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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空调制冷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5.1 总则5.1.1 适用范围本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空调工程中压力不高于25MPa,工作温在-20150的整体式、组装式及单元式制冷设备(包括热泵)、制冷附属设备、其他配套设备和管路系统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5.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50236) 5.2 术语 制冷剂:制冷系统中,完成制冷循环的工作物质。 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 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4) 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 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 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 整体式制冷设备:制冷机、冷凝器、蒸发器及辅助设备部件组装在同一机座上,而构成整体形
3、式的制冷设备。 (8) 组装式制冷设备:制冷机、冷凝器、蒸发器及辅助设备采用部分集中、部分分开安装形式的制冷设备。5.3 基本规定5.3.1 制冷设备、制冷附属设备、管道、管件及阀门的型号、规格、性能及技术参数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备机组的外表应无损伤、密封良好,随机文件和配件应齐全。5.3.2 与制冷机组配套的蒸汽、燃油、燃气供应系统和蓄冷系统的安装,还应符合设计文件、有关消防规范与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5.3.3 空调用制冷设备的运输和吊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有关规定,并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运输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5.4 施工准备5.4.1 技术准备 专业技术人员应熟悉施工图纸和设备随
4、机附带的配管系统图,现场设备的管口尺寸、方位、高度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设计图纸、技术文件齐全,熟悉制冷工艺及施工程序。 管道专业施工方案已进行会审和批准,并已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形成交底记录。 按施工图所示管道位置、标高测量放线,查找出支、吊架预埋铁件。 安装完的管路系统应有完整的检验、检测手段和措施。5.4.2 材料要求 所采用的管子和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明或质量鉴定文件。 制冷系统的各类阀件必须采用国标产品,并有出厂合格证。 无缝管内外表面无明显腐蚀、无裂纹、重皮及凹凸不平等缺陷。 铜管内外壁均应光洁、无疵孔、裂缝、结疤、层裂或气泡等缺陷。5.4.3 主要机具 施工机
5、具:卷扬机、空气压缩机、真空泵、砂轮切割机、磨光机、压力工作台、倒链、台钻、电锤、坡口机、铜管扳边器、手锯、套丝板、管钳、套筒扳手、活扳手、平尺、铁锤、电气焊设备等。 测量工具:钢直尺、钢卷尺、角尺、水平仪、塞尺、线坠、水准仪、经纬仪、半导体测温计、U形压力计等。5.4.4 作业条件 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完毕,室内装修基本完成,与管道连接的设备已安装找正完毕,管道穿过结构的孔洞已配合预留,尺寸正确,预埋件设置恰当,符合制冷管道施工要求。 施工准备工作完成,材料送至现场。5.5 材料和质量要点5.5.1 材料关键要求 制冷管道及管件、阀门应选用正规厂家的产品,其规格、型号、性能及技术参数等必须符合图
6、纸设计要求。 设备的地脚螺栓以及平、斜垫铁材质、规格和加工精度应满足设备安装要求。 设备安装所采用的减振器或减振垫的规格、材质和单位面积的承载率应符合设计和设备安装要求。5.5.2 技术关键要求 制冷设备安装前,应会同土建、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做好基础验收记录,对不符合设备安装要求的基础,应及时整改。 制定安全合理的大型制冷设备运输方案和吊装方案,相关的安全措施应落实到位。 气体或液体管道的安装应符合本标准5.7.1中第(5)条的有关规定。5.5.3 质量关键要求 地脚螺栓孔的二次灌浆,所用的细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比基础强度等级高12级。灌浆前应将螺栓孔内清理干净
7、,每个孔洞灌浆必须一次完成,分层捣实。灌浆料的强度达到70以上,方可拧紧地脚螺栓。 设备找平找正后,应将设备垫铁及时点焊牢固,防止垫铁滑动、脱落。 燃气、氨制冷系统管道采用超声波或射线照相检测时,其抽检数量和合格等级应符合本标准5.7.1中第(7)条和5.7.1中第(8)条的规定。5.5.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设备吊装应设专人指挥,统一行动,注意吊装作业周围有无高、低压电线和通讯电缆等,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作业场地道路应畅通,不得阻碍消防通道,现场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 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的有关要求。 管道吹扫、冲洗排放口附近应设置警戒
8、线,并有专人看护。吹扫、冲洗时人员不得进入境界区域。5.5.5 环境关键要求 管道吹扫、冲洗应实行定点排放到下水道或管沟内,不得随意排放,污染施工环境。 制冷剂充装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并尽量避免制冷剂的泄漏,减少对大气的污染。5.6 施工工艺5.6.1 工艺流程 设备安装:基础检验设备开箱检查设备运输吊装就位找平找正灌浆、基础抹面 一般系统:施工准备管道等安装系统吹污系统气密性试验系统抽真空管道防腐系统充制冷剂 水蓄冷系统:5.6.2 操作工艺5.6.2.1 制冷机组的安装 (1) 活塞式制冷机组: 1) 基础检查验收:会同土建、监理和建设单位共同对基础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进行中间
9、交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外形尺寸、平面的水平度、中心线、标高、地脚螺栓孔的深度和间距、埋设件等。 2) 就位找正和初平: 根据施工图纸按照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弹出设备基础的纵横向中心线,利用铲车、人字拔杆将设备吊至设备基础上进行就位。应注意设备管口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将设备的水平度调整到接近要求的程度。 利用平垫铁或斜垫铁对设备进行初平,垫铁的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备安装要求。 3) 精平和基础抹面: 设备初平合格后,应对地脚螺栓孔进行二次灌浆,所用的细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比基础强度等级高12级。灌浆前应清理孔内的污物、泥土等杂物。每个孔洞灌浆必须一次完成,分层捣实,并保持螺栓处于垂直
10、状态。待其强度达到70以上时,方能拧紧地脚螺栓。 设备精平后应及时点焊垫铁,设备底座与基础表面间的空隙应用混凝土填满,并将垫铁埋在混凝土内,灌浆层上表面应略有坡度,以防油、水流入设备底座,抹面砂浆应密实、表面光滑美观。 利用水平仪法或铅垂线法在气缸加工面、底座或与底座平行的加工面上测量,对设备进行精平,使机身纵、横向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11000,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 拆卸和清洗: 用油封的制冷压缩机,如在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且外观良好、无损坏和锈蚀时,仅拆洗缸盖、活塞、气缸内壁、吸排气阀及曲轴箱等,并检查所有紧固件、油路是否通畅,更换曲轴箱内的润滑油。用充有保护性气体或制冷
11、工质的机组,如在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充气压力无变化,且外观完好,可不作压缩机的内部清洗。 设备拆卸清洗的场地应清洁,并具有防火设备。设备拆卸时,应按照顺序进行,在每个零件上做好记号,防止组装时颠倒。 采用汽油进行清洗时,清洗后必须涂上一层机油,防止锈蚀。 (2) 螺杆式制冷机组: 1) 螺杆式制冷机组的基础检查、就位找正初平的方法同活塞式制冷机组,机组安装的纵向和横向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11000,并应在底座或底座平行的加工面上测量。 2) 脱开电动机与压缩机间的联轴器,点动电动机,检查电动机的转向是否符合压缩机要求。 3) 设备地脚螺栓孔的灌浆强度达到要求后,对设备进行精平,利用百分表在
12、联轴器的端面和圆周上进行测量、找正,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 离心式制冷机组: 1) 离心式制冷机组的安装方法与活塞式制冷机组基本相同,机组安装的纵向和横向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11000,并应在底座或底座平行的加工面上测量。 2) 机组吊装时,钢丝绳要设在蒸发器和冷凝器的简体外侧,不要使钢丝绳在仪表盘、管路上受力,钢丝绳与设备的接触点应垫木板。 3) 机组在连接压缩机进气管前,应从吸气口观察导向叶片和执行机构、叶片开度与指示位置,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调整一致并定位,最后连接电动执行机构。 4) 安装时设备基础底板应平整,底座安装应设置隔振器,隔振器的压缩量应一致。 (4) 溴
13、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组: 1) 安装前,设备的内压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出厂压力。 2) 机组在房间内布置时,应在机组周围留出可进行保养作业的空间。多台机组布置时,两机组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2m。 3) 溴化锂制冷机组的就位后的初平及精平方法与活塞式制冷机组基本相同。 4) 机组安装的纵向和横向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11000,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基准面上测量。水平偏差的测量可采用U形管法或其他方法。 5) 燃油或燃气直燃型溴化锂制冷机组及附属设备的安装还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的相关要求。 (5) 模块式冷水机组: 1) 设备基础平面的水平度、外形尺寸应满足设备
14、安装技术文件的要求。设备安装时,在基础上垫以橡胶减振块,并对设备进行找平找正,使模块式冷水机组的纵横向水平度偏差不超过11000。 2) 多台模块式冷水机组并联组合时,应在基础上增加型钢底座,并将机组牢固地固定在底座上。连接后的模块机组外壳应保持完好无损、表面子整,并连接成统一整体。 3) 模块式冷水机组的进、出水管连接位置应正确,严密不漏。 4) 风冷模块式冷水机组的周围,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要求留有一定的通风空间。 (6) 大、中型热泵机组:1) 空气热源热泵机组周围应按设备不同留有一定的通风空间。 2) 机组应设置隔振垫,并有定位措施,防止设备运行发生位移,损害设备接口及连接的管道。 3)
15、机组供、回水管侧应留有115m的检修距离。5.6.2.2 附属设备 (1) 制冷系统的附属设备如冷凝器、贮液器、油分离器、中间冷却器、集油器、空气分离器、蒸发器和制冷剂泵等就位前,应检查管口的方向与位置、地脚螺栓孔与基础的位置,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附属设备的安装除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附属设备的安装,应进行气密性试验及单体吹扫;气密性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2) 卧式设备的安装水平偏差和立式设备的铅垂度偏差均不宜大于11000; 3) 当安装带有集油器的设备时,集油器的一端应稍低; 4) 洗涤式油分离器的进液口的标高宜比冷凝器的出液口标高低; 5) 当安装低温设备时,设备的支撑和与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