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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设计(论文) 摘 要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及其重要意义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关键
2、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管理技巧2AbstractProducts as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vestment and consumption of labor, materials and energy are considerable, the quality of building projects under construction, on the one hand,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related to the project use, related to peoples lives and pr
3、operty safety and social stability, on the other hand related to the survival of enterprises, so the quality is a priority on the first-class status. Therefore, the examination of ways to enhance the quality of the management of the project has an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 word:project q
4、uality;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目 录摘 要1Abstract21 绪论51.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51.2合同的不要式原则52施工合同的概述62.1施工合同的概念62.2施工合同的分类62.3合同类型的选择72.4合同类型的选择82.5施工合同的法律特征83合同类型的选择第二节施工合同的订立83.1施工合同的谈判83.1.1施工合同谈判的阶段83.1.2施工合同谈判的内容83.1.3施工合同谈判应注意的几个问题83.2施工合同订立的程序93.2.1要约邀请93.2.2要约103.2.3承诺104 施工合同的履行134.1施工合同的履行
5、原则134.1.1实际履行原则134.1.2全面履行原则134.2施工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154.2.1安全施工154.2.2不可抗力164.2.3施工合同的担保174.2.4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175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85.1强化合同备案中合同价款中的具体内容的约定185.2推行工程担保制度,采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系225.3加强对合同价款履约情况进行检查265.4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75.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275.6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27参考文献31致 谢321 绪论1.1合同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
6、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是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合同的具体要求,决定了合同法律关系的性质,它是连接主体的纽带。1.2 合同的不要式原则合同法颁布前,我国有关法律对合同形式的要求是以要式为原则的。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
7、定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国合同法在一般情况下对合同形式并无要求,只要在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和当事人有约定的情况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可以认为,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的要求是以不要式为原则的。当然,这种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则并不排除对于一些特殊的合同,法律要求应当采用规定的形式(这种规定形式往往是书面形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我国合同法采用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则有以下理由:(1)合同本质对合同形式不作要求。现代市场经济中,合同自由原则成为合同一切制度的核心,反映在合同订立形式上不再要求具有严格的形式。从合同的本质上看,合同是一种合意。合同内容及法律效力的确定应当以当事
8、人内在的真实意思为准,不能以其表现于外部的意志为准。(2)市场经济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现代市场交易活动要求商品的流转迅速、方便。而“要式原则”无法做到这一点。如:书面合同的要求将使分处两地的当事人无法通过电话订立合同(也不能通过电话办理委托);标准合同形式或者要求书面签字盖章的合同无法通过电报、电传等方式订立。特别是通过竞争性方式订立的合同,“要式原则”更有无法克服的困难,如拍卖,在合同实质成立之前并无任何书面的形式。(3)国际公约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立法应当与市场经济的国际惯例一致,这已成为我国的共识。虽然目前许多国家对合同形式有要式要求,但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并未改变“不要式
9、为主”的状况,要式仅是对不要式合同的一种例外要求。在国际公约中也存在着“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如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虽然我国对国际公约的这方面的规定声明保留,但从有利于国际贸易的角度考虑,我国也应建立起合同形式以不要式为主的立法体系。2施工合同的概述在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要根据“依法治国”的方针,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和促进建筑市场正常运行的重要作用。在工程建设管理活动中,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工程项目报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和竣工验收等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增强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制观念,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活动依据法律和合
10、同办事。建设施工合同是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2.1施工合同的概念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过往的项目管理的经验,各类
11、合同应统一形成合同管理程序,既防止合同中不成熟的条款给日后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争议,又将项目执行中遇到的风险降到可控范围。合同不仅是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责权利的约束,也是最终进行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合同法第269 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因此,施工合同的概念可以表述为: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根据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合同之一,是当事人进行工程建设进度控制、质量
12、控制和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因此,在建设领域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意义重大。我国已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建设工程合同作了明确规定。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部颁布的一些部门规章,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都有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2.2施工合同的分类按工作的性质进行分类,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勘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所以一般应当由专门
13、的地质工程单位完成。勘察合同就是反映并调整发包人与受托地质工程单位之间关系的依据。 设计合同实际上包括两个合同,初级设计合同,是为项目立项进行初步的勘察、设计,为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决策而成立的合同;施工设计合同是指在项目决策确立之后,为进行具体的施工而成立的设计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项目建设的建筑、安装而达成的合同。施工单位依照合同的规定完成建设安装工作,筹建单位接受建筑物及其安装的设施并支付报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都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的,合同成立一般不需要批准。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进行分类,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国内工程合同和国际工程合
14、同。 (3)国内工程承包合同。国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合同双方都属于同一国 的建设工程合同国际工程合同。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一国的建筑工程发包人与他国的建筑工程承包人之间,为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就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的协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其标的是特定的工程项目,如道路建设,油田、矿井的开发,水利设施建设等。合同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依据有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并依据特定的为世界各国所承认的国际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确立的为完成本项特定工程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一合同又可分为工程咨询合同、建设施工合同、工程服务合同以及提供设备和安装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
15、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勘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所以一般应当由专门的地质工程单位完成。勘察合同就是反映并调整发包人与受托地质工程单位之间关系的依据。 设计合同实际上包括两个合同,一是初步设计合同,即在建设工程立项阶段承包人为项目决策提供可行性资料的设计而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二是施工设计合同,是指在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具体施工设计达成的协议。2.3合同类型的选择此处论及的合同类型选择,仅指以付款方式划分的合同类型的选择,合同内容视为不可选择。选择合同类型应考虑的因素有:(1)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 如果项目的规模较小,工期较短,则合同类型选择余地较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选择。由于选择总价合同业主可以不承担风险,业主较愿意选用;对这类项目,承包人同意采用总价合同的可能性较大,因为这类项目风险小,不可预测因素少。(2)项目的竞争情况 如果愿意承包某一项目的承包人较多,则业主拥有较多的主动权,可按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进行选择。如果愿意承包项目的承包人较少,则承包人拥有的主动权较多,可以尽量选择承包人愿意采用的合同类型。(3)项目的复杂程度 如果项目的复杂程度较高,则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