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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商代的社本文乃依据文献、出土古文字及商代的社祭遗址等三方面的资料来探讨商代的社祭制度及其演变,并追溯了社祭制度演变的深层动因。文中亦评述了近代学者对此一议题的研究,并提出了一己的看法。土社;社祭;五行;息壤;洪水神话一、商卜辞中的社与社祭关于“社”的定义,(东汉)许慎的说文日:“社,地主也。”段玉裁的注日:“今孝经说日: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广博不可遍敬,封五土以为社。”传统的字书以为社表地主土地之主这是社字的本义:社字从示从士,示为神主口,土为土地;社因此是一个会意字,表土地之神主,即地主或土地之神主。然而,从示从土的社是后起之字,在商代的甲骨文中社字仅作土,没有示旁;“土”是社的本字;在西周
2、早期的金文如宜侯矢霞(集成4320)中,还可看见没有示旁的土(社)字。商卜辞显示社的建立与都邑的营建是同时进行的。诗大雅隘记载,在中晚商时代,周人的祖先古公亶父避狄人之难,从漆水迁至岐下,卜龟日止,便在岐下营建宗庙、宫室,以及冢土国社。尚书召诰并记载周初召公、周公奉成王之命经营洛邑,由召公于三月戊申先至于洛卜宅、攻位,丁巳郊天,戊午社于新邑(前后一旬),成王亲祭洛社,同时由周公卜筑大邑。商卜辞中有关作邑立社的记录,与诗、书中所记周人之作邑经过略同,如:作邑于麓?(合13505)2 .庚午卜,内贞:王勿作邑在兹,帝若?庚午卜,内贞:王作邑,帝若?八月。(合14201)这两条卜辞记录贞人内在庚午日
3、,以一正一反的方式卜问:上帝是否同意王此地作邑?按,庚午可以是在己亥前的第29日,也可以是在己亥后的第31日,所以此卜在己亥之卜前或后很难说定。不过,下引卜辞似有助于释疑:3 .己卯卜,争贞:王作邑,帝若,我比之唐?(合14200)按,“争”亦为武丁时代的贞人,“比”字与易比卦的比字同意,有比附、择从的意义。这条卜辞或显示在上帝许诺作邑之前提下,贞人争卜问是否以唐为作邑的所在地。且卜:4 .贞:作大邑于唐土?(英1105)唐土犹如亳,士当读如社。关于唐社,陈梦家日:“唐社即荡社。秦本纪宁公二年公徙居平阳,遗兵伐荡社,三年与亳战,亳王奔戎,遂灭荡社)凡此荡社、汤社、社亳,与亳、亳王、汤都有一定的
4、关系。”3按,陈说可从;汤在商卜辞中作唐,在春秋时代的叔尸钟(集成275)中成汤作成唐。又,以社名地,除“荡社”一例之外,诗商颂玄鸟之“宅殷土茫茫”一句,史记三代世表引作“殷社茫茫”,因此可知亳社、唐社等冠以地名之社,除指各该地之土(社),又可指各该地之(自然)区域或(人文)社区。总之,上引诸条卜辞显示了商人在择地、侑石、卜地、帝若、立社之后,再卜作邑或作大邑。第5条卜辞是都邑落成,称为唐邑之后,卜问上帝是否会终结此邑:社字在商代没有表神主的“示”字旁,但这并不意味着社在商代没有神性,不是奉祀(示)的对象。甲骨文中有关(社卜祭的卜辞有百余条,与祭祀其他神祇相关的卜辞来比较,不算少,也不算多,兹
5、引数条,以见一斑:(卜问:是否在邦社行丰年之祈求?)(戊子卜问:是否要在亳社侑祭于岁?)(庚午卜问:神祭四方以三豕,并侑一犬,卯杀一小牢祭社,求雨?)9 .丙辰卜:于土宁风?(合32301)(丙辰卜问:在社举行宁风之祭?)10 .己未卜:宁雨于土?(合34088)(己未卜问:在社举行宁雨之祭?)(贞问:燎祭于社,以三小牢,卯杀二牛,沉十牛为祭品?)(乙丑卜问:行侑、燎之祭于社,用羌人,俎小牢为祭品?)按,方祭即祭祀东、南、西、北四方,社祭同时祭四方非为巧合,乃系刻意的安排。此一传统且自商下传至西周时代,如诗小雅甫田篇日:“以我齐明,与我牺羊,以社以方,我田既臧、农夫之庆。琴瑟击鼓,以御田祖,以
6、祈甘雨,以介我稷黍,以谷我土女。”诗大雅云汉篇日:“祈年孔夙,方社不莫。”由甫田、云汉可见方祭与社祭在西周时代依然是一组并时的祭祀,而其祭祀的目的亦在求雨、求年,与商代方社之祭相同。左传昭公十八年记:“郑子产为火故,大为社,祓禳于四方,振除火灾,礼也。”这可能是方社组祭在春秋时代仅有的举行记录吧。特别要指出的是:由于土与四方相对称呼,显然表示土在四方的中央。此一方社的关系更成为后世“五方”配“五行”观念的结构基础之一,即中为土,四方(东、南、西、北)在四旁各配有其行(木、火、金、水)。同时“中国”此一观念也在“土、方”的关系中孕育。商卜辞日:13.乙巳,王卜贞:(今)岁商受(年)?王乩日:吉东
7、土受年?南土受年?吉。西土受年?吉。北土受年?吉。(合36975)按,商王卜商受(丰)年,即卜问自己的国家是否受年,接着卜问四土受年,显然商王以为商乃在四方的中央,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商在卜辞又名为“中商”(合7837、20650)o诗商颂殷武曰:“商邑翼翼,四方之极。”郑笺曰:“极,中也。”商政权及其人民和领土已然被商王认定是在世界或四方之中央。由于土(社)和商在商人心目中重叠,土(社)因此有了象征国家的作用。由于土(社)尚有中央或国家性质和地方性质之分,因此地方性的社亦有象征该一社区(地方势力)或地方政府的作用。商人士(社)在四方或世界之中央的理念,乃为周人承继,且为“中国”一词的前身;周初
8、成王所作的何尊有铭文曰:“余其宅兹中或(国),自兹乂民。”(集成6014)4诗大雅民劳篇曰:“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无疑地,周王亦以为周乃居于世界中央的地位(域)。商卜辞显示四方及来自四方的风皆有其专名:辛亥卜,内贞:帝于南方曰微,风夷,求年?贞:帝于东方曰析,风曰荔,求年?贞:帝于西方曰彝,风曰韦,求年?(合14295)商甲骨文四方及四方风名依稀残存在山海经大荒经及尚书尧典中,前经多位学者作出了细节考证5,毋庸赘述,在此谨指出祭四方及四方风,其目的亦在求年成丰收。再者,东方曰析与东方之行“木”虽有关但不直接,西方曰彝与西方之行“金”相关但亦非直接;北方与南方之名则与后代北方、南方之行无关,因
9、此要说后代的五行(木、火、金、水、土)出自商代的方名确有言过其实之嫌,但也不能说完全不相干。商卜辞显示有几位比较特殊的神灵有与土(社)合祀之记录,又,对此一现象作出说明当有助于厘清“方社”及“社稷”之异同:19.庚辰卜,于卜祀土?庚辰卜,于入祀土?(合34189)蚩尤作兵伐黄帝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日越。雨止,遂杀蚩尤。魅不得复上,所居不雨。叔均言之帝,后置之赤水之北,叔均乃为田祖。山海经大荒西经又言叔均为后稷弟台玺之子:有西周之国,姬姓,食谷。有人方耕,名日叔均。帝俊生后稷,稷降以百谷。稷之弟日台圉,生叔均。叔均是代其父及稷播百谷,始作耕。要之,后稷在西周祭典中的地位是周人
10、的始祖,与方、社及田祖有别。但是,自春秋以来,“社”与“稷”的组合渐取代了“方”与“社”的组合。而稷亦以他在农事方面专长的特性,被命为“田正”(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并结合五行五正(即:木正、火正、金正、水正、土正),组成了所谓的“社、稷、五祀”的国家祭祀大典,稷且取代了田祖的地位成为主要的农神(详下文)。再者,在春秋时代,社稷一词有表示国家的义涵,如左传所记“主社稷”(隐公三年)、“社稷无主”(襄公十四年)、“奉其社稷”(隐公十一年)、“以卫社稷”(文公元年)等语。此一观念应当是承续商以来“土(社)”有象征国家、国土的传统。二、商代的社祭遗址商代的社祭遗址经科学考古发掘被认定者迄今有二处,其一
11、在今江苏铜山丘湾、其二在今河南郑州商城。1965年考古学家在江苏铜山丘湾商代文化堆积的地层中,发掘到一处晚商遗址。该遗址之面积约3000平方公尺,是一个小型的聚落点,距今徐州市北约17公里,位于山峦间开阔地带,为近山傍水的台地。在整个丘湾商文化堆积地层的下面是龙山文化的遗存,上面是西周文化的遗存。丘湾商文化堆积层本身上层所出土的陶鬲、陶篇、陶豆与安阳商代晚期器形接近,下层出土的陶器则与安阳商代早期、郑州二里岗商代早期器形接近。社祭遗址在上层中发现,属于商代晚期13。丘湾之晚商社祭遗址面积约75平方公尺,在整个遗址的南边,即位于居住遗存的正下方,在台地逐渐下降的坡地上,是居民上下台地必经之处。在
12、此一社祭的遗址上,考古学家清理出人骨20具,人头骨两个(性别年龄可辨者,男6,女4,皆青、中年),以及狗骨12具。人骨的葬式是俯身屈膝,而且双手皆被反绑在背后,有一半的头骨,左右破碎,有的在头骨或腕骨旁出现一石块,似乎表明是被石块所砸死的。这些人骨及狗骨环绕着矗立在土场中的4块紧靠在一起的大石,分好几次埋葬,人首及犬首的头向都朝着这四块大石14。这4块大石都未经人工制作,形状不一。中间的一块最大,略呈方柱形,体积为0.220.231公尺,下端如楔形,插进土内较深。在其南北西三边,又各有一块大石(见图二)。显然这些人狗是分好几次奉献给这4块大石的牺牲15。这4块大石究竟代表什么神灵呢?俞伟超、王
13、宇信、陈绍栋等专家学者引据吕氏春秋贵直论所载“城濮之战,五败荆人,围卫取曹,拔石社,定天子之威”,淮南子齐俗训I所载“殷人之礼,其社用石”,周礼春官小宗伯所载“若大师,则帅有司而立军社,奉主车”,郑玄注日“社之主,盖用石为主”等古籍中所见以石为社主的记录,咸认定它们便是社主16。社祭遗址又见于河南郑州商城的商文化堆积层。自1950年代起考古学家便开始探测试掘郑州商城遗址,到了80、90年代,更在遗址中发掘到了城墙,经丈量其周长有6960米,而城之平面呈长方形,有11处缺口,其中有的可能是城门。城内东北部并发掘到宫殿基址多处,其中心并有石板砌筑的人工蓄水设施;城内且另有小型房址和水井遗址;城外则
14、有居民区、墓地、铸铜遗址及制陶制骨作坊址等17。考古学家认为社祭遗址乃在商城东北隅,背倚北城墙,南临宗庙区的“一片高地”上。此一祭祀场地之格局与江苏铜山丘湾社祭遗址近似,即在大约一百平方公尺之范围内,考古学家共发掘出6块呈不规整扁平状,但排列有序的红色砂石,其中有3块埋于这片祭祀场地的靠西南方的空地,较大的一块高约30厘米,宽约45厘米,厚约15厘米。这些石块的向上一方比较平滑,并略偏朝西南,石块的下方则埋入地下;另有3块较小的红色砂石块散布在祭祀场地的东南部。这些石块考古学家认为与丘湾社祭遗址相同,即系社主18。在环绕着社主石的北、东、南侧有顺序排列的2个烧土坑,8个殉狗坑,内共有百余具殉狗
15、,其中2个殉狗坑内有3具人的骨架,另外尚有无随葬物的单人墓12座,有少许随葬物的小墓2座。显然这些人、狗皆系祭祀位居中央社主的祭品19。按,在郑州商城遗址出土了多块有“亳”、“亳丘”字样的陶片,考古学家因此以为郑州商城遗址即为商汤开国时期的首都“亳”之所在地;再者,在郑州商城遗址采集到的一块牛肋骨,其上刻辞经学者多年考释,通读了“毛土”二字即“亳社”,进一步地确定之前的认定20。从商城社祭遗址与同一地区其他建筑遗址的相关位置来观察,考古学家以为似为周礼春官宗伯所言“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及周礼考工记所言“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之布局,即王宫殿堂在中央,其左边为祖先宗庙,其右边为社祭场址。在商城遗址只见到三者相邻,不规则地并存在一个区域之内。唯学者亦指出商代中期盘庚迁殷以来一直到商末,在安阳殷墟小屯附近的建筑或已具备后世左祖右社的雏形或倾向21。但是作者特别要指出的是:目前所见商代的二处社祭遗址仅是一片经过整理出来的、大约70100(一说220)平方公尺的空地22(此类场地或可以“单/理”名之),有作社主之石立于其中而己。商人立石为社主是毫无疑义的,唯文献记载社主在古代亦可以封土或树木的方式行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