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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建筑幕墙专项审查要点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7.1强制性条文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具体内容见相关标准。7.2基本规定7.2.1审查范围1 .应对建筑幕墙建筑、结构、电气、绿色、节能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强制性条文和本要点幕墙结构(或构件)安全性的情况进行审查。2 .这部分审查内容应作为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项,在专项送审不再重复审查。3 .建筑寐墙专项送审的设计文件本要点幕墙结构(或构件)安全性的情况进行审查。7.2.2资质资格及专项设计管理规定1 .承担建筑幕墙专项设计的单位,应当取得建筑工程或建筑幕墙专项设计资质。2 .建筑鼐墙专项设计文件人员
2、签署:2.1 以建筑工程设计单位承担建筑幕墙专项设计时,有关结构专业设计内容的设计文件签署必须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结构专业要求,其他专业的设计文件签署必须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对应专业的要求。2.2 以建筑赛墙专项设计单位承担建筑幕墙专项设计时,有关结构专业设计内容的设计文件必须由必须为结构或机械设计人员签署。2.3 各职责岗位应与注册或职称相对应。3 .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外窗专项设计与主体建筑同步委托设计,宜同步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4 .建筑幕墙专项设计时,建筑幕墙设计成果应经主体设计单位复核并签署复核意见,由主体设计单位出具建筑寐墙工程专项设计文件技术复核表。7.3设计图纸7.3.1图纸目录编
3、制原则1根据图纸表达的内容的不同进行分类编码,确立代号应按顺序排列,应能清楚地反映各张图纸说明的内容。表达内容有:序号、图号、图名、图幅及图纸修改版次号。2目录编排顺序:依次为施工图设计说明,建筑幕墙立面分格图、平面图(首层平面应能体现人口和隔离带关系)、剖面图,结构立面骨架布置图(应附有材料表)、预埋件平面布置图,局部放大图,节点详图,型材表。3目录序号为流水号,不得空筑、重号、或加注脚码,目的在于表示本工程的实标自然张数。4图号应从“1”开始依次编排,当大型工程必须时,应加分段号,如“幕施A-O3”、“幕施B-03(A、B为分段号,03为图号),当有多个子项(或栋号)可共用时,可单列分段号
4、编制通用图,如幕施T-Olo5当图纸修改时,如图纸局部变更,原图号不变,只需作变更记录,包括原因、内容、日期、修改人、审核人、项目负责人签字。若为整张图纸变更时,可将图纸改为升版代替原图,并同时更新目录。(施工审查阶段通常要求开版代替原图)。7.3.2设计说明1、设计依据:应列出本工程所参照和引用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规范、规程、法令和行业标准文件、以计算软件等设计依据;2、寐墙工程概况:应包括主体建筑工程的建设地点、建筑主体设计单位、建筑高度、结构类型、抗震设防、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年温度变化、防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以及各类幕墙概述等。备注:幕墙概述幕喑高度(起始标高、最高标高)、幕墙种类
5、及组成、幕墙总面积及各分项面积等。3、幕墙设计性能参数:设计说明应表明幕墙工程达到的技术性能等级,包括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热工性能、空气隔声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和抗震要求、耐撞击性能、光学性能、承载性能、防火性能、以及防雷功能等;4、材料选用及要求:(1)幕墙支承结构的型材种类、规格、壁厚及其相关技术指标。(2)面板的规格、板块构成,透明面板的可见光透射率、可见光反射率、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等,非透明面板的构造组成、传热系数及表面处理技术要求。(3)五金配件及各类附件的规格及品种、颜色及表面处理,标准件的材质及机械性能。(4)密封材料(胶和橡胶密封条)的种类和颜色。(5)防火及保温材
6、料的材质、规格、燃烧性能等级。备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二条规定,设计单位不得在设计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生产厂、供应商等。5、幕墙制作与安装技术:(1)加工精度和安装精度。(2)加工、制作、组装的技术要求。6、工程脸收:(1)建筑幕墙工程应进行材料进场脸收、施工中间脸收及竣工脸收。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建立技术档案O(2)幕墙工程验收应进行技术资料复核、现场观感检查和实物抽样检脸。(3)现场检验时,应按规定划分检验批,每幅建筑幕墙均应检脸。(4)幕墙工程险收除符合幕墙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7、幕墙保养与维护:(1)建筑幕墙工程
7、竣工验收时,应当向业主提供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其内容应当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IO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和建筑幕墙(GB/T21086)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2)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贪制。在建筑幕墙工程璇.工脸收后,建筑幕墙的业主应当按下列规定委托有相应工程设计、施工或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安全隐患排查:(3)建筑幕墙的使用应当保障幕墙结构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改变或附加构造。确需改变或附加构造的,应当事先征得原幕墙设计单位的复核认可。(4)建筑幕墙使用中发现面板破损、松动等安全隐患时,业主应当及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并尽快组织维修。8、幕墙分类与
8、统计(表格化):设计说明应进行幕墙设计分类与统计,应能表明使用部位,幕墙高度(起始标高、最高标高),幕墙种类,支承结构型式,面板材料,面板分格,立柱、横梁规格,以及计算建模描述;9、本部分内容包含建筑专业和结构审查审查项,按各自专业审查要点进行审查。7.3.3幕墙建筑的立面图、平面图、剖面1、幕墙立面图:标注轴线、层高、标高、幕墙高度和宽度、幕墙单元分格尺寸、寐墙面板材料的选用、消防救援窗位置、以及局部放大范围的索引及编序、图例及本图设计说明等。2、幕墙平面图:主体建筑及幕墙平面布置、轴线号、幕墙单元宽度尺寸以及与主体结构间的距离。3、幕墙剖面图:剖面图应含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剖切构造,标注轴线号
9、、楼层标高、赛墙高度及板块高度尺寸、室内平顶标高及开启窗执手离地高度、遮阳装置预留尺寸等。4、本部分内容为建筑主体的建筑专业审查项。7.3.4幕墙骨架结构、埋件布置图1、幕墙骨架布置图:应能表明骨架和支撑点(预埋件的竖向布置)布置关系、轴线关系、尺寸、标高、材料名称、规格编号、以及材料统计表。2、预埋件平面布置图:应结合结构模板平面图绘制,预埋件平面(水平向)定位、轴线关系、幕墙单元宽度尺寸,埋件形式分类编号大样绘制、以及数量统计。3、立柱与主体结构连接节点、横梁与立柱连接节点;7.3.5局部放大图(局部大样图)1、应标明其所在立面的索引序号、节点索引编序号、轴线、所在部位标高及相关尺寸等。2
10、、局部放大图、应示出典型的竖剖图和横剖图。3、典型的竖剖图和横剖图,并示出节点索引及编序。7.3.6节点详图1、图横剖节点构造图应含各典型部位和特殊部位的面板、系统的节点构造及竖框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等;2、图横剖节点构造图应含系统构造及竖框上下端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各典型部位和特殊部位面板四周收边方式等;3、开启扇处连接节点图:4、不同类型幕墙交接节点图;5、阴阳转角节点图;6、封顶、封边、封底等封口节点图;7、典型防火节点图:8、典型防雷节点图;9、沉降缝、伸缩缝和抗震缝的处理节点;10、其他必要的特殊节:11、构造详图应标注各部件的材料名称、材质及规格(或代号)、外型尺寸及相对位置、与
11、轴线的位置关系、幕墙距离主体结构的尺寸等。特定部位的节点应标注所在标高。7.4幕墙结构计算书1、计算书的代表性是否足够;2、计算说明的内容是否完整、信息是否与图纸对应,设计规范规程是否为最新实施版本;3、校核幕墙系统是否完整,计算采用的公式、计算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4、计算模型、计算简图、输入参数与施工图是否相符;5、计算软件版本名称及版本号有无注明。7.5技术深度要求除强制性条文和图纸编制深度之外技术要求。7.5.1玻璃幕墙使用条件L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住建部、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
12、防护工作的通知建标201538号第二条第(二)项。2.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以上建筑在二层及以上安装玻璃幕墙的,应在幕墙下方周边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带或裙房等缓冲区域,也可采用挑檐、防冲击雨篷等防护设施,住建部、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建标201538号第二条第(三)项。3采用建筑幕墙的建筑,应当结合建筑布局,在其周边设置挑檐、顶棚等遮挡防护设施或者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建筑幕墙下有出入口、通道或者人员活动场地的,应当设置遮挡防护设施,其伸出堵面长度不小于1.2
13、米,并具有抵挡上部坠落物撞击的强度,厘门市市府令152号,第十七条。7.5.2玻璃使用规定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7.1.1安全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7.1.IT的规定;有框平板玻璃、真空玻璃和夹丝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表7.1.1-2的规定。表7.1.1-1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玻璃种类公称厚度(mm)最大许用面积(m2)42.052.0钢化玻璃683.04.0105.0126.06.386.767.523.0夹层玻璃8.388.769.525.010.3810.7611.527.012.3812.7613.528.0表7.L1-2有框平板玻璃、超白浮法玻璃和真空玻璃的
14、最大许用面积玻璃种类公称厚度(mm)锻大许用面积(m。30.140.3平板玻璃50.5超白浮法玻璃60.9真空玻璃81.8102.7124.57.2.1活动门玻璃、固定门玻璃和落地窗玻璃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规定的安全玻璃;2无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7.2.2室内隔断应使用安全玻璃,且最大使用面积应符合本规程表7.1.IT的规定。7.2.3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和运动场所中装配的室内隔断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LlT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2无框玻璃
15、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IOmm的钢化玻璃。7.2.4浴室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1浴室内有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7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8mm的钢化玻璃;2浴室内无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7.2.5室内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有立柱和扶手,栏板玻璃作为镶嵌面板安装在护栏系统中,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规定的夹层玻璃;2栏板玻璃固定在结构上且直接承受人体荷载的护栏系统,其栏板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D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不大于5m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2)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采用此类护栏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