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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招标公告XX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电石项目(厂房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某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电石项目(厂房施工)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号甘发改工业(备)2008165号)、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委员会(文号甘工信函201132号)共同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某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某某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某某市河西堡镇化工循环工业园区招标范围及标段划
2、分:土建工程,划分五个标段。工程质量:合格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主厂房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建造师要求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其他工程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建造师要求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外地企业需办理外地建筑企业入金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3.4 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回执3.5 投标人可就上述五个标段进行申请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
3、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1年4月19日至2011年4月2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节假日不休),在某某市新华路供水处五楼(某某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6时,地点为某某市新华路供水处五楼(某某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建设信息网、甘肃经济信息网、某某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第二章
4、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1.1.3招标代理机构1.1.4项目名称某某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电石项目(厂房施工)1.1.5建设地点某某市河西堡镇化工循环工业园区1.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土建工程,划分五个标段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11年 5 月 日至2011年 月 日,共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主厂房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他工程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5、)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要求:近三年的审计报告业绩要求:同类业绩不少于两项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诉讼情况建造师资格:主厂房二级以上资质;其他工程要求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1.10.1投标预备会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1年4月 日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1年 月 日1.11工程计价方式本次招标按固定费率加优惠率报价1.12偏离、分包不允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答疑及招标
6、补充通知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4月 日2.2.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月 日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11年 月 日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11年 月 日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建造师身份证、IC卡、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8万元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三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三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三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手工签字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
7、本一份3.7.5装订要求密封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某某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地址:某某市河西堡镇金泥大道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某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供水处六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11年5月6 日 时整 地点:某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供水处六楼)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现场检查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现场随机抽取,电话通知。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外地建
8、筑企业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投标人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回执原件必须带至开标现场核对。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次招标钢桁架,彩钢棚、彩钢屋顶;食堂、浴室、生产调度楼装修不包括在内。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
11、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
12、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招标文件2
13、.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建筑物结构一览表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4、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三)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说明:(1)实行费率加优惠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