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6.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比较及其意义本科学位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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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比较及其意义目录摘要 关键词 Abstructkey word 引言1一、 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概念和特征1作权的概念和特征1著作权的概念1 著作权有以下特征 1 邻接权的概念 2二、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联系3三、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4著作权与邻接权的直观区别 4著作权与邻接权的本质区别 5著作权:以客体为逻辑起点的制度5邻接权:以主体为逻辑起点的制度6四、 区分意义7 充分保护当事人权利,避免权利重复保护7有关邻接权保护之立法完善 8详细确定表演者的概念8对著作权法采用两编的立法体制 8结论 8参考文献 10致谢 11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比较及其意义摘要 邻接权

2、以著作权为基础,依赖于著作权,他们联系密切,同时也存在着本质的区别。邻接权赖以存在的基础的是其以主体为逻辑起点,这也就决定了其与著作权的根本不同所在。而目前国内立法邻接权仅以一个插入、列举的形式出现在著作权法当中,是不合理的,同时也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如何完善我国现阶段著作权立法,在有效保护著作权的同时,也使邻接权的保护规范化、系统化,成为目前国内著作权法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关键词:著作权 邻接权 比较The comparison of Copyright and Neighboring right and its significance Abstruct Based on the co

3、pyright, the neighboring right also relies on it. They relate closely, and also have differences in nature. The existing foundation of aneighboring right is the starting point which takes the main body as its logic. Thats why the neighboring right is different from copyright. But at present, the dom

4、estic legislative neighboring right appears in the the copyright law only as an insertion or an enumeration, which is unreasonable and also unable to meet the needs of social development.key word: Copyright ;Neighboring right;Comparison引言 从录音录象制品开始,到现在网络的盛行,邻接权的发展总是伴随着新技术的来临而发生。人们常常仅将新技术、新经济形态的发展趋势作

5、为考虑新的邻接权的要素,而忽略了邻接权和著作权之间的本质区别。下面将就著作权和邻接权进行比较全面的概括归纳和比较。 一、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概念和特征 作权的概念和特征 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也称版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别,狭义的著作权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独占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广义的著作权,除了狭义的著作权所指内容外,还包括著作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其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依法所享有的权利。本文所指著作权狭义的著作权。著作权有以下特征 著作权是产权。产权即财产权利。同其他知识产权一样,著作权虽然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两个部分,但不管是从

6、著作权制度的历史考察,还是以著作权制度的立法现实来看,都说明之所以要规定著作权和制定著作权法,其出发点和归结点主要都不是为了保护作者之人身权,而是为了界定和保护作者之财产权。著作权无疑属于产权。 著作权是专有权利。作为“权利”都具有专有性,非权利人不得享有,但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另一种含义。我们说著作权是专有权利,是指只有作者或者法律特别认可的人才能享有著作权,也就是说,它不为民事主体所享有,而知识民事主体中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才享有。而物权、债权、人身权等其他民事权利则具有公民或法人的民事主体资格即可享有,在民事主体资格之外并无其他法律身份的要求,因而不具有这种意义上的专有性。 著作权具有

7、人格权属性。知识产权都包含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但与其他知识产权相比,著作权具有人格权属性。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利属身份权利,如表明发明人身份的权利、表明注册商标专用人身份的权利,其中不含人格权因素。而著作权则不同,其所包含的人身权利既包括表明著作身份的权利,也包括表明作者人格的权利。因为任何一部作品,都是作者的气质、品位、修养、风格的反映,有的作品甚至还体现了作者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因而作品实际上是作者人格的延续和表现。所谓“文如其人”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正是著作权包含着人格权因素,所以著作权法禁止著作权中的署名权转让。 著作权具有可分割性。一是内容可分割。由于著作权法禁止著作

8、权中的署名权转让,因此对某些特殊作品,如视听作品和某些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署名权,而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则转归特定关系人(如制片人或者作者所在单位)享有。这里一种权利的内容在相关主体之间的依法分割保护,又被称为法定转让制。法定转让后,相关主体对同一客体作品分别享有不同的权利,即著作权法中可能存在分享著作权的问题。分享不同于共享。民法中的共有关系,指相关共享权利,即共同享有一种权利的全部内容;而分享则是相关人分别享有一种权利的不同内容。著作权可分享,是著作权法所独有的,不仅物权法、债权法中没有,而且其他知识产权法中也没有。二是客体可分割。如果一部作品是由几个可独立使用的部分又是几个作者独立创作完成的

9、,那么,整个作品的著作权由这几个可独立使用的部分的作者共有或者由这几个可独立使用的部分的编辑享有,而每个可独立使用的部分的作者对该部分作品可独立行使著作权,即可能存在整体可分割特征著作权问题。著作权法中权利的双层分配结构,也是其他任何一种民事权利所没有。 邻接权的概念 在著作权法历史上,最初并无邻接权一词,而著作权最初所保护的也不是作者的权利。著作权法是随着印刷技术的推广而出现的,所以早期法律更多保护的是出版商的利益。著作权最初的形态就是特许出版权,即著作权最早保护的是传播者的权利,无传播即无权利。直到1709年英国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法,才使得著作权法从主要保护出版商转为主要保护作

10、者。再到1793年,法国颁布了作者法,强调作者个人的权利,把作者权利放在了首要位置。随着作者权利在著作权法中地位的加强,原来出版商的权利保护相对削弱,这就需要另一个概念的出现来界定出版商的权利,邻接权就此出现。 邻接权(neighboring right),原意是指相邻相近或者相联系的权利,在国际上是对表演艺术家、录音制品的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所享有权利的称谓。邻接权所保护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因此,邻接权有时也被称为传播权。享有邻接权的主体主要有三类: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出版者。这三者有个共同的特点,即他们都是文学艺术创作的辅助者。因为表演者决定音乐作品和戏剧作品的命运,录音企业使稍纵即逝的

11、印象长存,出版者消除了距离障碍。1 吴汉东,曹新明等西方诸国著作权制度研究M中国政法法学出版社1998114他们的权利不同于作品创作者权利,两者的性质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但他们有时相互邻近的权利,一句话,他们是天生的合伙人。正因为上述四种权利都与著作权处于相互邻近的地位,所以我们认为,邻接权一词的相当恰当。 邻接权的特征即是与著作权的区别,本文将在后面作详细阐述。 二、著作权与邻接权的联系 人们常说,著作权与邻接权是天生的合伙人。但他们之间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关系,恐怕很难简单地说清。一种观点认为,邻接权依著作权而存在,邻接权制度的产生来源于作品传播技术的进步,著作权则被看作是邻接权的基础。同时认为

12、,邻接权是著作权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没有邻接权的保护,著作权将是不完整的。2 冯晓青著作权法通论M中国工业大学出版社1993285另一种观点认为:著作权与邻接权是一对相互冲突的权利。“受提出著作权要求的启示而提出邻接权本身就包含了两者之间相互冲突的可能。” 笔者认为由于享有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组织或个人,如出版者、表演者等,他们并不直接创作作品,因此,邻接权是以著作权为基础的。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邻接权依赖于著作权。因为没有作品就没有传播,也就没有邻接权的产生,因而著作权法要先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

13、电台、电视台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原件著作权人的权利。” 作品的著作权是要受到保护期限的制约的,邻接权也同样要受到保护期限的制约。如公民个人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而邻接权的保护期限,除了表演者其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不受限制外,其余权利的保护期限均采用发行起算法,即截止于表演发生后、首次出版或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但是,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对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同样也适用于对邻接权的限制。所谓著作权合理使用就是,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也就是行使依法本属于著作权人有权行使的权利,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其他权利。例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 三、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直观区别 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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