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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安全技术总交底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2012年我公司的各项安全指标,保证建设工程顺利施工,杜绝安全事故,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我部特对各项目部(分公司)进行施工技术总交底,要求开组织全体成员学习,并严格、认真贯彻执行,具体内容如下:一、基本要求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设备、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和公司安全生产、设备、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生产的
2、统一领导,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整个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文明施工和资料、设备、交通安全等方面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对安全生产、质量、文明施工和资料、设备、交通安全等方面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相关的人员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2、项目部(分公司)、施工队、施工班组,必须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签定责任书,并有计划的落实安全经费投入。3、组织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设计、特殊复杂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必须具备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并按公司相关规定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4、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3、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项目,如脚手架、临时用电、垂直运输机械、模板工程、基坑工程等,必须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全面具体的防护措施,并按相关规定审批签字后实施作业。5、认真执行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纪律和规程,如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国家建筑工程总局【80】建工劳字第24号)、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气割与电焊“十不烧”规定、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十不准”、防止触电伤害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防止车辆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要求、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十项基本安全要求、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防止违章和事
4、故的十项操作要求、动火若干规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以及各工种操作规程等。6、必须抓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求对每个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全面、有针对性的交底,教育、督促工人贯彻执行,并做好签字手续。7、要求对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工人入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持上岗证,落实劳动保护各项措施,根据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 184-2009)和个人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等规范标准,教育、督促本部门职工及分包单位人员自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8、建
5、立健全本项目部检查制度,对工程场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日常、专业性、节假日等),做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落实“四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进行整改,检查整改必须留有记录。9、项目部(分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单位)及中标工程、大型项目工程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并组织每年至少一次演练。10、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相关规定、标准,结合实际,做好文明施工。二、地基与基础工程1、严格按照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桩基础技术规
6、范(JGJ194-2008)、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规程(DBJ15-201-9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等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2、基坑开挖前,应先检查了解地质、水文、道路、附近建筑物、民房等状况,做好记录,开挖过程经常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3、作业中应坚持由上而下分层开挖,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不准碰损边坡或碰撞支撑系统或护壁桩,防止坍塌,未支护前不准超挖;4、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基坑(孔口),不得堆放在基坑周边1m 范围内,且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基坑周边严禁超载堆土、堆放材料设
7、备,不得搭设临时工棚设施;5、汽车运土,装载机铲土时,应有人指挥,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6、基坑开挖,应按设计要求放坡或采取固壁支撑防护。;7、开挖过程,如需石方爆破,应制定包括药量计算的专项安全作业方案,报公安部门审批后才准施爆,并严格按有关爆破器材规定运输、领用、存放和管理(包括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8、作业人员必须沿斜桥道上落基坑;9、人工挖孔桩施工时,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电葫芦宜用按钮式开关,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10、人工挖孔桩施工
8、时,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护栏高度宜为0.8m;11、挖土作业中,作业人员不得在阶坡及深坑和陡坎下休息。作业时,应随时观察边坡土壁稳定情况,如发现边坡土壁有裂缝、疏松、渗水或支撑断裂、移位等现象,作业人员应先撤离作业现场,并立即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待险情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二、模板工程1、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广东省建设工程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粤建监字(1998)27号)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2、上层和下层支柱在同一垂直线上,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3、支柱全部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沿横向和纵向加设水
9、平平撑和垂直剪刀撑。4、支柱高度小于4m时,水平撑应设上下两道,两道水平撑之间,在纵、横向加设剪刀撑。5、拆除板、梁、柱墙模板,在4m以上的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并设防护栏杆,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6、安装与拆除5m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7、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8、遇六级以上的大风雨,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9、安装和拆除柱、墙、梁、板的操作层,从首层以上各层应张挂安全平网。进行拆除作业时,应设置警示标牌。10、两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
10、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绳子和红白旗加以围栏,暂停人员过往。11、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12、支撑、牵杆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m高以上。13、支撑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杆、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14、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三、脚手架工程1、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扣
11、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10)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1、钢管上严禁打孔。2、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3、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4、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和连墙件;6、当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基础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固措施;7、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m;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
12、过50m,高度超过50m 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分段搭设等措施;8、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9、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10、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11、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12、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1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
13、脚手架;14、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15、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16、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四、钢筋混凝土工程1、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2011)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2、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3、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4、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在脚手板上操作;
14、绑扎3m以上独立柱头钢筋时,必须搭设操作平台。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5、起吊钢筋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离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6、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细长钢筋不准一点吊。7、切割机使用前,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否二级漏电保护;要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8、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9、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10、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1
15、1、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12、车道板单车行走宽度不小于1.4m,双车来回宽度不小于2.8m,在运料时,前后应保持一定车距,不准奔走、抢道或超车。到终点卸料时,双手应扶牢车柄倒料,严禁双手脱把,防止翻车伤人;13、用塔吊、料斗浇捣混凝土时,起重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14、离地面2m以上浇捣过梁、雨蓬、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15、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是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16、井架吊蓝起吊或放下是地,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五、机械设备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JGJ33-200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龙门架及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定(JGJ88-2010)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2、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