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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形势下,国企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让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同频共振,互相促进,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人才优势,才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意义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本质上就是找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在企业基层的有效结合点,把基层党建的政治优势与基层管理的独特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厚植强大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以深度融合筑牢发展根基。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落脚点在基层党组织、交汇点在基层党组织。推进深度融合,就是要把抓
2、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固本之策,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夯实基层组织,建强基层队伍,完善基本制度,锻造政治功能强、组织凝聚力强、发展推动力强的战斗堡垒,着力将党的组织优势更好转化为工作执行优势,以基层党建的实质性加强引领带动基础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筑牢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稳固基石。以深度融合强化优势互补。管理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核心是构建一套流程高效、责任明晰、制度完善的管理体系,实现人、财、物、技术、信息等各种资源要素的价值最大化。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就是要协同发挥管党治党和企业管理综合效能,强化优势互补、互促提升,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功能和管理组织职能、基层党建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党
3、建工作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相融互促,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完善管理规范、夯实管理基础,着力将党的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优势,全面提升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深度融合凝聚发展合力。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是国企党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最终目的就是把党建工作融入企业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各环节,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战斗堡垒、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融合的前沿阵地。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就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生产经营、安全环保、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把党员组织起来,把人才凝聚起来,把员工动
4、员起来,齐心协力推动目标任务实现,着力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二、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目标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关键要牢固树立“抓业务必须抓党建”的理念,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构建完善“大党建”工作格局,进一步筑牢“大安全”基础,实现“大效益”突破。以深度融合促进安全环保风险管控到位。安全生产事关人民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企业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突出发挥每名委员、班子成员作用,做到齐抓共管。要发扬国企优良传统和作风,从党规党纪的高度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引导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
5、做好安全环保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突出重要风险、薄弱环节、关键点的管控,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和生态环保底线,筑牢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建设根基。以深度融合推动创新创效能力持续提升。在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以党建引领优化运行、以党建引领提质增效、以党建引领改革发展,结合各级党组织业务实际,细化各领域的融合措施、操作方案、改革举措。切实用效益水平和竞争力检验党建工作效果,不断打牢企业发展基础,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用管理精细化程度检验党建工作效果,引领全员增强算账意识,完善奖励机制,凝聚全员降成本、增效益的合力;用企业改革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效果,以改革促进运行效率提升、装置指标
6、提升、经营效益提升,坚决完成企业改革“硬任务”,进一步激发企业生机活力。以深度融合检验企业党建工作开展成效。要加强对融合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将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把落实党建制度、基层管理制度和生产经营情况作为衡量基层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将融合情况纳入党建责任制考核,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企业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一线总指挥”,要把抓好深度融合作为职责所在,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办,层层抓细化、抓具体、抓实在。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思考探索分管领域的融合新路径,齐心协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各级组
7、织部门要在实践中与时俱进完善融合方案,建立健全评价方法和考核激励办法,抓好融合节点,抓细融合过程,抓实融合成效,在实践中探索出更多新颖、实用、高效的融合经验。三、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途径党建融入中心工作,最有效的组织是车间和班组,最重要的内容是体系落地,最关键的措施就是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干部员工破僵局、促发展。固化经验成果,建立总结提升机制。着力搭建全方位、深层次、立体化的交流共享平台,探索形成互联共建工作机制,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对标提升、流动指导等方式推动企业各基层单位在互联共建中实现互学互促、协同提升,在融合实践中补齐短板、共克难题。注重提升工作的统筹性
8、,认真总结好的经验、新的成果,把工作中单一、分散的做法归纳好、整合好,逐步固化形成标准和规范,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切实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工作向纵深发展。突出示范引领,健全评先选优机制。坚持抓典型、立标杆、树样板,积极在企业各条战线、各个领域挖掘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典型经验做法,因地制宜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培育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融合特色品牌。坚持突出重点、带动一般,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使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在企业上下蔚然成风,打造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加速熨”jrO坚持结果导向,完善价值评估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目的是推动企业基层
9、党建与基层管理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融合的成效最终要落实到党建质量提升中、体现在生产经营业绩上。要抓住党建经济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完善党建工作量化评价机制,通过党建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有机融合,凸显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要加强效果、效用的研究评估,紧紧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基层队伍建设、基本制度执行、基础管理工作、班组建设、改革发展任务完成情况,加快建立党建考核量化评估体系,实现党员、党支部、党小组的差异化评价,推动融合成效可量化、具体化,成果看得见、摸得着。2022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并于当日正式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将于2022年8月1日正式生效
10、。此次修订,为新时代我国市场化法治改革,实现竞争性发展转型和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并在此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了制度供给和法律保障。2022年是完善反垄断体制机制、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后的再出发之年,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新形势下,反垄断执法机构和执法能力所扮演的角色变得愈发重要,由此,笔者对推进反垄断执法权限下放,加强反垄断执法保障产生几点思考。一、我国反垄断监管执法机构基本情况根据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反垄断执法属于中央事权。目前,我国反垄断执法权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承担,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2019年1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统一授权各省、
11、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反垄断执法工作。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反垄断执法过程中,可以委托其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者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广州、成都、武汉、西安等副省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作为全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心和新兴创业企业的聚集地,具备强大市场经济活力,却不能独立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只能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反垄断调查。二、推进反垄断执法普遍授权的意义一是优化市场竞争环境的大势所趋。2022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
12、、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大背景下,要不断优化平台经济竞争生态,稳步改善市场竞争环境,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增进民生福祉、塑造我国竞争新优势的重大任务,这对利用好反垄断执法利刃,充分发挥反垄断监管实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许,推进反垄断执法权限下放势在必行。二是缓解执法力量薄弱的迫切需要。我国疆域辽阔,人口众多,市场主体庞大,市场监管总局及省级市场监管局反垄断执法工作量大、疲于应付,反垄断执法机构难以对相关案件线索开展深入、细致的核查。加之我国各地经济发展参差不齐,垄断案件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区域性,增加了统一执法的难度,反垄断执法效能大
13、打折扣。只有推进反垄断执法权限下放,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队伍建设,才能有效化解执法力量薄弱与执法需求与日俱增之间的矛盾。三是破解基层执法困境的有效路径。基层是垄断行为滋生的温床,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自由流通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时刻在发生。近年来,医药、建材、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垄断行为牵动着每一位老百姓的神经,政府采购、交通、建筑、教育、保险等重点领域的垄断行渗透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要聚焦稳定宏观经济、畅通经济循环、增进民生福祉,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基层是打通反垄断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只有赋予基层机关部门反垄断执法权,充分发挥基层反垄断执法作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
14、场的目标才能早日实现。三、加强反垄断执法保障的建议一是推动政策出台,探索先行试点。坚持垄断问题为导向,衔接机构改革进程、统筹立改废释,着力健全公平竞争法律制度体系,加快出台反垄断执法权限授权相关政策。可以在副省级城市、国家或区域中心城市先行试点,赋予其反垄断执法权限和经营者集中日常监管权限。时机成熟后再实现反垄断监管执法权限逐步下放,不断壮大反垄断监管执法队伍,将反垄断监管执法触角延伸到基层每个角落,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行为无处遁形。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反垄断执法专业性强,需要执法人员有系统性、综合性的专业知识,才可科学、准确、客观、公正的执法。被授权单位要科学配置执法资源,明确专门
15、负责反垄断执法的机构和人员,为有效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聚焦推进现代化监管体系建设,深刻认识市场发展规律和竞争监管规律,加强理论和实务培训,着力增强执法人员公平竞争治理能力和水平,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执法体系。在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指导和协调下,被授权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要求,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原则,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严格履行执法过程中的备案、汇报程序,接受市场监管总局的指导和监督。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加强纵向和横向沟通,形成上下联动、有效配合的执法体制机制,形成反垄断执法强大
16、合力,立足全局和战略高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增强监管实效。被授权单位要将执法作为推进反垄断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反垄断案件查办,着力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依法做好管辖范围内反垄断有关举报受理、线索核查、立案调查和案件处理等工作,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建议市场监管总局建立精准的监督考核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有序推动反垄断执法工作落实落地,保证执法工作取得实效。五是深化宣传倡导,营造社会氛围。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反垄断执法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竞争宣传倡导工作,克服地方政策与公平竞争法规可能存在的矛盾,向各政策制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大众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律法规和要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凝聚反垄断的社会共识,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