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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3500吨高性能烧结铉铁硼永磁体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209-361099-04-01-455377建设单位联系人丁祥海联地理坐标(116度24分30.307秒,27度54分56.76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印刷电路板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除外);使用有机溶剂的;有酸洗的以上均不含仅分割、焊接、组装的。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贵金属冶炼322;稀有稀土金属冶炼323
2、;有色金属合金制造324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9-361099-04-01-455377总投资(万元)5(M)(M)环保投资(万元)5(X)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O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9000表污染影响类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嗯英、苯并在、制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3、5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不含以上污染物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新增废水直排无需设置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未超过临界量无需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无需设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无需设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
4、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附录B、附录C。根据以上表格,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区规划;审批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审批名称及文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和调整区位的批复(赣府字(2013)11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I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名称: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审批文件文号:赣环评函(
5、2013)19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为:东至文昌大道、科技大道,南至纬十一路,西至金巢大道、金鹏大道,北至迎宾大道所围合区域的用地。规划区总用地为24.52km2其中一二三期组团:位于迎宾大道以南、安石大道以北、金巢大道以东、文昌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为7平方公里,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纺织服装、轻工建材、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综合产业。四期组团:位于安石大道以南、金鹏大道以北、金巢大道以东、文昌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
6、面积为3.13平方公里。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纺织服装、轻工建材、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综合产业与居住功能。五期组团:位于金鹏大道以南、崇岗大道以北、金鹏大道以东、文昌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为3.2平方公里,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纺织服装、轻工建材、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综合产业。六期组团:位于崇岗大道以南、环城南路以北、金鹏大道以东、文昌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约4.34平方公里,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为主的主导产业。东二区组团:位于金巢大道以南、纬七路以北、文昌大道以东、科技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为2.7平方公里主要发展以生物、新材料(新能源)为
7、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及分区公共中心。东三区组团:位于纬八路以南、纬十一路以北、文昌大道以东、科园纵四路西的区域,占地面积约4.15平方公里。现状基本为丘陵地,用地条件较好,主要发展一、二类工业,该组团主要发展轻工建材、机电为主的循环经济产业。根据园区规划环评,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入园要求如下:1、入区必要条件对入区的具体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执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需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项目,以及列入国务院清理整顿范围,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及准入条件的项目严禁引入园区。优先鼓励发展符合园
8、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入驻。(I)对于可能产生一定的环境污染,但目前有可靠的治理技术,在经济上运行可行的,对入区企业提出环境治理要求,加强管理,相关环保手续齐全的,可允许进入园区。(2)以循环经济为指导理念,发展与园区主导产业相关联的产业。根据园区建设发展的总体目标,园区总体定位和所处的特殊位置及现有环境容量,园区的开发建设不适合引进易产生大量污染物的重工业,同时不应有放射性、电磁辐射污染产生的工业进入园区,有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应得到合理布局,污染得到应有的控制,而其他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项目在进入园区时.,应根据园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行申报与建设,以确保项目建设、选址得当,各类项目相容并存,
9、污染得到合理控制,环境效益得到提高。2、入区限制条件禁止引进与园区产业定位不相符的项目。禁止引进产生废气不易处理的项目,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大的项目,以及可能产生异味或有毒有害气体,对环境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入区企业生产工艺落后的和污染严重的,一律禁止进入园区。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大道2555号1#车间,属于五期组团范围内,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纺织服装、轻工建材、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综合产业。本项目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属于新材料产业,与园区产业定位相符,满足入园必要条件。本项目不属于生产工艺
10、落后项目,项目废气经收集后经预处理达标后外排,不属于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大,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项目,且根据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入园行业限制建议表,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入园类行业,属于与园区规划相符。2、与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1、五期组团位于金鹏大道以南、崇岗大道以北、金鹏大道以东、文昌大道以西的区域,占地面积为3.2平方公里;该组团为正在开发建设区,大部分已开发完成,组团内基本格局已经确定,规划保留施坊陈家,并在其周围配套商业设施,主要为村庄内及企业职工提供配套服务,组团内其他
11、村庄以搬迁为主逐步向施坊陈家集中或者到组团外重新选址新建,该组团主要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生物、纺织服装、轻工建材、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综合产业。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大道2555号1#车间,属于五期组团范围内,本项目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属于新材料产业,与园区规划相符。2、鉴于产业园区分区规划的纳污水体凤岗河水环境容量较小,且园区内布置了较多的居住用地,产业园规划应进一步优化产业定位和用地布局,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慎重发展水污染型和大气污染型企业。本项目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符合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业准入条件,不属于水污染型及大气污
12、染型企业,符合园区规划。3、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切实保护好当地的良好生态环境,杜绝随意推山镇水等野蛮施工行为,积极实施生态工业园战略。本项目租赁江西金品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厂区内地面、绿化、建筑均为人工建设,周边自然地貌基本已经人工改造而消失,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不涉及推山填水等野蛮施工行为。1、产业政策相符性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该项目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鼓励类项目第九项有色金属第5款“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有色金属新材料中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
13、:用于航空航天、核工业、医疗等领域高性能铝材料及铝基复合材料,高性能超细、超粗、复合结构硬质合金材料及深加工产品,蜂窝陶流载体及稀土催化材料,低模量钛合金材料及记忆合金等生物医用材料,耐腐蚀热交换器用铜合金及钛合金村料,3D打印用高端金属粉末材料,高品质稀土磁性材料、储氢材料、光功能材料、合金材料、特种陶瓷材料、助剂及高端应用”,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经查阅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本项目属于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允许类205项“高性能磁性材料制造”本项目以项目代码(2209-361099-04-01-455377)取得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14、发区I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局立项批复,故本项目符合江西省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租赁江西金品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大道2555号的1#车间,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赣(2022)_抚州市不动产权第一OOOl910号,用地为工业用地,厂址不处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的范围内,与抚州市土地利用规划相符。3、厂址周围环境特征相容性分析(1)本项目所在区域为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大道2555号1#车间,厂区北、东面为江西金品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15、的其他厂房,东面为金品铜科,南面为骏优服饰有限公司和江西博大种业,西面为江西铜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下风向没有食品、医药等对环境要求较高的企业。最近敏感点为张家,距离本项目160m,项目选址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补给区、风景名胜区、温泉疗养区、水产养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且厂址靠近大路,交通运输方便;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小,与周边企业相容性较好。(2)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基本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根据工程分析确定的污染物源强,通过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实施后,其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会改变所在地及其周围居民区的环境功能,其对周围环境无明显的环境影响,环境容量较好。4、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大道2555号1#车间,不在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空间红线管控范围内(详见附图),且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水库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