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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兴港海盐港区C区5号和6号多用途泊位工程(海塘保护范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浙江漕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330108MA2AYGGK4W)二。二三年八月目录摘要11项目用海基本情况51.1 论证工作来由51.2 论证等级和范围61.3 论证重点71.4 用海项目概况81.5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101.6 项目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回顾性分析)171.7 项目用海需求191.8 项目用海必要性222项目所在海域概况292.1 海洋资源概况292.2 海洋生态概况303资源生态影响分析373.1 资源影响分析373.2 生态影响分析(回顾性分析)374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404.1
2、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404.2 项目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504.3 利益相关者界定504.4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504.5 项目用海与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协调性分析515国土空间规划525.1 项目所在海域海洋功能区划525.2 对海洋功能区的影响分析555.3 与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556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576.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576.2 用海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586.3 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596.4 占用岸线合理性分析596.5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606.6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657生态用海对策措施677.1 生态用海对策677.2 生态保护修复措施688结论69申请人单位名
3、称浙江协和港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姓名邵伯树职务/联系人姓名黄斌职务/通讯地址浙江省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杭州湾大道3288号项目用海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嘉兴港海盐港区C区5号和6号多用途泊位工程(海塘保护范围)项目地址嘉兴市海盐县东段围涂工程南侧海塘外侧海域,距离杭州湾跨海大桥约2.9km项目性质公益性()经营性()用海面积0.0421ha投资金额用海期限40年预计就业人数/占用岸线总长度Om预计拉动区域经济产值/自然岸线/人工岸线Om其他岸线/海域使用类型交通运输用海一港口用海新增岸线用海方式面积具体用途透水构筑物0.0421ha引桥摘要一、项目用海基本情况申请人:浙江协和港务有限公司;用海类型:交通运
4、输用海一一港口用海;用海方式: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0.0421公顷;用海期限:40年;建设内容和规模:已建堤塘保护范围内引桥,长44.3m,宽9.5m,下方采用61200的钻孔灌注桩桩基。二、用海必要性本项目为位于海塘保护范围内的引桥,是嘉兴港海盐港区C区5号和6号多用途泊位工程的一部分,已于2015年5月建设完成。该工程在申请用海前,建设单位征求海塘管理部门意见,海塘管理部门回函如下:根据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海岸线向海一侧70m范围的区域为海塘保护区域,不得申请海域使用权,导致该工程海塘保护范围内部分的引桥未取得海域使用权。本次根据海洋督察整改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
5、定:需对海塘保护范围内的引桥用海补办海域使用手续,可通过申请审批方式获得海域使用权,本项目用海必要。三、规划符合性根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项目所在的海洋功能区为“嘉兴港口航运区”(A2T),本项目为位于海塘保护范围内的引桥,是嘉兴港海盐港区C区5号和6号多用途泊位工程的一部分,用海类型为港口用海,与该功能区“重点保障港口用海”的要求相符。项目用海也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6-2022)嘉兴港总体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四、占用岸线情况本项目引桥宽9.5m,跨越已建海盐县东段围涂标准海塘,与后方陆域主干道对应
6、连接,项目用海不会改变该处人工岸线形态,不影响其生态功能。五、利益相关者协调情况本项目原利益相关者和需协调涉海部门均己协调完毕,对位于海塘保护范围内(即海岸线向海一侧70m范围)的引桥用海补办海域使用手续,未新增利益相关者,无需进行相关利益协调分析.六、资源生态影响本项目为位于海塘保护范围内的引桥,是嘉兴港海盐港区C区5号和6号多用途泊位工程的一部分,已于2015年5月建设完成,引桥宽9.5m,跨越已建海盐县东段围涂标准海塘,不会改变该处人工岸线形态,不影响其生态功能;项目用海未新增占用滩涂资源,未新增海洋生物资源损失;目前工程区已达到冲淤平衡,不会对水文动力、冲淤环境造成大的影响;项目施工期
7、和运营以来未对海域水质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后续运营将继续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对污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不外排,不会对海域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七、生态保护修复措施本项目为位于海塘保护范围内的引桥,是嘉兴港海盐港区C区5号和6号多用途泊位工程的一部分,已于2015年5月建设完成,项目实施对海洋生态、环境已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未造成新的海洋资源损失,旦建设单位已落实了相关海洋生态补偿和修复工作。八、用海合理性(1)用海选址合理性项目用海位于嘉兴市海盐县东段围涂工程南侧海塘外侧海域,距离杭州湾跨海大桥约2.9km,项目区水陆交通便利,选址与区位和社会条件适宜;在对码头前
8、沿停泊、回旋水域进行疏浚的前提下,项目用海选址与水深、海底地形地貌及冲淤条件等基本适宜,与海洋水文动力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也相适宜本项目无利益相关者,与周边其他用海活动相适宜;与周边港口运输业能相互兼容、协调发展,用海选址合理。(2)用海平面布置合理性本项目为已建堤塘保护范围引桥,长44.3m,宽9.5m。9.5In宽的引桥符合2车道设计要求符合节约集约用海原则;与钱塘江河口生态保护红线相距约5.4km,距离较远,不会对其造成影响;梁板式透水结构有利于生态保护,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对水文动力环境和冲淤环境的影响;与周边其他用海活动相适宜,平面布置合理。(3)用海方式合理性本项目引桥用海方式为透水构
9、筑物,充分体现了尽可能采用透水式的用海原则;引桥采用梁板式透水结构,基本不会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位于嘉兴港口航运区(A2T),作为泊位工程的一部分,有利于维护海域港口航运的基本功能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水文动力、冲淤环境的影响,对海洋生态系统影响不大。(4)占用岸线合理性本项目为位于海塘保护范围内的引桥,是嘉兴港海盐港区C区5号和6号多用途泊位工程的一部分,引桥宽9.5m,从已建海盐县东段围涂标准海塘上跨越,与后方陆域主干道对应连接,未改变该处人工岸线形态,也不影响其生态功能。(5)用海面积合理性本项目引桥用海面积为0.0421公顷,用海范围和面积均能满足引桥用海需求,符合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用
10、海面积合理。(6)用海期限合理性本项目用海期限截止日期与嘉兴港海盐港区C区5号和6号多用途泊位工程用海期限保持一致,至2063年10月8日止,用海期限为40年,既未超过设计使用(服务)年限,也符合法律法规的最高期限规定,用海期限合理。1项目用海基本情况1.l论证工作来由随着海盐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的发展,2011年,浙江协和年产200万吨薄钢板生产建设项目落户海盐经济开发区。海盐港区作为后方临港工业发展的重要依托,近年来随着后方临港工业的日渐发展,已无法保证现有吞吐能力与生产资料的运输需求相适应,急需新建码头为后方临港工业提供运输服务。2012年1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出具了关于要求出具海盐港
11、区C区5号、6号多用途泊位工程服务联系单的请示,同意浙江协和港务有限公司建设2个1万吨级(水工结构按靠泊2万吨级船舶设计)多用途码头泊位,年吞吐量为160万吨。2012年12月,浙江协和港务有限公司委托舟山市海洋设计勘测院编制完成了嘉兴港海盐港区C区5号和6号多用途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该项目在申请用海前,建设单位征求了海塘管理部门意见,海塘管理部门回函如下:根据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海岸线向海一侧70m范围的区域为海塘保护区域,不得申请海域使用权,导致该项目海塘保护范围内部分的引桥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该项目于2013年10月取得了海域使用权证书(附件2),水工部分于2014年5月开工,
12、2015年5月完工,2017年5月通过竣工验收(附件3),并投入使用。根据嘉兴港海盐港区C区5号和6号多用途泊位工程竣工质量评定报告,项目涉海建设内容为:建设1万吨级多用途泊位2个,码头顺岸式布置,码头平台长332m,宽35m,通过1座引桥与后方陆域连接,引桥长962.9m,宽9.5m,码头前沿疏浚量8万m3。本项目为位于海塘保护范围内的引桥,长44.3m,宽9.5m,下方采用41200的钻孔灌注桩桩基,本段引桥在嘉兴港海盐港区C区5号和6号多用途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中已经行论证,但未进行确权。根据嘉兴市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有关要求,需对海塘保护范围内(即海岸线
13、向海一侧70m范围)的引桥用海补办海域使用手续,可通过申请审批方式获得海域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海域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海域使用权,同时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等文件。受浙江协和港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漕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工作(附件4)。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项目组根据工程用海性质、规模和特点,对项目所在海域进行了现场勘查与调访,收集了有关基础资料,并进行了用海区域附近地形、地质、地貌、海洋环境及海洋资源开发
14、、相关涉海规划等资料的调研,同时向当地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和征询了意见。在此基础上,参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42361-2023,以下简称“导则”)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嘉兴港海盐港区C区5号和6号多用途泊位工程(海塘保护范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敬请审查。说明:报告如无特别说明,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二期)。海籍调查与宗海图测绘坐标系均采用CGCS2000坐标系,投影方式为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子午线为121。00,Eo1.2论证等级和范围1. 2.1论证等级本项目位于嘉兴市海盐县东段围涂工程南侧海塘外侧海域,距离杭州湾跨海大桥约2.9km,论证内容为位于
15、海塘保护范围内部分的引桥,长44.3m,宽9.5叫用海面积0.0421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参照导则中关于海域使用论证等级的判据,确定本次海域使用论证等级为三级,具体见表L3-1。表L3-1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判据及结果一览表一级用海方式二级用海方式用海规模所在海域特征论证等级构筑物透水构筑物参照判据构筑物总长度大于(含)2000m或用海总面积大于含30ha所有海域构筑物总长度(4002000)m或用海总面积(1030)ha敏感海域所有海域二构筑物总长度小于(含)40Oln或用海总面积小于(含)1Oha所有海域三工程特征构筑物总长度44.3m用海面积0.042Iha杭州湾北岸海域三本次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三1.2 .2论证范围根据导则要求,一般情况下,三级论证的范围以项目用海外缘线为起点向外扩展5km。考虑到本项目自身的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