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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医疗纠纷的非讼处理教学目标教学目标通过本章学习通过本章学习1 1、要求了解医疗纠纷非讼处理的方法与、要求了解医疗纠纷非讼处理的方法与流程;流程;2 2、要求理解病历封存程序、实务封存、要求理解病历封存程序、实务封存、尸体解剖;尸体解剖;3 3、要求了解医疗纠纷鉴定程序。、要求了解医疗纠纷鉴定程序。教学内容:教学内容:视频:我的孩子在哪里?视频:我的孩子在哪里?问:问:1 1、该医疗纠纷处理经过了、该医疗纠纷处理经过了哪些程序?哪些程序?2 2、在处理程序中哪些做得、在处理程序中哪些做得不妥?不妥?3 3、哪些说法是错误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第一节第一节 医疗纠纷非讼处理流程医疗纠纷非讼
2、处理流程一、医疗纠纷处理途径:一、医疗纠纷处理途径:1 1、协商;、协商;2 2、人民调解、人民调解3 3、行政调解行政调解4 4、民事诉、民事诉讼讼非讼诉讼二、医疗纠纷投诉二、医疗纠纷投诉1 1、投诉渠道、投诉渠道患者及其家属(下简称为患者及其家属(下简称为“患方患方”)对医)对医疗过程、结果有异议时,可以与临床医师及疗过程、结果有异议时,可以与临床医师及科室领导沟通,也可以向门诊部、医务处(科室领导沟通,也可以向门诊部、医务处(科、部)、医患关系办公室、社会工作部、科、部)、医患关系办公室、社会工作部、院办、党办等职能部门,以及院领导投诉。院办、党办等职能部门,以及院领导投诉。临床科室或职
3、能部门接到患方投诉后,根临床科室或职能部门接到患方投诉后,根据患方投诉内容可进行相关简单处理。复杂据患方投诉内容可进行相关简单处理。复杂或索赔金额争议较大的医疗纠纷,应及时向或索赔金额争议较大的医疗纠纷,应及时向主管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以下简主管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为称为“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移转相关材料和投诉信)移转相关材料和投诉信息,使医疗纠纷进入规范的处理程序中。息,使医疗纠纷进入规范的处理程序中。2 2、投诉方式、投诉方式患方的投诉方式可以是口头或者书面,如患方的投诉方式可以是口头或者书面,如:面谈、电话、信访以及电子邮件等。:面谈、电话、信访以及电子邮件等。3
4、 3、投诉接待时间、投诉接待时间患方投诉一般应当在工作时间内,由相关患方投诉一般应当在工作时间内,由相关职能部门接待,特殊情况在工作时间外,由职能部门接待,特殊情况在工作时间外,由医疗机构指定部门或总值班接待。医疗机构指定部门或总值班接待。二、医院职能部门接待程序二、医院职能部门接待程序1、接待与登记。患方来访时,应做好接待服务工作,作好患方来访时,应做好接待服务工作,作好投诉接待记录,其中包括:患者基本情况反投诉接待记录,其中包括:患者基本情况反映相关科室和个人的主要问题等情况、事实映相关科室和个人的主要问题等情况、事实经过及投诉要求等。经过及投诉要求等。妥善保存患方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妥善
5、保存患方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2、沟通与解释。根据患方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其对有关病根据患方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其对有关病情及诊断治疗情况的认识,安排临床科室的情及诊断治疗情况的认识,安排临床科室的有关负责人和当事医务人员,在职能部门工有关负责人和当事医务人员,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与患方进行沟通、说明解作人员的陪同下,与患方进行沟通、说明解释有关诊疗情况。释有关诊疗情况。3、告知解决流程告知患方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和流程(包告知患方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和流程(包括复印病历、尸检建议等)及医疗机构答复括复印病历、尸检建议等)及医疗机构答复时间。时间。视频:他是否吸过氧视频:他是否吸过氧4、病历封存
6、与复印封存封存-1-1:应患方要求或主动向患方建议封:应患方要求或主动向患方建议封存病历,封存病历可以是复印件,也可以是存病历,封存病历可以是复印件,也可以是原件。如果患方坚持要求封存病历原件,应原件。如果患方坚持要求封存病历原件,应当在封存之前,将全部病历材料予以复印。当在封存之前,将全部病历材料予以复印。封存封存-2 2: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在患方代: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在患方代表、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在场的情况,在医疗表、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在场的情况,在医疗机构病案管理部门场所或处理医疗纠纷职能机构病案管理部门场所或处理医疗纠纷职能部门复印病历。部门复印病历。封存封存-3-3:将复印件装入:将
7、复印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粘封,粘封档案袋后,在该袋上的骑缝处由患方代表签档案袋后,在该袋上的骑缝处由患方代表签署姓名及封存日期后,使用透明胶带在各骑署姓名及封存日期后,使用透明胶带在各骑缝处粘贴封存。缝处粘贴封存。封存件由职能部门负责保存。封存件由职能部门负责保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第1616条: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主观病历)应当在医会诊意见、病程记录(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患双方在场的情
8、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封存程序病历封存程序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要求封存病历的。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要求封存病历的。已经出院封存原件,已经出院封存原件,正在住院的封存复印件正在住院的封存复印件被封存的病历(图)被封存的病历(图)病历复印:患方按规定要求复印、复制有病历复印:患方按规定要求复印、复制有关病历资料,应当支付相应的复印病历资料关病历资料,应当支付相应的复印病历资料的费用。的费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第9 9条条 严禁涂改、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
9、资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第1010条条 患者有权复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
10、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4 4、现场实物封存与检验、现场实物封存与检验因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医疗纠因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医疗纠纷,按规定予以封存和检验纷,按规定予以封存和检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第1717条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
11、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部门指定。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派员到场。被封存的输液瓶被封存的输液瓶5
12、5、病人死亡与尸检、病人死亡与尸检患者死亡后家属提出异议,医疗机构应当患者死亡后家属提出异议,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近亲属提出尸检建议向患者近亲属提出尸检建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第1818条: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小时内进行尸检;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日。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
13、,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第1919条:患者在医条: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周。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
14、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尸体解剖程序尸体解剖程序家属要求尸体解剖或建议家属对患者进家属要求尸体解剖或建议家属对患者进行尸体解剖;行尸体解剖;签署尸体解剖同意书;签署尸体解剖同意书;送尸体进行解剖。送尸体进行解剖。三、医疗机构内部调查程序三、医疗机构内部调查程序1 1、科室调查、科室调查职能部门接到患方投诉后,应尽快将患方职能部门接到患方投诉后,应尽快将患方的投诉材料转交涉及的有关科室主任;科室的投诉材料转交涉及的有关科室主任;科室领导应尽快组织调查、分析讨论工作。领导应尽快组织调查、分析讨论工作。(1)(1)当事医务人员或相关人员,整理有关当事医务人员或相关人员
15、,整理有关事件经过,书写病历摘要或诊疗经过。事件经过,书写病历摘要或诊疗经过。(2)(2)组织全科医生或相关人员就患方投诉组织全科医生或相关人员就患方投诉所涉及问题,进行科学、客观、认真的分析所涉及问题,进行科学、客观、认真的分析讨论,针对本科诊疗过程中存在问题,以及讨论,针对本科诊疗过程中存在问题,以及问题的性质、科室的处理意见归纳总结为书问题的性质、科室的处理意见归纳总结为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名认可后上交职能部门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名认可后上交职能部门。(3)(3)职能部门可安排适当的时间,由科室职能部门可安排适当的时间,由科室负责人与患方代表进行沟通,就有关医疗纠负责人与患方代表进行沟通,
16、就有关医疗纠纷涉及主要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出纷涉及主要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出说明、解释,完成首次答复。说明、解释,完成首次答复。患方可以进行记录。患方代表在与科室沟患方可以进行记录。患方代表在与科室沟通后,仍存有异议或提出新的问题和要求,通后,仍存有异议或提出新的问题和要求,患者可以继续向职能部门反映。患者可以继续向职能部门反映。2 2、职能部门提请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职能部门提请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论对于重大疑难医疗纠纷或者患者对首次答对于重大疑难医疗纠纷或者患者对首次答复不满意的医疗纠纷可以组织临床科室与患复不满意的医疗纠纷可以组织临床科室与患方进行沟通后,仍不能达到共识时,应及时方进行沟通后,仍不能达到共识时,应及时提请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分析、做出医提请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分析、做出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结论性意见。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结论性意见。四、医疗纠纷鉴定四、医疗纠纷鉴定医疗纠纷鉴定有利查清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纠纷鉴定有利查清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有利于解决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