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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国际1#地块主体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某某国际1#地块主体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发包人:丽水某某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某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上,特签订本补充协议,承发包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 某某国际1#地块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一)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费率承包(即包费率、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按合同约定的费率标准一次包定。(二)承包范围:某某国际1# 地块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以下称甲委工程)除外。三、工程造价及结
2、算方式(一)工程造价合同暂定总价为¥: 17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二)工程造价确定及结算方式1、乙方在收到施工图纸后的60天内编制施工图预算(算量、计价必须采用广联达工程造价系列软件)并上报甲方(乙方不按规定时间提供工程预算书时,工程进度款支付顺延),工程量按定额计算规则计算,根据甲乙双方核对并报甲方总部二审确认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包干,除设计变更和签证外不再调整。设计变更和签证部分工程量按结算口径进行计算预算编制统一口径:(1)除甲供材料、甲控材料外的其它材料的材料价格按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5期)发布的材料信息价,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5期)没
3、有的按浙江省造价信息(2011年第5期)发布的材料信息价,甲控材料按甲方提供的暂定价;(2)人工费按建建发【2009】135号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即:一类:31元/工日、二类:34元/工日、三类:39元/工日;(3)甲委工程总承包管理、协调和服务费不进入预算。(4)甲方根据施工图编制的其它计算口径。2、定额套用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浙江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及针对浙江省预算定额(2003)的文件规定,采用工料单价法计价的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计算建设工程造价。3、本工程合同费率:土建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5.6% ;综合
4、费用费率 10% ;规费费率 4.14 % ;税金费率 3.513% ;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6.8% ;综合费用费率35% ;规费费率17.62% ;税金费率 3.513% ;以上费率包含的内容:由于施工场地以及销售需要引起的甲方临时搬迁费用、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管理费用、利润、材料的场内运输(工地仓库至施工现场)、垂直搬运和二次搬运、检验、检测费用、产品的半成品、成品保护、与其它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协调及交叉施工的影响、建筑垃圾的清运、生产工具的使用和运输、企业和现场的管理费用、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冬雨季施工、赶工措施等所有措施费用、劳动保险等各项政府规定费用、涉及城建、环保、
5、工商、保险(包括农民工工伤保险及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等部门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税金等一切费用。以上费率标准一次包干,作为结算依据,不作任何调整。4、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人工费、机械费的单价必须按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除非定额另有说明,乙方不得以工程的特殊性等任何理由提出调整要求。人工费只执行定额人工单价,市场信息价等均不执行。人工费调整按下列规定:1)合同期内如有定额人工单价调价文件,调整办法为:(1)合同期内如有针对浙江省预算定额(2003)的相关调价文件,则按文件执行,如因定额人工单价调整涉及费率调整的,则按文件调整;2)合同期内如有针对浙江省预算定额(2010)的相关人工费调价
6、文件,则对符合调价文件部分的工程量按下式计算人工费差价,人工费差价只计税金,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如因定额人工单价调整涉及费率调整的,则按文件调整;计算式 A=(Ni定额10/ Ni定额03)(Pi调10- Pi定额10)Ni定额03其中 :A为相应政策执行时间段符合调价文件要求的工程量中所含人工费的差价合计(分别按一、二、三类人工差价合计)。Pi调10为针对浙江省预算定额(2010)的相关人工费调价文件发布的人工单价。Pi定额10为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2011年5月份)对应的2010定额人工费单价为:一类:40元/工日、二类:43元/工日、三类:50元/工日。Ni定额03为符合调价文件要求的工
7、程量中按照2003定额计算的一、二、三类人工用量。Ni定额10为符合调价文件要求的工程量中按照2010定额计算的一、二、三类人工用量。i为一、二、三类人工类别。5、材料价格的取定依据:(1)甲供材料:(暂无)甲供材料主材价计入结算总价,结算时按照甲方签证价(该价格为材料运至工地现场落地价(1+1%)(1%为施工单位的保管费)计入工程直接费。(2) 甲控材料: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暂定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土建甲控材料结算时按照甲方签证价(该价格为材料运至工地现场落地价(1+4%)计入;安装甲控材料结算时按照甲方签证价(该价格为材料运至工地现场落地价(1+10%)计入工程直接费。(3) 除甲供材料、甲控材
8、料外:1)钢材、商品砼结算价格的取定分两个节点:地下室结构部分(0.000以下,桩基除外)结算时按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取开工至全部0.000结构工程完成时的合同工期平均值计算;主体结构部分(0.000以上)结算时按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取全部0.000结构工程完成至主体结构全部结顶合同工期平均值计算。2)除钢材、商品砼外的其余土建材料结算时按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取开工至分户验收全部完成合同工期前80%月份平均值计算。3)安装工程的其余材料结算价格的取定分两个节点:预埋部分按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取开工至主体结构全部结顶合同工期
9、平均值计算;除预埋部分外的按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取主体结构全部结顶至分户验收全部完成合同工期后80%月份平均值计算;4)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上没有的按浙江省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没有信息价的,按甲控材料相应价格取定办法执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包括分段工期延误),若实际施工期间的信息价平均值低于合同工期期间的信息价平均值时,按实际施工期间的信息价平均值计算;反之,若实际施工期间的信息价平均值高于合同工期期间的信息价平均值时,按合同工期期间的信息价平均值计算。6、模板工程量按03定额规定的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计算7、砼外加剂的计算方法:砼外加剂应
10、与水泥用量等量代换。8、土方由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平衡解决。乙方必须在开挖前上报土方平衡调配计划。如遇土方多余或不足,提前15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土方工程量根据施工图和甲方认可的实际范围按定额规定计算。原始地坪标高、基槽底标高和完工标高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标高均应采用绝对高程。开挖土方时,乙方必须根据设计图纸结合地质资料认真核对,并及时通知甲方、设计人、勘测人、监理进行验槽。由于乙方土方超挖造成的工程量增加的所有费用全部均由乙方承担。土方开挖单价16元/M3:(1)工作内容:地下室及桩承台土方开挖(已考虑桩基础挖土方、机械挖不到的地下室底板下翻梁及承台的土方及修整底边所需的人工)、运输
11、含二次驳运、运到某某国际1#、2#、3#地块范围内甲方指定场地、场地的清表、场地平整夯实;(2)单价包含的内容:包含周围村民关系的协调,施工便道修建、维护,人行道、围墙拆除与修复,直接工程费、组织措施费、垃圾排放费、土方测量费、技术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人工调差、材料调差等各项应有费用及其它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一切其他费率和费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风险;只计规费、税金,不再计取其它费用。 土方回填单价11元/M3:(1)工作内容:地下室钢筋砼墙外侧回填土方的开挖(从某某国际1#、2#、3#地块范围内甲方指定场地取土)、运输含二次驳运、按图纸及甲方要求回填夯实;(2)单价包含
12、的内容:包含周围村民关系的协调,施工便道修建、维护,人行道、围墙拆除与修复,直接工程费、组织措施费、垃圾排放费、土方测量费、技术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人工调差、材料调差等各项应有费用及其它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一切其他费率和费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风险;只计规费、税金,不再计取其它费用。 9、钢筋计算时:所有柱主筋一律按焊接接头连接计算,接头费用不论规格均按 6元/个;只计规费、税金,不再计取其它费用。10、零星用工单价:普工:80元/工日,技工:120元/工日;零星用工单价仅用于定额不能套用的零星工作;该费用只计税金,不再计取其它费用。11、塔吊、施工电梯基础不论技术标采用
13、何种形式基础,均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2003)附录(二)1塔式起重机基础费用计算(桩基另计)。12、凿桩头由乙方施工,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工程量按施工图设计桩径、加灌长度计算。因桩基施工原因造成的桩径偏大、加灌超过设计要求引起乙方施工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向桩基分包单位结算。因桩基施工原因造成的位移偏大及其它桩基施工质量引起的设计变更联系单不纳入甲乙双方的结算,由乙方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向桩基分包单位结算。13、有效的工程签证才能作为结算依据(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第(三)款“工程签证”的规定执行)。14、甲委工程的总承包管理、协调
14、和服务费(含管理、协调和服务费等)按本协议有关约定执行。四、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一)补充协议;(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三)中标通知书;(四)投标书及其附件(包括承诺书、询标纪要、招标文件答疑及说明、编标统一口径、招标文件、联系单及有关纪要);(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七)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八)图纸;(九)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乙方不按规定时间提供工程预算书时,工程进度款支付顺延。 (二)工程量确认:每月工程量在25日之前(逢法定节假日顺延)上
15、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审核,甲方接到乙方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确认,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届时如双方对工程款金额存有争议,则以甲方审定的金额为准。(三)工程款(包括水电安装)根据以下节点分批支付:1、五幢主楼(5#、6#、7#、8#、9#)地下室结构全部完成0.000,工程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3;四幢主楼(1#、2#、3#、10#)地下室结构全部完成0.000,工程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3;2、全部地下室结构完成0.000,工程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3(2012年春节前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3%,春节前已付的0.000标高以上的主楼工程款在下述第3项支付时不再重复支付);3、0.000标高以上,五幢主楼(5#、6#、7#、8#、9#)每月合计完成24层(其中6#、7#、8#楼每幢每月完成不少于四层),工程款支付五幢主楼(5#、6#、7#、8#、9#)本次付款期间完成工程量的83;0.000标高以上,四幢主楼(1#、2#、3#、10#)每月合计完成16层,工程款支付四幢主楼(1#、2#、3#、10#)本次付款期间完成工程量的83,最后一次主体结构工程达不到上述节点要求时,支付工程款汇总到下述第4项一并支付;4、五幢主楼(5#、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