给予各类处罚,包括辞退出工地。4、项目部进行各种临时检查或突击检查,以加强对安全重要部位的监督;及对警戒人员、
5、值班员、各区域的值勤人员等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对安全用电、用火、消防等各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经常突击检查。5、经常性安全检查1)项目专职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2)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6、专业安全检查1)施工用电及电动机械设备检查。2)防尘、防毒、防火、防暴检查。7、其它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1)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2)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8、自检、交接检施工机械进场后,现场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后等需经班组自检,项目部有关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9、安全检查记录1)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可参照建筑施
6、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内容,用其评分表。2)各类经常性检查及季节、节假日检查可记录在相应的“施工日志”上。3)专职安全员的检查记录在“项目日巡回安全检查记录本”上。4)各项设备验收,自检、交接检使用专用检查表。10、隐患整改1)隐患登记、分析。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分级。根据隐患信息,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动态。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2)整改。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并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3)复查。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
7、知书”或“停工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4)销案。有关部门复查被检查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原“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通知书存档,即行销案。三、安全教育制度1、工地所用的新工人入场时必须进行岗前教育。由安全员组织对其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本工程的施工流程及安全知识、施工机械设备及电气安全知识、安全事故隐患紧急处理知识以及本工地的各项有关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等教育。由班组长对其进行本岗位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装置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以及本岗位可能产生的危险、危害及其防范对策等教育。重要工种则必须
8、通过书面与实际操作考试合格才准入场上岗。2、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管理会议,汇报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传达公司例会有关精神与工作布置,收集各方面的事故隐患、整改建议及有关改进意见等;研究确定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与防护措施,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工程近期安全工作和重点布置等。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活动的指示与要求以及本工地近期施工安全重点的防范要点等。对在安全管理工作和施工作业中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出一定成绩的职工予以表扬,对未能自觉遵章守纪,屡屡违章作业的职工提出批评,并给予相应处罚。3、认真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一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取证工作,坚持持证上岗,并要经常对他们进行安全
9、教育与纪律教育。4、各班组必须坚持每天的班前安全活动,对班组成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对近期作业任务中可能出现或遇到的各类安全难点,交待防范措施和注意要点,做到安全施工。5、积极宣传开展上级所动员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做到每次活动都要有学习、宣传、动员、布置、落实与总结的记录,使得全体职工都能受到一次深刻的安全教育。6、张贴与悬挂安全宣传口号和警世良言。施工作业危险部位,消防重点地区等设立醒目的警示标牌。7、上述各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各项内容,均要及时记录在案及履行签字手续。8、项目部安全教育内容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9、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内容了解
10、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学习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机械设备和电器使用,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学习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了解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10、班组安全教育内容了解本班组作业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纪律。学习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了解本班组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机具安全要求。四、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作好安全工作,更好地使上班作业人员明确其工
11、作内容的安全注意事项,特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负责人和安全员对安全重点部位的监控。制定以下活动制度:1、每班组安全员通报上一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落实作业人员检查整改。2、作业之前班组安全员、技术员针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口头交底。3、安全员、班组负责人对存在重大安全因素的部位,应对作业人员重复技术交底。4、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必须先整改,待整改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并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岗前教育。5、增强对工人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工人正确佩戴劳保用品。6、班前安全活动务必每班之前进行。7、班组安全员做好安全讲话记录,并做好安全日志。8、每班作业工人应全部参加活动。五、事故报告调查处
12、理制度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部门人员应当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防止灾情继续恶化,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在抢救过程中,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若是因抢救工作而需要移动现场的,则一定要做好明确的标志或拍照后方可移动。2、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漏报、迟报和谎报。应向事故调查组及时提供各种有关情况,如实提供证词。任何人不得伪造或破坏现场,不得提供伪证,否则将按规定追究责任,违反法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3、险肇事故、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调查、处理并将有关材料如实上报公司备案。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
13、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4、重伤或死亡事故则必须由公司、国家有关部门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项目各有关人员应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各种方便。5、责任追究按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执行。六、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并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2、建筑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
14、现行建筑工程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施工。3、项目经理必须经过安全文明知识培训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配备专职安全环保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和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动态巡回检查。4、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按规定持证上岗。5、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6、施工现场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和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
15、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7、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抢救伤员,排除险情,保护现场,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二)场容场貌1、各项临时设施、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合理布置。2、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应设置“六牌两图”:(1)工程概况牌;(2)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3)文明施工牌;(4)安全生产牌;(5)消防保卫牌;(6)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7)施工现场平面图;(8)建筑工程立面图。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应分隔开。道路应坚实畅通,场地应保持整洁平整,无积水。4、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应规范、齐全、整洁、醒目。5、项目部应同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沿线道路的安全畅通。(三)环境保护1、项目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减少和减轻施工扰民。2、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废弃物应定期清除并应堆置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倒入河道和非垃圾存放处区。3、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建筑污水、泥浆不得直接排入河流,必须经沉淀处理后方能排放。4、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工地现场熔融沥青、油漆等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