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备零件加工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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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昆山品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备零件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401-320583-89-01-90974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昆山市千灯镇石浦玉溪东路268号3号房地理坐标(121度3分22.835秒,31度14分15.83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053塑料制品业建设性质EI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昆山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昆行审备(2024

2、)5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出团口用地(用海)面积(m2)53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见下表。表Ll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J二嗯英、苯并同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同花、氨化物、氯气无需设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

3、理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入市政官网无需设置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无需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本项目不涉及河无需设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道取水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本项导售于海泮工程无需设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附录

4、B、附录C。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苏政复201849号2、规划名称:千灯镇总体规划(20132030)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及文号:苏政复201引91号3、控制性详细规划:昆山市F04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昆山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相符性根据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确定城市规划区内,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科学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城市集中建设区强化生活

5、服务和生产服务综合功能,南部片区和西部片区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生态保护和传统村落保护,优化村庄布局,有序推进规划发展村庄提升品质。注重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全面对接,推动与周边城市生态共保、资源共享、品牌共创,实现联合发展。其中,千灯镇建设指引如下:规模控制人口规模16-20万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4平方公里以内,发展备用地控制在4平方公里以内。空间结构与更新引导以千灯浦、苏沪高速公路为界形成三个分区,千灯浦以西和苏沪高速公路以南为农业生产区,千灯浦以东、苏沪高速公路以北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集中建设区以淞南路为界形成“北居南工”结构。淞南路以北生活区以炎武大道和黄浦江路为界分为

6、老镇区、新镇区、石浦社区三个组团;淞南路以南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产业区;秦峰路、千灯浦为主要旅游通道。逐步实施农业生产区、旅游通道沿线、吴淞江沿线、东侧与上海青浦临界地区低效工业用地腾退;有序推进生活区内尤其是历史镇区周边工业用地更新。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有序推进生活区内尤其是历史镇区周边工业用地更新”范围内。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相符。2、与千灯镇总体规划(20132030)相符性根据千灯镇总体规划(20132030),千灯镇的城镇性质确定为昆山市域的中心城镇之一,以发展第二产业为主,第三产业较发达,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现代化水乡城镇。千灯镇将在现有的基础上保持“南生活、北工

7、业”的布局形4态,即居住区向尚书路以南发展,工业用地主要向机场路以北、以东发展,形成工业小区,面积约185公顷。道路结构将以现有的道路为基础,依托机场路,形成“三横三纵”的道路框架。疏浚整治镇区内部分河流,保证千灯浦7级航道标准,镇区形成“井”字型河流水道框架。工业将在沿机场路靠近秦峰北路的基础上向北发展,并将处于原生活区的工业迁入新规划的工业区。本项目位于机场路以北的千灯镇工业区范围内,与千灯镇总体规划(20132030)相符。3、与昆山市F04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千灯镇石浦玉溪东路268号3号房,根据昆山市F04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所在地为备用地,本

8、项目房产证用途为工业用房,随着昆山千灯镇规划的调整,该区域规划用途已调整为非工业用地,但土地用途根据规划调整的具体实施尚有一个过程,考虑到昆山品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厂房由于闲置而浪费土地资源,同时企业承诺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生产,并无条件配合政府部门的搬迁,因此千灯镇人民政府同意昆山品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昆山市千灯镇石浦玉溪东路268号3号房进行生产(政府文件见附件)。4、与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为切实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

9、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213号)等规定以及现行国土空间规划,开展矛盾图斑一致性处理、优化布局存量空间规模基础上,落实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追加流量指标及“三条控制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刚性管控要求,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及“十四五”规划相衔接,形成昆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施行,并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总体空间格局“十四五”时期昆山定位为“1+4”框架体系。“1”,就是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标杆城市”,这是昆山总的功能定位;“4”,

10、就是全面构筑新高地、桥头堡、样板区、宜居城等四大功能矩阵。(1)城乡空间格局昆山市以美好生活为根本追求,聚力打造文明宜居现代化大城市,根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紧密契合的原则,市域分为城市集中建设区、西部阳澄湖旅游度假片区、南部水乡古镇旅游度假片区,实施“三大片区”差异化空间布局。(2)农业空间格局重点建设南北两片集中农业区。北片集中农业区位于苏昆太高速公路以北、苏州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区域,借助阳澄湖大闸蟹品牌优势,突出优势,突出水产养殖特色;南片集中农业区位于机场路以南、千灯浦西机场路以南、千灯浦西苏沪高速公路以北区域,建设现代都市农业园区,提供特色化、品牌化的优质农副产品。(3)生态空间格局

11、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原则,构建“七横、四纵、四区、六园”的市域生态格局,形成“田湖环城、水路林盘、湿地成群、环环相扣”的生态绿化大框架。二、近期实施方案期限2021年1月1日至昆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得批准时止。目前昆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正在进行。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千灯镇石浦玉溪东路268号3号房,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项目占地属于现状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要求。4、与昆山市“三区三线”相符性分析“三区三线指的是根据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个区域,分别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

12、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简单来说,“三区三线”的划定,对哪里只能种粮、哪里实施生态保护、哪里可以开发建设,在国土全域空间上进行了明确。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作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关键,更是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城镇集约节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完成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数据更新工作。全省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镇开发边界的空间矢量数据全部上图落位,成为构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空间格局的重要支撑。昆山市立足“江南水乡”生态基底,高标准构建生态保护格局、高品质打造生态共享空间,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实施生态环境精细化

13、管理,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及“七横四纵”生态廊道建设,逐步形成“田湖环城、水路林盘、湿地成群、环环相扣”的生态格局,让“自然中的城市”与“城市中的自然”融合互动。目前,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为64%,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国中小城市前列。根据昆山市“三区三线”规戈J,本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属于开发建设用地。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千灯镇石浦玉溪东路268号3号房,对照昆山市域三线划定图,本项目不在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昆山市“三区三线”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未被列入产业结

14、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严格执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表12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及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一览表条例名称管理要求相符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

15、条例(2011)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昆山市千灯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至吴淞江,不向太湖排放污染物,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禁止生产项目,符合要求。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K)OO米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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