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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34篇)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通用34篇)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篇1大理州20_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州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的关心支持下,共下达我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5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422万元,省级财政项目扶持补贴资金155万元,与20_年相比增加422.7万元,增长4.6%。全年共使用补贴资金8776.385万元,补贴各种农业机械38073台(套),受益农户29630户,通过政府扶持带动农户投入11446万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我州农业部门与财政等部门认真协调配合,加强宣传、明确职责,规范实施,阳光操作,强化监督
2、,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工作责任,通过努力园满完成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了全州农机装备水平,为高原特色农业建设提供装备支持。现将全州20_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如下:一、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我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20_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各项规定,加强领导,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12月31日,全州已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776.385万元,完成下达资金的93.15%;完成省级财政农机专业合作社购机补贴专项扶持资金155万元。补贴各种农业机械38073台(套),其中:1、耕整地机械24529台,补贴4157.2
3、1万元;2、种植施肥机械12台,补贴10.4万元;3、田间管理机械9336台,补贴128.331万元;4、收获机械68台,补贴259.58万元;5、收获后处理机械1664台,补贴221.779万元;6、农副产品初加工机械113台,补贴19.305万元;7、排灌机械IOoo台,补贴206.416万元;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632台,补贴671.794万元;9、动力机械716台,补贴3099.07万元;10、农田基本建设机械3台,补贴2.5万元。20_年农机总动力达到了281.99万千瓦特,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农机作业面积912.5万亩,比上年增长12.38%;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4、达48.6%,比上年增长1.1个百分点。省级财政扶持资金155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的发展,20一年全州共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5个,项目现已实施完毕,并通过县级农业、财政部门验收,州级进行了复验,各项工作已就绪,接受省级财政、农业部门下一步的抽查验收。二、采取的主要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领导重视,明确要求。我州始终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列入农业重点工作,州农业局先后于4月和7月两次组织召开由各县市农业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约80人参加的购机补贴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购机补贴工作以及研讨和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州级、县市购置补贴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农业部组织的培训班和省农业厅组织的
5、培训班上接受了警示教育。我州在组织召开全州农机工作会议前,参会人员前往大理州警示教育基地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全州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于8月初在全州范围内组织了13场约500人参加的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健全工作机构。州级成立由州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州级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县(市)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县(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有健全的机构和农机队伍抓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四是落实责任,签订责任状。按照州、县、乡职能职责及工作要求,州农业局与县市农业局、县市农业局与乡镇农机
6、部门分别签订了125份20_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针对20_年购补工作的新要求,我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培训,把受理申请和补贴额度在IOoo元以下的核实工作放到乡镇,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服务能力。五是提供经费保障支持。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及时将省下达我州的146万元工作经费下拨各县市,州农业局下拨10万元配套工作经费用于购机补贴工作,县级先期投入60万元用于购机补贴的宣传、启动工作,为整个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二)广泛宣传,落实政策为使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让
7、广大农民了解补贴机具种类及适用机具的性能,激发农民的购机积极性。各县市采取会议、培训I、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新农机具现场演示共10余次。(三)规范操作,注重服务县、乡农机部门结合实际,细化程序,强化管理,做到要求更严格、操作更规范、落实更迅速。坚持按“三重点、四优先”的原则,补贴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向主要农作物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倾斜、向高原特色农业所需机械倾斜。严格执行农业部、省农业厅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在规范实施的基础上,各县市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载体服务群众,受到普遍欢迎和好评。(四)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州、县市购机办认真按照云南省农机购置
8、补贴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补贴流程、三部工作电话、网络投诉邮箱、资金规模、补贴产品信息、经销商名单、工作制度、农户受益人员明细等内容在本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告。(五)加强监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1、严格县级实施方案。我州对12个县市上报的县市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进行了备案。2、加快进度督促。我州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利用电话、通知,在州内二次调整补贴资金等措施,千方百计加快全州项目实施进度,在实施过程中先后十多次深入县乡(镇)加强对县级、乡镇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和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强化服务,落实各项工作,收集汇总、整理资金结算材料并及时上报财政
9、部门,以加快全州实施补贴的进度。3、加强生产(经销)商管理。各县市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培训工作的通知于6月初,对参与项目实施登记注册的经销商,开展了12场约200人参加的业务培训。州、县市按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规范的要求,加强对登记注册经销商监督和检查,要求经销商在显著位置悬挂“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标识”以及经销产品补贴标准和配置明细标识。4、开展督促检查。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云农办机(20_)151号)要求,州级加强了对县(市)、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检查
10、督促工作,先后分二次在全州范围内进行了专项督导。通过检查督促,使我州的农机购机补贴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5、投诉处理。我州按照大理州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针对宾川的二个信访件,南涧的一个信访件,弥渡的一个信访件,州级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情况,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6、规范档案管理和绩效评价。我州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县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扶持项目档案资料”的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接受各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全州在做好项目管理的同时,对整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和考评,通过考核弥渡等9个县市为优秀,祥云等3个县为良好。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11、一)补贴启动工作过晚,实施阶段又错过春耕生产的大忙时节,影响了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二)今年我州的大部分县市把农机购置补贴的受理等工作都下放到乡镇,存在着县级对乡镇农机购置补贴的认识不到位,跟踪政策指导不到位等问题。(三)20_年因取消了县、县的血防政策,对二个县的购补工作影响较大。(四)设施农业设备、冷库需求较大,但补贴率偏低,出现了需要的补贴不了,补得了的需求不多的情况。建议:(一)上级部门将购机补贴工作尽量在春耕生产前启动,实行常态自主购机,更利于加快实施进度。(二)加强县市乡(镇)基层农机购置补贴队伍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把握政策的能力。(三)根据我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需求,把补贴资
12、金和补贴额度向重点农业领域的设施农业(大棚、滴灌)倾斜。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篇220年秋冬季,市农业机械监理总站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_)23号)要求,以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积极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强化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农机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整治、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新规定、扎实抓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全市在三秋和冬季共发生5起一般农机事故,均未造成人员伤亡,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开展农机安全生
13、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根据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及市安委会、农业农村局关于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中排查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杜绝“三合一”场所出现。期间,全市共计检查农机生产经营单位60家,排查隐患35个,并全部整改完毕。二是部署“三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百日行动和冬季农机安全执法工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_年“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监管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执法百日行动的通知和农业机械监理总站关于加强20_年冬季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为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监管的需要,结合“三秋”重点农时季节,部署开展了全市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百日行
14、动,要求各区深入排查建立本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台账、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加强专项安全生产普法力度等工作。冬季强化设施农业机械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在设施农业换茬季节和冬季卷帘机使用频繁时期,加强执法检查,确保作业机具安全设施齐全,制止和纠正各类违规操作。全市在三秋和冬季共完成农机安全执法检查3341件,共作出行政处罚162件。(二)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整治为加强本市上道路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关于印发20_-20_年农机安全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农发(20_)230号)的相关要求,20_年,机构联合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力度
15、,加大执法频次,结合变型拖拉机活动规律,严厉查处上道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全年对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开展联合执法239车次,切实保障了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三)严厉打击农机假牌假证及翻新造假在农机安全执法检查中,严格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进行检查,目前未发现存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等违法行为;在取消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后,加强事后监管,对农机维修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切实维护农机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新规定。总站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
16、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以及配套的工作规范和证件标准,于20_年上半年陆续发布农业局关于印发调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及驾驶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机械监理总站关于加强机构建设的通知农业机械监理总站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区严格按照新部令、新规范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总站通过梳理业务清单、开展法规宣贯、组织业务培训、修订业务手册、开展专项督导等方式,确保全市行政许可工作顺利衔接过渡。根据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停止征收收费的通知(京财综(20_)2741号),自20_年起,停止征收费,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五)推进实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出厂合格证标准。农业机械出厂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