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解读:公司治理机制的调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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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公司法解读:公司治理机制的调整一、公司设立及法律责任(一)法条对比新公司法(2023)1.例包,为删减;2.例句,为新增第四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可以签订设立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公司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受;设立时的股东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公司或者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担。设立时的股东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司或者无过错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

2、的股东追偿。(二)修改说明对于公司设立阶段签署的设立协议、对外合同产生争议的,原公司法解释三第1条至第5条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新公司法新增第43、44条(股份公司对应为第93、94、105、107条),对相关规则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三)评析及建议新公司法第43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可以签订设立协议,对应第93条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为行文方便,以下统称“发起人、发起人协议”),约定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公司设立,那么在设立期间发起人为公司设立所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如果公司因故未成立,那么相应的法律后果就由发起人承受。发起人协议是在公司设立之前发起人共同的意

3、思表示,性质上属于合伙协议。因此,发起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故而,在设立公司时,要慎选合作伙伴,充分考虑其责任承担能力,同时建议在发起人协议中对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无论公司设立与否,发起人协议不一定与公司章程完全一致,对于发起人而言,发起人协议即便在公司设立之后仍然有效(发起人之间有相反的约定除外),如果发起人违反协议,其他发起人可以依据发起人协议主张违约责任。二、法定代表人制度(一)法条对比新公司法(2023)公司法(2018)1.例每,为删减;2.例句,为新增第十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4、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1上/IV三W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五)制订公司的利(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十)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损方案;公司章程对董事会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

5、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七十一条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第七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s47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壬(乍丁组织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讦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四时魅

6、3公司的基本g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L财务负责人;4日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4A)-三SM三三w三e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二)修改说明新公司法第59条就股东会的职权删除了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以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两项,增设了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一项。第67条删除了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的职权,并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对董事会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71条增设无因解除董事制度。第74条一改2018公司法对于经理职权的列举式规范模式,将其职权授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三)评析及建议1、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构成公司治理基本的职权配置。新公司法相比于2018年公司法,删除了股东会两项管理事项,将公司实际经营的职权从股东会转移到董事会,加强了董事会在公司经营中的职权。2、第59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是否意味着其他职权不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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