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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校竞聘上岗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竞聘范围全校聘用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在编教职工。二、竞聘原则竞聘上岗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用人导向,逐步构建起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竞聘上岗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数量,实行县管校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三、竞聘时间及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采取定期和适时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开
2、展竞聘上岗工作,即:聘期届满时组织全员竞聘上岗;聘期中达到聘用新聘用条件的工作人员,每年1月底和9月底组织开展适时动态聘用,自达到聘用条件的下月起聘用相应岗位,聘期内退休人员,符合新聘用条件的,可即时办理。四、规范聘期管理实行聘期管理,每三年为一个聘期,本聘期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按照聘用岗位的目标、职责、聘用期限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且岗位存续的,原则上可以续聘现级别(等级)岗位;聘用高一级别(等级)岗位应符合相应任职条件,应参加岗位竞聘。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聘期考核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组织,学
3、校将聘期考核结果汇总填写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情况表(见附件),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五、竞聘程序(一)成立竞聘组织学校成立竞聘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二)制定竞聘方案根据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意见(正式稿),制定学校的竞聘方案,经教代会讨论并超过2/3多数通过,报教育系统2022年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S)宣传竞聘政策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宣讲政策规定,公布拟聘岗位名称、职责任务、任职条件和竞聘办法,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四)组织竞争聘用1 .参加竞聘人员提交竞聘申请,须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并签字,不提
4、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2 .竞聘工作委员会对提交申请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全校进行公示。3 .竞聘工作委员会通过评议加量化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聘用意见。具体程序如下:(1)述职评议。经竞聘工作委员会审查,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分类别、级别向竞聘工作委员会、单位全体人员或教代会人员述职,汇报上一聘期内的思想表现和工作业绩,阐述自己的竞岗理由和优势及应聘后的规划打算等。竞聘工作委员会、单位全体人员或教代会人员根据竞聘人员的述职情况及实际表现给予赋分(百分制),具体计分办法详见第六中学岗位竞聘积分标准。(2)个人量化积分。述
5、职评议结束后,竞聘工作委员会依据本单位研究制定并经全体工作人员或教代会表决通过的岗位竞聘积分标准,对竞聘人员进行量化积分,按百分制换算。(3)确定聘任人选。竞聘工作委员会分类别、级别将参加竞聘人员的述职评议得分、个人量化积分所得的两个分值按4:6比例相加,由高到低排出顺序,在本聘期出现空岗的前提下,按序进档。若教师个人积分项发生变化,学校将定期组织重新排序。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可采取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的办法,确定是否聘用,同意票超过3/4多数的,予以聘用;未超过3/4的,按现聘等级岗位聘用。4,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岗位审核登记表,报上级领导小组审核。同时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五)签订聘约学校与拟聘人员双方签订聘约,制发聘用文件,并向受聘人员颁发聘书。本聘期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聘期内适时动态聘用的,自达到聘用条件的下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退休人员聘至退休当日。六、竞聘规定(一)基本任职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现聘岗位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基层系列的相关任职资格仅限在基层单位聘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各类别、各等级岗位应不少于下列基本任职年限:1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年限
7、条件:(1)高级岗位。一、二、三级岗位属于省、市、控制的专任岗位,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竞聘四级岗位需具有正高级任职资格。竞聘五级岗位需在六级及以上岗位任职满6年;竞聘六级岗位需在七级及以上岗位任职满6年;竞聘七级岗位需具有副高级任职资格。(2)中级岗位。竞聘八级岗位需在九级及以上岗位任职满6年;竞聘九级岗位需在十级及以上岗位任职满6年;竞聘十级岗位需具有中级任职资格。(3)初级岗位。竞聘十一级岗位需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4年;竞聘十二级岗位需具有助理级任职资格;竞聘十三级岗位需具有员级任职资格。2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年限条件:(1)竞聘一级、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
8、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2)竞聘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3)竞聘五级岗位须学徒(培训生)研究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3 .管理岗位基本任职年限条件:(1)八级及以上岗位人员按照办公厅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不需参加本轮竞聘。(2)竞聘九级岗位须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中专文化程度须在管理岗位上工作满3年,大专文化程度须在管理岗位上工作满2年,大学文化程度须在管理岗位上工作满1年。单位股级干部可参加九级岗位的竞聘。(3)竞聘十级岗位,须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聘用在管理岗
9、位。(4)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除具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还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没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以下档次;竞聘相应等级管理岗位,应当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竞聘九级管理岗位的,应当在工勤技能三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竞聘十级管理岗位的,应当在工勤技能四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普通工岗位工作5年以上;符合行业对管理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体任职条件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具体任职条件,由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需
10、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经全体专业技术人员会议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竞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应当具备教师职业资格,其他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也应当具备准入控制的职业资格。根据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取得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相对应的职业资格,并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参加相应等级岗位竞聘。(S)直接聘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单位岗位数额限制,暂按相应等级岗位聘用,但不能超过单位设置的最高等级,下一聘期按规定正常参加竞聘:1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期不满1年的;2 .完成援藏、援
11、疆、援青任务回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3 .组织人事部门选调从事重点工程、重点工作1年以上的;4 .调入现单位不满1年的,可按原等级岗位直接聘用,也可正常参加现单位高等级岗位竞争聘用;5 .乡镇学校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职称并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人员,可直接聘用本级别最低等级岗位。6 .根据规定符合其他直接聘用条件的。(四)破格聘用规定1 .聘期届满组织定期聘用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数额和任职年限限制,参加级别内应聘等级的高一等级岗位竞聘。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首次聘用到高一级别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般应聘用在该级别的最低等级:(1)享受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任现职以来
12、,获得市及以上政府科学技术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人员。其中,市级奖励须为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3)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且聘期内连续3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或上一个聘期内获得记功以上奖励人员。2 .聘期届满组织定期聘用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数额限制,在基本任职年限条件的基础上提前3年,参加级别内高一等级岗位竞聘:(1)任现职以来获得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2)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及以上党委、政府,或人社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或国家相关部委表彰并授予荣誉称万人贝。3 .聘期届满组织定期聘用
13、时,因人员规模限制无高等级岗位的,在本级别较低等级岗位聘用10年以上,前两个聘期内至少3年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可聘用到高一等级岗位。4 .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可不受单位岗位数额和任职条件限制,直接聘用到相应级别的最高等级岗位。5 .根据规定符合其他破格聘用条件的。(五)不予聘用规定1 .脱离专业技术岗位1年以上的;2 .未办理调入认定、改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手续的;3 .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分)的;4 .其他情形不宜聘用的。(六)降低岗位等级聘用规定1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本年度不计算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一年内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14、2 .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照降低12个岗位等级的原则调整到其他岗位;3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降低12个岗位等级的原则调整到其他岗位,本年度不计算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一年内不得聘用到高于调整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4 .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5 .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七、聘约管理聘约一式两份,学校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聘约双方必须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聘约的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聘约继续有效。聘期期满,聘约自行终止。(一)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聘约:1
15、 .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聘约的;2 .严重失职、渎职的;3 .被开除的;4 .因工作变动,脱离原聘用岗位的;5 .经单位批准长期休病假超过6个月的;6 .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7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解聘:L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8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受聘人员可以提出辞聘,单位也可解聘:1 .单位不履行聘约的;2 .按国家规定考入大中专院校、应征入伍、考录或调任到行政机关工作的;3 .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出的;4 .因病因伤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5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聘:1 .在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工程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关键性工作,项目或工作尚未完成,需本人继续工作的;2 .掌握本单位重要技术、资料秘密,重要公务尚未交接清楚或未处理完毕,如提前解除聘约,将给本单位带来技术项目的终止、知识产权纠纷、技术失密以及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或工作损失的;3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八、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竞聘工作委员会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代表组成,经全体工作人员或教代会讨论表决通过。主要职责是行使专家(学术)委员会职责,制定竞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