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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关村东城园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紫金计划)为突出中关村东城园政策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扶持作用,营造园区良好的企业发展生态,支持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创新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以下计划。一、工作目标落实北京市东城区支持中关村东城园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中关村东城园管委会建立创新型高成长企业的审核入库机制,探索高效的培育扶持服务模式。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成长。2022-2024三年内,培育出10-20家上市企业、行业领军骨干企业和国内知名企业。形成园区科技创新企业梯次发展的格局。二、入库企业范围本计划所称
2、创新型高成长企业,是指在东城区注册、符合中关村东城园产业发展方向、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主要包括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育英”企业、近两年获得国家级或市级创新创业奖项的创新型企业、符合中关村东城园产业发展方向且具有高成长性的其他创新型企业,原则上应为东城园管理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入库企业标准详见附件。三、重点培育内容(一)支持企业跨越式成长。配齐配好服务管家,针对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开展一对一的专业化、精细化、定制化服务。用足用好北京市及中关村示范区各级各类政策,扩大政策覆盖范围,营造良好创新生态,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
3、展壮大。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推动企业梯队培育和高质量发展。争取对各级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专项支持,加大对北京市隐形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补贴力度。(二)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推动创新能力建设,提升创新服务水平,打造良好创新生态体系。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提升产业链整体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争取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贴支持力度,补贴企业研发成本。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发明专利、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等各级各类标准制定,加强政策宣贯,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发明专利、标准制定等知识
4、产权方面的各级各类奖项及资金资助。(三)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加大统筹,引导资源、信息、技术、市场等多要素融合。加强企业融资服务,争取对科技型企业加大科技信贷和融资租赁支持力度。引导投融资机构搭建多角度、多层次、高效率的投融资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融资服务保障。帮助企业精准对接各类金融机构,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不同阶段的高成长企业。提供规范培育、资本市场培训等服务措施。(四)推动企业集中集聚发展。积极推进创新孵化集聚区建设,从成长性好的中小微企业抓起,推动形成更多点状创新空间。争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及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关村创新孵化器及硬科技孵化器给予奖励,鼓励创新孵化集聚区积极培育高成长型企业及对
5、入驻企业加大创新能力培育力度。(五)鼓励企业对接应用场景。加大政府应用场景开放力度,加快推进一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高精尖应用场景落地。支持高成长企业运用先进核心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东城园内重点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高成长企业联动发展。(六)支持企业引进留住人才。支持高成长企业引进优秀应届毕业生、高级管理技术人员等多层次人才资源。优先为入库企业提供办理集体户口、工作居住证、留学和外埠人才引进、公租房、共有产权房、职称评价、子女入学、博士后建站等专项咨询和服务。(七)助力企业对接产业空间。精准对接区内产业空间资源,梳理东城园内商务楼宇、待上市土储用地等类型的产业空间,为高成长企业提供满
6、足多种需求的空间资源,精准匹配与其发展相适应的产业空间。四、组织保障机制(一)明确主责部门。中关村东城园管委会负责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培育库的建立、入库审核、进出调整及总体协调。(二)顺畅进出机制。每年对入库培育企业名单及企业信息进行梳理调整。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介,扩大受众群提升影响力,总结在库企业成长情况,及时调整培育库企业名单,用公平健全的准入机制让更多创新型高成长企业获得优质资源配置,通过平稳顺畅的进出调整安排实现吐故纳新。对新认定为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育英”企业及新近获得国家级或市级创新创业奖项的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及时纳入培育库,对
7、已上市、迁出东城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过期的企业及时调整出库。(三)做好管家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更加高效的政企沟通渠道,全力提升创新型高成长企业服务精细化水平。配备专业团队,开展一对一的精准服务。(四)及时解决问题。积极主动上门联系服务企业,收集、整理、解决企业运营中出现的需求及问题,营造需求有回应、政企有互动的高效营商环境氛围,让企业享受到更多、更快、更优、更贴心的服务。(五)定期汇总分析持续推进。定期收集分析企业发展情况,结合东城园管委会经济数据监测,对培育工作效果及时精确评估,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持续有效推进培育工作,务求实效,实现政企密切联系、良性互动、合作双赢。附件:入库
8、企业标准解释附件入库企业标准解释独角兽企业成立10年以内,估值10亿美元以上的未上市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一)基本条件1.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且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二)所属领域1.企业的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我市鼓励发展的高精尖产业领域,以及我市重
9、点布局的国际引领支柱产业、特色优势的“北京智造”产业、创新链接的“北京服务”产业、未来前沿产业。(三)市场地位及财务质量1 .主导产品市占率全国第一或全球前三,主要业务收入来自高度细分市场,公众知名度对企业经营无显著影响,产品和服务主要面对企业级客户。2 .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亿元;或近一年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3 .近三年毛利率平均20%以上。4 .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o(四)科技研发水平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或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高于1亿元。2 .每千名雇员发明专利数不低于30个。3 .主持或参与一项及以上的行
10、业标准制定工作。4 .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20%;或企业作为主要参与单位、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或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全国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或企业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
11、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2 .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3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4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12、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二)专项条件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5 .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6 .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
13、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7 .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三)分类条件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o8 .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一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o9 .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
14、,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二、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基本条件1.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且属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2 .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3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
15、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4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认定: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二)专项条件1.经济指标(以下3项须符合1项)(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一
16、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一、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2 .必备指标(以下6项须全部符合)(1)截至上年末,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2)截至上年末,企业主导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市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3)企业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4)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5)企业取得相关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