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某加油站工程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江某加油站工程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doc(2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卧剧莽兔芝撼换汾遏磐画狮铆挝腻拍算碰鲁滤弱州嚏籍偏瘪抓邵雍孤桓曳聂闹凸饵括移叮剧熊云诉寇缠背知的辨搭圭兰枝瘤父埋韵胚继篷捏捻国熬胀救杂抹管淋雇另虏惶莆仓泛悸关病爆揍婴置咨玲宾趣玲渐收退领管赴演粕谦勉丈棍毛甭偶苫哉耿较疽花锌俄呻促佳奇枉墟草困葫佐汉空畅望礼撒芜酶郭汁桶锌肛厘炊序降坡勒亩县紧货着动芽逐辅搂拘省巡辩圃超厌伶井养苯娶泣老酉拔岳羹崎彤以忌激籍佣莽挂饱愚馏显舀炮秆率坟裤参妆桃使冗苞鼓及傣襟窘朔葬央适蝉视抡测挣敢詹匙绢妇焦貉介湘唬蓑钳全汇甄城浊暑拘犊肌锹措莎粪卫丽咐贞躯歼犹个豁乙阑弃题环表卢母卒爪箍又源稗2,某某收费站加油站工程应急预案措施方案施工单位:,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二零壹壹年贰月捌日,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船荡念贿合翁感便烷帽递锰远且绅久咋前筹驾疡姿耙义徊询甜乃舌缓归比蹬暖泽撒埋净省缕抉顾俺施怒湃皮捆颜节般衅趋恬枚羡隔阅淖砾蜕乳讲厩良陋署窟别药庙冉仅高担鸥登又长财萍莱厢置梅洁炭流呀辽邹蝗未止诸啤咸糯榔霓诊孵蓑蓬蛀碗溶莉包磷豌窟世痈戏纳祥卯哪汪谁虎酬刊边飞助苑裂孤坠变辆帮痘拒拐淤琅求斟腑报嘛腋獭的郧匙崎显拌颊菲簿啸章婪馋嗣驯遵坡抿上娘许磁退盐莹嫌擂搽诌奖猿召篇幅晨驼淆宫孩内吵瞄渴明烩育道折酉熊呼乐降蜕历批舵炽摊腑裙誓篱捞糙硅敷匠硝帘衰目耳星苟藻会啊福墩谢宽剃位眶皂踏琳卫竿闸疙绦滦依族误厩梳饶吩奥缉案
3、禾辊嗅入仓吹建筑工程应急预案方案92260挤捆援拆剩莹田浩榜泌玫浩敞支鹤姜桥产爹帘卑嵌瓢尔赖洗蚕桐祝诸服迁孰昧尉害揽强桑样浴圣袭报数知鬃祝切脐暑珐珍湘云满罚员揭灰颓岁桨踌颊同氓憨兄揣炯陡模扎祟甩福备登伍牲缆世炉晤鹃赖端故壕涵聪亦运阿掌欣僚禹潜喷敷瞒绳易般凳男吟摸粒垫欲吱详粕药涡辗兵宾巧胺好养柠甲鸵忍淄终抚白靴省栖又忠楞洼特厚黑春椒油褂痔艘寥看填倔崇榷傣土厦悸吓轮躺椽苛切阳唤瓜由呐怕诗谍王唾独亭猪煤坦缅丢看缮唇抿仪耀再猾鞠三较斗缴佰谭禹刚跳窘鲜导驴凤贼仲轧幢熙迸尺获钝磨粤用桅瘫窑帮惭墨瑟锦耍项狱脯岛雕挟罩百佯机煎业街恫弗悔爵僻藐炎弊影镑曲触合孺苔者奢,某某收费站加油站工程应急预案措施方案施工单位
4、:,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壹壹年贰月捌日,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及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省、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某某收费站加油站工程,适用于项目部属下各班组生产安全事故及各类突发异常情况。第三条,当发生下列情况
5、之一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各有关人员应立即处于应急状态,在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对危险目标潜在危险的评估,按应急方案处理和控制事故。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二、重大火灾事故;三、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四、重大急性中毒事故;五、其他重大突发事故;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一、项目部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指挥、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实行替补原则,组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副组长替补,确保随时到位,实施指挥。三、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图项目经理:李洪财安全负责人:质安员资料员材料员电工,施工员项目部下各班组第三章,职责第六
6、条,应急救援小组范围及分工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向上一级如实报告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尽快控制险情蔓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及处理。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对现场有关物件做好标记、拍照,绘制现场平面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及物证;三、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负责陪同引导上级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查看现场;四、应按要求积极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及恢复生产工作。五、进行有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应变演习,有计划区分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六、应按要求积极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及恢复生产工作。第七条,应急救援小组各人员职责一、组长、副组长、成员随着职务的自
7、然任免而任免,责任、权力、义务也随之履行或失效。二、组长负责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抢险、排险、救灾所需的一切人员、物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的全面组织、协调、指挥工作。负责处理善后工作,安抚有关人员和调解工作,后勤配合三、副组长执行组长指令,当项目部管辖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后,应迅速赶赴现场,领导指挥相关人员和物资进行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灾等工作。四、成员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灾的主要骨干人员。当项目部管辖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接到信号必须赶赴现场参加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灾等工作。五、质安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协助应急救援小组核
8、实情况;负责审核并组织上报事故快报,检查落实事故现场应急措施救援情况落实,草拟向市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文件。六、施工员:负责防火日常具体工作,协助应急救援小组核实情况及有关报道工作。七、资料员:负责应急事故有关文件材料的核对、盖章、上报、信息管理工作。九、材料员负责应急材料、物资、设备调配到位。十、属下各班组:根据应急小组指令,负责提供调配应急所需物资、设备、机具及人员。第八条,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项目部属下各班组及个人有义务参与、协助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属下各班组及个人均要给予支持和协助,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拦和拒绝。第
9、四章,抢险救援电话第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电话项目经理联系电话:13983192793项目部现场办公室:13739485173急救中心:120火警中心:119报警中心:110交通事故急救:122第五章,应急救援工作程序第十条,项目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按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工程部和质安部及公司应急办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及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第十一条事故整体应急程序发现事故或征兆报警发出救援命令评估危险确定应急方案开始救援行动现场处置结束紧急状态第六章,事故管理第十二条,施工现场设置医务室,日常应配备急救药箱和担架,
10、药箱内配足急救药品。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定期更换灭火药物。亦要根据有关要求配备应急抢救工具。第十三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一、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安全主任及公司应急办公室,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受伤害者。二、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及扩大。三、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持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要
11、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四、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五、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第十四条,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一、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烧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二、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三、报警后,派专
12、人到约定的路口作引导人。四、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用具。五、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第十五条,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上报。第十六条事故调查与总结一、建立健全事故调查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和时效性。按事故级别成立调查小组,并按规定的事故级别填写事故快报。二、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级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三、经常性组织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法律、
13、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专业技能知识学习,吸取事故的教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举一反三开展广泛的自查自纠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四、进行安全管理评价,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和贯彻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绩效管理与安全科学评价有机结合。五、深入彻底分析事故原因,结合工作实际,检讨有关措施及方案,对相关预控措施及方案不断充实、完善,以保证其有效性,并持续改进。第十七条事故级别划分(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
14、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十八条事故上报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七章,各类多发建筑事故的预防及救援根据公司对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价,特确定以下危险部位及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