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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必会题题型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试题【考试要求】掌握:物权变动,担保物权概述,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熟悉:物权【通论,物权的保护制度,所有权的取得,共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占有的意义、分类与保护。了解:物权法的概念与属性,所有权的概念、特征、权能,相邻关系,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第一节物权法通则【知识点1】物权通论*【例题41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法律制度上的物的是()。单选题A.太阳B.星星C.月亮D.海域I:)答案解析:物权法律制度上的物具有如下特点:有体性;可支配性;在人的身体之外。选项ABC
2、因不能为人力所支配而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例题4-2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天然孳息的是()。单选题A.山羊身上的羊毛B.母鸡生下的鸡蛋C.出租柜台所得的租金D.鸡蛋孵出的小鸡答案解析:选项A,山羊身上的羊毛,并没有与山羊分离,属于山羊的一部分,不构成孳息。选项C,属于法定孳息。选项D,鸡蛋孵出小鸡,鸡蛋本身不复存在,不符合原物产出新物的关系,所以,小鸡并非鸡蛋的孳息。【例题4-3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物的分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单选题A.电视机与遥控器属于主物和从物B.狗肚子里的狗崽属于法定孳息C.田地里的庄稼属于天然孳息D.存款利息属于法定孳息答案解析:选项B:孳息
3、是独立于原物的物,因此尚在狗肚子里的狗崽属于狗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孳息。【例题44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主从物关系的有()。A.房间及其钥匙IB.母牛及其幼崽C树木及其果实D.汽车及其备胎,答案解析:主物和从物在物理实体上都独立存在,从物不是主物的组成部分。选项BC,如果幼崽还没有出生或者果实还长在树上,都只是一个物;如果幼崽出生或者果实摘下,这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例题4-5多选题】根据民法典关于物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汽车的轮胎属于从物B.配套维修工具相对于机器属于从物I:涧%:)C.山羊身上的毛属于天然孳息D.出租柜台所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答案解析:选项A
4、,汽车的轮胎不属于从物,正在使用的轮胎属于汽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选项C,山羊身上的毛必须与山羊分离才属于天然孳息,即天然孳息必须与原物分离。【知识点2】物权变动【例题4-6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变动中原始取得的是()。单选题A.甲送给乙一台电脑作为生日礼物B.丙继承父亲的一套房子C. 丁外出旅游时捡到一个背包(D.戊从庚手里买到一条金项链答案解析:选项C是先占,属于原始取得。【例题4-7单选题】甲将房屋卖给乙,双方签署了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甲称自己身份证件丢失正在补办,暂时无法和乙办理过户登记,于是甲和乙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了预告登记,登记期间,甲将该房屋卖给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5、()。单选题A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卜不;)B.预告登记办理后,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C.办理预告登记后,从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1个月内乙未申请过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D.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丙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选项B错误,预告登记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选项C错误,从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乙未申请过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选项D错误,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只是由于存在预购登记,未经乙的同意不产生物权效力。【例题48单选题】下列属于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的是()。单选题A.甲将自己的
6、旧房拆除B.乙继承自己父亲的房产C.丙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D. 丁通过买卖合同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并登记(一由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合法建造、房屋拆除等事实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选项B,属于基于继承产生的物权变动;选项C属于基于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等而发生的物权变动;此三项均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例题4-9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单选题A.提起更正登记之前,须先提起异议登记B.更正登记的申请人可以是权利人,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C.异议登记之日起10日内申请人不起诉的,异议登记失效D.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登记机
7、关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选项A错误,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因此是先更正登记,得不到实现的才异议登记。选项B正确,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选项C错误,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选项D错误,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例题4-10判断题】甲公司进行房屋预售,5月20日将一套房屋预售给乙,同时签订了预售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6月IOS,甲公司又就同一套房屋与丙签订了预售合同;到交房时,乙、丙
8、同时向甲公司提出交付房屋的请求。此时,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丙,并为其办理房产登记。()单选题A:正确B:错误()答案解析: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乙,并为其办理房产登记。乙是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在预告登记有效期间内,未经乙同意,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预售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例题4-11多选题】甲将一台挖掘机出租给乙用,乙一直未支付租金,甲将挖掘机卖给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由丙直接向乙索要挖掘机,甲将此事告知了乙,丙尚未取得挖掘机便死亡,丁是丙唯一的继承人。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有OA.甲、丙的合同有效,但挖掘机尚未交付,丙未获得挖掘机的所有权B.丙通过指示交付取得挖掘机的所有权C.丙死亡时,丁
9、获得挖掘机的所有权!D.丁有权向乙要求交付挖掘机(Iw二M)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指示交付中,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关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时为动产交付之时。因此,丙已经取得所有权,选项A错误。【知识点3】物权的保护【例题4-12单选题】李某在自家紧挨邻居赵某房屋的一角开挖地窖,因地窖很深,极可能危及赵某房屋的安全。对此,赵某可行使的物权保护方法是()。单选题A.确认物权B.赔偿损失C.消除危险D.排除妨害答案解析:本题中,李某开挖地窖存在使赵某房屋受到损害的客观危险,但实际损害并未发生,因此,选项C正确。【例题4-13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当事人可以主张标的物返还请求权
10、的有()。A.张某侵占了李某的电脑,因办公室失火电脑备烧毁,李某请求张某返还电脑B.蔡某偷了王某的戒指,王某请求蔡某返还戒指IC.郑某借给孙某一台摄像机,借期过后,孙某谎称丢失,郑某请求孙某返还摄像机(正确答案)D.赵某向刘某购买钢材一吨,赵某取得钢材后即将钢材转卖给徐某,并已交付,但赵某一直未向刘某交付价款,刘某请求赵某返还钢材答案解析:选项A,虽然张某对于电脑属于无权占有,但因电脑电经毁损,李某无法再主张所有权返还请求权。选项B、C中,蔡某与孙某均构成无权占有,且被占有物都还存在,所以,所有权人可以请求返还所有物。选项D,刘某基于买卖合同把钢材交付给赵某,赵某即取得钢材所有权,其后,赵某又
11、将所有权转移给徐某,所以,刘某已经丧失钢材所有权,无法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第二节所有权【知识点1】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知识点2】所有权的职能【知识点3】所有权取得之善意取得【例题414单选题】甲、乙、丙三兄弟共同继承一幅古董字画,由甲保管。甲擅自将该画以市场价出卖于丁并已交付,丁对该画的共有权属关系并不知情。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单选题A.经乙和丙中一人追认,丁即可取得该画所有权B.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C.丁取得该画的所有权,但须以乙和丙均追认为前提D.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不能取得该画的所有权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善意取得制度。根据法律规定
12、,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丁是善意第三人,受让价格是市场价格,符合合理价格的要求,且标的物已交付,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无论其他共有人是否追认,丁均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例题单选题】2021年2月1日,甲将汽车卖给乙,交付但未过户登记。第二天,甲又向乙借用该车,乙同意。2021年2月3日,甲将车卖给不知情的丙,丙通过查证车确实登记在甲名下,于是与甲订立合同。2021年2月4日,甲将车交给丙,第二天给丙办理了过
13、户登记。关于本案中,说法正确的是()。单选题A.乙从未取得该车的所有权B.甲将车卖给丙是有权处分C.丙于2021年2月5日善意取得该车的所有权D.丙于2021年2月4日善意取得该车的所有权(正确笞军)答案解析:本案中,甲将汽车卖给乙,已经交付,所有权转移给乙,甲借用期间将汽车卖给乙,是无权处分,因而选项A、B错误。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交付为准,选项C错误。丙是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的受让人,而且支付了合理对价,汽车已交付给丙,丙满足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丙获得汽车的所有权,因而选项D正确。【例题4-16多选题】乙拾得甲丢失的手机,以市场价500无出让给不知情的旧手机经销商丙。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
14、列表述中,正确的有(D。A.乙拾得手机后,甲即失去手机所有权B.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但应当向丙支付500元C.乙将手机出让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砒:D.甲有权请求乙给予损害赔偿(11D3左)答案解析:选项AC: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选项BD: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所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捉着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知识点4】所有权的取得之拾得遗失物【例题4-17单选题】
15、甲在上班途中遗失手机一部,被乙拾得。甲发布悬赏广告称,愿向归还手机者支付现金IOoO元作为酬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单选题A.返还手机是乙的法定义务,故甲虽承诺向归还手机的拾得人支付100O元酬金,乙仍无权请求甲支付该酬金,仅有权要求甲支付因返还手机而发生的必要费用B.若乙将手机以3000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则甲除非向丙支付3000元,否则无权请求丙返还手机C.若乙将手机送交公安机关,而甲未于公安机关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认领,则乙取得该手机的所有权D.若乙欲将手机据为己有,则甲有权请求乙归还,乙既无权请求甲支付1000元酬金,亦无权要求甲支付必要的返还费用(正硒R先)答案解析:选项A:拾得人享有费用返还请求权,在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时、归还遗失物的拾得人还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选项B: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本题中丙直接从乙手中购买手机,无权要求甲支付购买手机的费用。选项C: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力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