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纸箱加工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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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建纸箱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204-320581-89-01-691705建设单位联系人顾华东联系方299号第一工园8幢地理坐标(121度1分45.746秒,31度41分58.35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纸制品制造223*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常熟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常行审投备(2022)529号总投资(

2、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01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常熟市尚湖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21年修改)审批机关:常熟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常熟市尚湖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21年修改)的批复(常政复(2021)8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常熟市尚湖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21年修改),项目地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属于其他合成纤维制造,符合常熟市尚湖镇总体规划(2010

3、2030年)Q021年修改)的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1)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查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苏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9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以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不属于目录内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是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3)本项目生产的产

4、品不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淘汰、落后的目录内,与该规定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与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相符合。2、太湖条例相符性: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本)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及其他

5、废弃物。同时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的规定:禁止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不属于上述规定中禁止建设的范畴。综上所述,本项目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相符。3、与“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对照分析(1)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20”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常熟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

6、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221号),属于常熟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规划如下表所示:表11常熟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划分情况序号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面积(平方公里)备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保护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1长江(常熟市)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65.1965.19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201号2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12.0412.043太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虞山景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29.8329.834长江浒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2.08/2.085常熟尚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

7、质保护/9.159.156沙家浜一昆承湖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40.6940.697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系统保护3.291.614.98常熟西南部湖荡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23.1423.149江苏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森林生态系统保护9.88/9.8810江苏苏州常熟滨江省级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系统保护7.80/7.8011江苏常熟南湖省级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系统保护3.001.574.5712七浦塘(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二/1.001.00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是东南面的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0.38km,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及禁止开发区域,项目建

8、设不占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不会导致辖区内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规划苏政发(2020)1号要求。对照关于印发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313号),本项目位于常熟市尚湖镇练塘大道299号第一工园8幢,属于一般管控单元,与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见表具体分析见表1-3。表13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序号控别管类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相符性1空间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2)严格执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太湖水

9、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3)阳澄湖保护区范围内严格执行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要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相符2污染物排放管控(1)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2)进一步开展管网排查,提升生活污水收集率。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至常熟市中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相符3境险控环风防(1)加强

10、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加强应急物资管理。(2)合理布局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项目建成后应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相符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2)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用水量等指标达到市定目标。(3)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4)严格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落实相应的禁燃区管控要求。(5)岸线应以保护优先为出发点,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

11、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及以外的项目。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布局总体规划纲要(1999-2020年)的通知(苏政发【1999】98号),应坚持统筹规划与合理开发相结合,实现长江岸线资源持续利用和优化配置。在城市地区,要将岸线开发利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兼顾生产、生活需要,保留一定数量的岸线。本项目用水量为245ta,不涉及燃料的使用。相符(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0年度常熟市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常熟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六项监测项目年度评价指标首次均达到国家二

12、级标准。2020年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长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为II类水质。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本项目废气及固废较少,对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本项目的建设不触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取自当地市政管网,用水量为240ta,不会对当地自来水供应状况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用电来源于区域电网,用电量约180万度/年,不会超出当地用电负荷。本项目现有已建标准厂房,土地资源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I.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根据市

13、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包含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也不属于许可准入类,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措施的修订,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或限制类。根据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本项目为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制造业禁止项目。故本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11.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的要求,本项目符合其中的管控要求。具体管控要求及对照分析见表1-3:表1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

14、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为新建纸箱加工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以及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本项目厂界距离最近的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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