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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代侠义小说的新景观王昕内容提要文体上,清前期的剑侠女性沿袭了唐人小说的叙事手法,蒲松龄用传奇法而以志怪,使这类形象更具可塑性。清末侠女形象渐与烟花粉黛合流。章回小说的侠女分为“英雄儿女类”小说的佳人化侠女与“英雄传奇类”小说中的妖寒女子0她们的社会身份和性别特质,决定了小说的情节模式和婚姻主题。清代小说显示了从剑侠向女性气质和传统的性别角色回归的趋势,明清社会妇德观的改变是人物演化的深层原因。关键词性别视角清代小说侠女清代处于古代与近代的过渡与交汇的时代,各类文学的繁荣和发展都带有一些融合乃至集大成的色彩,但具体到某一类题材或人物的源流考辨和具体的研究,则有相当多的空间有待深入。如侠义题材自
2、古有之,在清代小说即特别突出。不但白话小说出现了三侠五义、儿女英雄传等风靡一时的名作,文言小说的创作也是绳绳不绝,在王士祯、蒲松龄以及晚清的王韬等人笔下,都产生过有影响力的侠义形象。本文拟从性别视角、道德观念的演化以及叙事文体的内在限定性等方面,审视清代小说侠女叙事的演化过程,描述这类文学形象在清代的转向及其原因。从性别视角检视侠文学的历史,可以看到不同以往的文学景观。侠从秦汉社会的历史存在,到成为一类文学的主题和形象,其内涵和趣味随着时代的演进而变化。以小说中的行侠手段而论,有剑侠、武侠、义侠之分,人物身份从神仙、异人到有血性的凡人。男性侠客能随着时代的演进、小说题材主题的变化,而呈露新身份
3、和精神内质,如从唐代的豪侠到白话小说里凭朴刀杆棒抱打不平的英雄、活动在市井中的侠盗,再到为清官奔走的侠客,他们的形象和故事紧随着社会审美而变化,呈现出延展与可塑的弹性。与此相反,侠义小说的中的女性则缺少变化。清代以前,白话小说很少有侠义的女性人物。飞剑的聂隐娘成为文言小说侠女的标本,飞剑、法术符咒和世外栖托的想象,代替血淋淋的搏杀成为侠女的标志。这类淡化了暴力色彩的侠女以“理性的智与超理性的术”I,受到士大夫的偏爱,成为文人寄托理想的话语模式。直到清末,一些文人如王韬等还热衷于写那些鼻中吹剑的侠女。文言小说简略、不事描摹的叙事方式强化了这些特点,使侠女形象的意义和影响仅限于同类题材和人物的零星
4、织制和重友。在文言剑侠小说系列中,以明人所辑剑侠传和清末的续剑侠传为例,从唐到清的二十余篇侠女故事,除扶余国主是写红拂慧眼识人的胆识,其他主人公基本都是怀有异术、身为仙道的剑侠人物。不但历史上“以武犯禁”的游侠和汉代豪侠之中绝无女性身影,小说中那些体魄强健、舍生取义的武侠也很少由女性充当。原因是侠女既已属神仙超人,就没有了牺牲的可能和必要。这些以术称侠的人物,没有涉及精神人格和道德情怀,诚如李贽所言,应该算是英雄中的展品:“夫侠之有术,亦非真英雄者之所愿也J2(P194)这些人物被封闭在一个狭小的题材范围内,不需“依赖于现实生活的刺激”,仅靠“人物类型自身运转的内驱力”3(P7)产生。这类寄托
5、着文人理想的符号化人物,在文言小说中相沿不绝,“几乎没有一代没有这一类的作品出现(P333).在文学源属上,文言和白话小说各奉正脉。章回小说的侠女有雅化和俗化两种分向,但她们都接续了宋元白话小说的精神传统,以相对现实的态度涉及了女性性别生存的世相。樊梨花、十三妹一流人物的“人间化”气息来自宋元话本世界。宋元说书人用保守的性别意识、喜剧化的贬抑态度评价剑侠女性。平妖传中的胡永儿可视为传递话本精神的一个中间人物。她的基因决定了清代侠女身上的很多共性。这类女性以法术武功做嫁资,以遭受折辱的求婚经历换取主流社会的接纳。“英雄儿女类”小说的侠女融合了下层女性与理想佳人的特点,将人物塑造成治家贤妇。通过婚
6、姻的形式,这些侠女们得以重返家庭伦常的社会秩序之中。一、性别视角中的侠义人物清代侠义小说在创作持续时间和数量上都超出了唐宋元明各朝,并在清初和清末形成了两个创作兴盛期,与其时的社会世风发生着互动。统观前后期的小说,女性人物的性别存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清代文言和白话小说都出现过较有影响的侠义小说。以三部选择标准不同的文言小说侠义小说集为例,可以见出创作的繁荣。清末郑官应编辑的续剑侠传收录有清代侠义小说39篇,包括王士稹、蒲松龄、朱翊清、吴陈琬、乐钧、长白浩歌子等写的侠女故事10篇。续剑侠传在叙事风格上延续了剑侠传所收小说的剑侠神秘模式,人物以神仙化的剑侠为主。徐珂所编清稗类钞义侠类收清代侠义故
7、事420篇之多,大多抄录历史人物轶事和闾巷传说而成,写名士和普通人的侠义举动和道德情怀,较少涉及神怪或武力,其中女性的故事寥寥可数。以上三种选本体现了几种不同的“侠”观念,即剑侠、武侠和义侠。女性在其中所占比例,随着虚构性的降低而依次递减,分别为四分之一、五分之一,直到披卷难觅。另有1909至1911年间成书的香艳丛书,收录侠女故事数篇,如女盗侠传、女侠翠云娘传、女侠荆儿记等,其中人物似受儿女英雄传影响,都是武功尚未超出常情的普通女性。总体上说,清人文言小说固守着唐代剑侠女性的叙事模式,主题和人物多囿于剑侠的传统写法,很少涉及人物境遇、情感等具有现实性的内容。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代表着剑侠模式民间
8、化的创作倾向。他将民间的子嗣、财富、性道德等问题写进了侠女世界,拓展了女性行侠的主题,如“不爱其躯”的报恩故事(侠女)、以色行侠的女子(霍女),还有报答知己的女性(乔女)等。晚清侠义小说多受到聊斋志异的影响,尤其是在叙事风格上,聊斋志异式的传奇笔法广受欢迎。在程麟、王韬等人笔下,侠女形象变得脂粉化,小说情节每近于中篇,以缠绵细腻之笔敷演男女之情。“迨长洲王韬作遁窟i阑言(同治元年成),淞隐漫录(光绪初年成),淞滨琐话(光绪十三年序)各十二卷,天长宣鼎作夜雨秋灯录十六卷(光绪十三年序),其笔致又纯为聊斋者流.”5(P174)这些小说包括淞隐漫录中的女侠、姚云纤、徐笠云、剑仙聂碧云,宣鼎夜雨秋灯录
9、中的郁线云、谷慧儿,程麟此中人语里的广寒宫扫花女等。尤可注意者乃小说情节的烦琐曲折,人物的情感生活丰富了故事的主题和层次,突破了剑侠故事短小简略、手法单一的模式。在王韬小说中,仙侠和十里洋场里的风尘女子神态相通,言与粉黛合流者,正于此等处露出端倪。从王韬小说可见,侠女除补偿人生缺憾、寄托出世理想之外,又渐渐回到红颜知己的老路。此亦为侠女回归生理性别与社会角色的一种。白话小说中称为“侠女”的人物甚多,而内涵却较庞杂,行侠手段包括了剑术、武功到女性的才干等各方面。计其大端约有三类:一是带有民间色彩的妖术化侠女。这些人物可能来自宋元话本把“西山聂隐娘”等剑侠女子归为“妖术类”的影响。征西说唐三传中的
10、樊梨花、第一侠义奇女传(又名宋太祖三下南唐)中的刘金锭,都可归入这类人物。这些具有仙道背景的女性也还是具七情六欲的凡人之身。樊梨花和刘金锭都是从世外仙人那里学成移山倒海、撒豆成兵的仙术。她们奉师命下山为朝廷效力,并成就个人姻缘。这些人物身上尚带有早期话本里民间小女子那些乖张的举止或令常人嫌憎恐惧的妖异色彩。二是佳人化的女性,多出于文人创作,较为出色者如元翠绡、十三妹等。续侠义传是三侠五义的续书之一,在众多男侠之外,出现了聂隐娘弟子元翠绡。这位剑侠女性扮演着拯救侠客的角色,虽性格飘然不群,但她和白展堂的情爱纠葛成了贯串小说的线索,最终“奇男侠女奉旨完婚”。文康儿女英雄传中的十三妹,是个有着家传武
11、功的凡人,在众人帮助下嫁夫生子、安身立命。三是世情小说中的侠义女性,如“三言”中的“侠妓”、慧眼识人的女子和才子佳人小说的侠女。这些女性以其对性别角色的出色担当而被称为侠义,因在清代小说中成就并不突出,故不在本文论述之内。白话小说中的侠女,有着具体的出身和处境,也有着生存发展的个人欲求,因而被赋予更多的女性气质和具体的身份特征。她们对性别身份的认同和顺服程度,要高于文言小说中的剑侠。总体上看,侠女形象在白话和文言小说中有一种共同的演化趋势,即性别内涵的丰富和女性性别角色的回归。这种演变和小说中男性侠客竞相向统治者俯首称臣的趋势相为表里。二、文言小说与女性的性别回归文言小说中侠女性别意识的回归,
12、指向的是女性的生理性别。清代文言小说对虚构剑侠女性的偏爱,基本没有大的变化,唯故事主旨由崇侠而趋于尚情,对侠女的态度渐近于狎昵。其原因在于叙事风格的改变。聊斋志异之后的侠女小说,由简短的笔记志怪趋于婉转铺衍的传奇,侠女的剑术、柔情和身体构成了新的性别文本。在耳食录、萤窗异草和王韬的淞隐漫录、淞滨琐话等受聊斋志异风格影响的篇目中,其演进之迹最为清晰。清初侠女小说沿袭唐宋剑侠模式,用旁观者的限制视角,片段化叙事时间等手法保持人物的神秘性。小说往往篇幅短小简略,尚带有轶事小说或志怪小说的余韵,同“叙述宛转,文辞华艳”(P51)的传奇体迥然有别。小说的人物和情节多径直取材于前人旧篇,缺乏新鲜元素的引进
13、。如曾衍东小豆棚中的齐无咎写齐无咎见一美妇求为妻而不允,求为妾乃可,后侠女报仇毕,杀子径去。这个情节显然来自原化记中的崔慎思,而侠女买驴磨面治生养家的情节又逐自洪迈的侠妇人。金捧闾的女侠传写一女子头上簪子化为飞剑斩杀逆子,“腰间取青囊覆人头,头化为水”,行止类似聂隐娘。朱翊清空空儿中侠女将失物放到高塔上的情节,与剧谈录中三鬟女子若飞鸟般登上慈恩寺塔取下宝珠如出一辙。其他尚有管世濒影谈里的绳技侠女、汤用中翼肺1稗编的隐娘尚在多篇,人物行迹俱不能出唐人小说藩篱。清人在人物叙事手法上也非全无创新。王士模的剑侠传用两个人物的旁观视角,倒叙讲述两个时段的侠女故事,令人耳目一新。小说讲康熙二十七年有人目睹
14、一高髻妇人,腰剑骑黑马驰于章丘道上。另一叙述者莱阳生言顺治初年,此女子身为尼姑,曾为人手刃强盗追回财物事。时隔四十年,这位侠女尚如“三十余岁”,同一人否?是耶?非耶?两个叙述者的安排本身就增加了悬念。小说到结尾处依然保持着侠女身份的神秘:“人不知何许人”。从性别视角看,文人笔记对剑侠女性持续的创作兴趣,出自文人自卑心理与优越感交集的微妙心态。从社会身份上讲,每个人面对社会固然都渺小无力,而女子受到的性别规训和生理局限远大于男性。当文人们向壁虚构,在想象中“要求弥补个人和物质局限”时,由自由的仙侠与性别等级中的弱者结合而成的侠女,使创作者“把个人的缺陷投进比较幸运的人们的光荣成就里,借以取得补偿
15、“(P12-13)的心理,更易得到满足。从唐代到清末,社会的性别规范几乎没有什么改变,共同的知识背景和审美习惯促成了文人笔下如出一辙的侠女模式。宗教的世外空间为游离于社会之外的女性提供了归宿和庇护;道教的符咒、法术、法物、道法想象弥补了女性体魄的柔弱。神仙化的身份设定摒除了女性生理、心理乃至社会性别的特征,其实质是对女性意志和体魄的怀疑:“以女子柔弱之质,而能持刃以决凶人之首,非以有神术所资,恶能是哉!”(P2617)最早的剑侠人物就是随女性的出现而出现的。东汉末年的吴越春秋,写了一位剑术出神入化的越女,这是对侠女武艺虚幻化叙事的开始,而其时对男性侠者的描写,如燕丹子中的荆轲,则是以侠义的精神
16、气魄而非剑术著名。无形灭影、怪诞奇诡的剑术配合着神秘化的叙事方式,成为凝固的文学符号,限制了侠女故事在题材等级上的发展。聊斋志异的问世打破了剑侠人物萎弱僵化的发展趋势。蒲松龄对侠女形象的贡献主要在主题和叙事手法上0他第一次把“不爱其躯”的侠义精神坐实到了侠女的生理性别上,女性身体、才干乃至性魅力都成为行侠的手段,从而把新气息带进了这类枯淡的形象类型中。霍女写了一位放浪挥霍、专以姿色魅惑男子的出奔女子,她用美色让不义男子败家散财,而对穷书生黄某却能躬操家苦,亲爱甚笃,并为之娶妻延嗣。小说对霍女行止及其家人的描写,隐隐揭示了她亦仙亦侠的身份,“异史氏”认为霍女:“为吝者破其悭,为淫者速其荡,女非无心者也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