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模具加工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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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昆山苏长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模具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8-320547-89-01-624100建设单位联系人杨*联系方式59*86建设地点昆山市淀山湖镇新华路28号7号房地理坐标经度:321.4884纬度:31。1119356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525模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35一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2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

2、外)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昆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昆旅度审备(2023)101号总投资(万元)1233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2.4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I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81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详见下表: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设置原则项目情况别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

3、并花、冢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锐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F项目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环境风险Q小于1生态取水口下游5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属于综上所述,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

4、规划名称:昆山市淀山湖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审批单位:昆山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同意昆山市淀山湖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昆政复(2019)21号;批复时间:2019年3月15日昆山市F07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昆山市淀山湖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相符性分析规划范围:包括淀山湖镇全域,总面积65.87平方公里(含淀山湖水域面积约7.66平方公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5年,并展望本世纪中叶发展远景。发展目标:2035年率先基本

5、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成生态宜居特色小镇。2050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名镇。功能空间结构:规划淀山湖镇全域空间形成“一心五区”的布局结构。“一心”指城镇综合服务中心,“五区”指城镇生活区、综合产业区、旅游度假区、湖塘生态区、田园生态区。产业空间布局:(1)农业方面大力发展绿色稻麦种植业、生态水产养殖业、精品果蔬种植业及乡村旅游业;(2)工业方面重点发展既有主导产业和新兴支柱产业,推动现状工业提档升级;逐步腾退位于外围零散及沪昆生态防护廊道周边区域的工业用地;(3)生产性服务业方面依托现有电子商务产业园做优做强现状电子商务产业;(4)休闲度假产业方面以休闲度假为核心,秉

6、承“新式江南、主客共享”的理念,将淀山湖镇打造为西上海高品质的度假名镇,生活型滨湖休闲旅居目的地。环境治理规划:(1)水环境治理:扩建污水处理厂,继续加强管网建设,结合道路新建、改造等工程新建修缮污水管网系统,做到市政污水管网的全覆盖,以公建、居住小区、道路、绿地与广场等建设为载体,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镇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设海绵城市;(2)大气环境治理:调整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督;积极开展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建设,全面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整治,重视餐饮油

7、烟控制;(3)土壤环境治理:强化空间布局管控,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结合存量用地更新,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昆山市淀山湖镇新华路28号7号房,属于“一心五区”中的综合产业区;主要从事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与C3525模具制造,生产产品连接器、空调扇叶、模具及配件,符合产业空间布局中的工业方面产业发展布局。因此,本项目与昆山市淀山湖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相符。2、与昆山市F07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规

8、划范围F07规划范围北至北苑路,西至曙光路,南至新乐路,东至昆山市界,总面积约为6.83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的传统产业提升区;建设成为系统技术智能、线上线下融合的电商物流产业区。用地布局规划居住用地面积约25.56公顷;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88公顷,其中供应设施用地0.42公顷,环境设施用地0.17公顷,安全设施用地0.29公顷;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43公顷,主要为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规划工业用地220.65公顷,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约34.07公顷;规划村庄建设用地为13.12公顷,为现状保留的南浜村、南浜新村、马安新村等自然村的村庄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

9、用地0.05公顷,为机场路南侧的公路检查站用地。规划结构F07规划形成一“一心一廊,四带四组团”的空间结构一心:即工业邻里中心;一廊:即临沪生态廊道;四带:即北苑路景观带、新乐路景观带、曙光路景观带、机场路景观带;四组团:即生活服务功能组团、电商物流功能组团和南北两处产业提升功能组团。项目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与C3525模具制造项目,位于淀山湖工业区,与昆山市淀山湖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昆山市F07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的产业定位相符。本项目位于昆山市淀山湖镇新华路28号7号房,根据昆山市F07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位于工业集中区,项目所在地用

10、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项目选址合理。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经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和C3525模具制造行业,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如下:表1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序号产业政策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相符2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相符3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11、(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相符4苏州市“十四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产能。相符5苏州市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点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不涉及1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发电机组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相关产业政策。相符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严格执行太湖流域管

12、理条例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表13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及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一览表条例名称管理要求相符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

13、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及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

14、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第四十三条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昆山市淀山湖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至朝南港,不向太湖排放污染物,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禁止生产项目,符合要求。本项目不在上述范围内,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昆山市淀山湖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不向太湖排放污染物,不属于第三十条禁止的行为,符合条文要求。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与模具制造项目,无含氮、磷废水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处理,不属于条文中禁止的行为,符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一)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合条文要求。3、“三线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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