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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参考标准类别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执法依据常见问题示例处罚依据自由裁量编号隐患管理类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是否设置机械锁紧装置现场检查:固定炉的出铝口是否有可靠的机械锁紧装置1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2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3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的通知深井铸造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一)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1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2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七条113隐患管理类2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是否与铸造系统联锁:是否实现自动控流L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是否与铸造系统联锁;2
2、.倾动炉是否实现自动控流。1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2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3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的通知深井铸造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一)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系统联锁,未实现自动控流1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2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七条113隐患管理类3固定式熔炼炉高温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是否配置液位传感器现场检查:1.高温铝水出口是否设置了液位传感和报警装置;2.流槽与模盘接口处是否设置了液位传感器:3.流槽上是否设置1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2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固定式熔炼炉高温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
3、配置液位传感器和报警装1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2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七条113类别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执法依据常见问题示例处罚依据自由裁量编号和报警装置,液位传感器是否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了快速切断阀;4.流槽上是否设置了紧急排放阀。5.液位传感翳是否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3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的通知深井铸造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一)置,液位传感器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隐患管理类4存放铝锭的地面是否潮湿,熔炼炉、保温炉及铸造等作业场所是否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现场检查:L
4、原料储存区、熔铸场所是否防水,是否存在无关水管:2.生产现场是否存在非生产性积水;作业场所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2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3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第七条4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的通知深井铸造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三)5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安全生产规范(GB30078-2013)第4.L5条、5.L1.2条、5.1.1.3、第5.5.1条存放铝锭的地面潮湿,熔炼炉、保温炉及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2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七
5、条3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十六条113隐患管理类5深井铸造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是否配置进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监测和现场检查、调阅资料;现场查看冷却水系统是否配置进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查看监测和报警装置是否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是否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2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3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深井铸造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配置进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2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6、治理办法第三十七条3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卜六条113类别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执法依据常见问题示例处罚依据自由裁量编号报警装置是否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是否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联锁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联锁4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的通知深井铸造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四)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联锁隐患管理类6铝水铸造流程是否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现场检查:1.紧急排放槽的位置和容量是否满足紧急排放的要求:2.材质是否符合要求。1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2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7、第五条3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4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的通知深井铸造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五)铝水铸造流程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1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2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七条3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四卜六条113隐患管理类7钢丝卷扬系统引锭盘托架钢丝绳是否定期检查和更换,卷扬系统是否设置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是否设置手动泄压系统L查阅资料:钢丝绳更换和点检记录。2.现场检查:(1)钢丝绳是否为钢芯钢丝绳;(2)钢丝绳卷筒、夹是否符合要求;(3)卷扬系统是否设置应急电源;(4)液压铸造系
8、统是否设置手动泄压系统。1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2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3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的通知深井铸造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六)钢丝卷扬系统引锭盘托架钢丝绳未定期检查和更换,卷扬系统未设置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设置手动泄压系统1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2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七条113类别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执法依据常见问题示例处罚依据自由裁量编号隐患管理类8铸造车间现场是否严格控制人数,是否控制非生产人员进入1 .查阅资料:是否制定控制铸造现场人数的制度;2 .现场检查:(1)是否有非生产人员进入铸造现场;(2)是否采取
9、有效控制人数的措施。1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2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的通知深井铸造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七)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未控制非生产人员进入1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2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七条113隐患管理类9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1 .查阅资料: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记录:2 .现场检查。1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2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一项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18培训I
10、教育类10L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上岗作业,建点抽查电工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操作证等)。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存在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L查阅资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资格证:2.现场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2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1.三种情形:a.特种作业人员与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合同、隶属关系的,无证
11、上岗作业的,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L三种情形:a.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b-c.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1”种情形:a.:97b-c:982:1013:1024:1005:106类别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执法依据常见问题示
12、例处罚依据自由裁量编号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3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存在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4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5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b.生产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C.特种作业证未定期复审,证件失效,仍上岗作业的,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13、。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印制、伪造、一款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利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贵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2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
14、四十一条第一款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O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3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OO元以下的罚款。4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类别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执法依据常见问题示例处罚依据自由裁量编号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基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