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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加工20万吨石料及30万吨水洗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襄汾县茂霖源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厂区大门联合车间内部厂区周边耕地厂区北侧农村信用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加工20万吨石料及30万吨水洗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141023-30-03-001289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地理坐标(111度21分3.427秒,36度0分35.86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
2、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襄汾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4-141023-89-01-272273总投资(万元)353.98环保投资(万元)49.0环保投资占比()13.84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54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D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分析根据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环境影响评
3、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约束。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如下: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占地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区;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中规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同时本项目评价区内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也没有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和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环境空气质量:本次评价收集了襄汾县2022年全年例行监测数据,根据监测统计结果可知,PMl0、
4、PM2.5年均值超标、03的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出现超标现象,说明襄汾县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建设单位委托山西中安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特征污染物TSP进行现状监测,监测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月22日,监测布点为农村信用社。由监测数据可知,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本次评价收集了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3年3月临汾市地表水水质状况报告,汾河襄汾县柴庄断面水质类别为III类,符合关于印发临汾市2022年地表水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25号)要求。声环境质量:建设单位委托山西中安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本
5、项目周边敏感点农村信用社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在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可得到有效控制,且均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不会明显加剧区域环境质量的恶化;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均能循环利用,不外排,少量盥洗废水厂区洒水抑尘;固废全部合理处置;厂区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不会对周边水环境质量及土壤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本项目可以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厂区占地为建设用地;生产过程中所用水资源较少,能源消耗为电能,不属于高水耗
6、、高能耗的产业。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2)与襄汾县生态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襄汾县生态功能区划II汾河、汾河两岸农林果业与环境保护生态功能亚区114跃进渠营养物质保持生态功能小区。该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L生态系统结构单一,加之受人为因素的干扰,导致生态系统失调且恢复较慢;2.用林造林与生态环境改善治理相脱节,大量的牧坡被开垦为耕地,使生态环境退化;3.该区东面虽然植被状况较好,但由于荒坡面积
7、较大,水土流失现象严重。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发展方向1.大力开展植树种草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丰富区内物种的多样性,引导农民走生态农业的道路;2.充分利用该区内土地资源,大力发展畜牧.业,建设生态农牧业以及生态观光旅游业;3.治理荒山荒坡,增加林草覆盖率,发展林牧业,要大力开展植树种草,加强小流域治理,增加林草覆盖率,以林养水、以草护土,最大限度的减少水土流失。今后要在保证粮食自给的基础上,扩大林地和牧坡面积,做到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山尽其用、地尽其力,确实把林牧业放在首位,形成林牧型主导产业。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在采取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后,废气污染物
8、均能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固废合理处置,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襄汾县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襄汾县生态功能区划见附图4。(3)与襄汾县生态经济区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襄汾县生态经济区划In优化开发区11IA-1襄陵建材业及商贸业发展生态经济区。该区域分区范围及面积:该区位于襄陵镇,总面积约为68.41平方公里。该区炼铁、铸造工业较为发达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近年来随着工业企业的发展,一方面使大气环境环境质量下降,同时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效率不高,导致环境容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承载力加重。另一方面,工业企业建设占用土地的现象较为严重,使土地丧失了其应有的功能;该区的
9、植被覆盖度低,生物物种单一,地表植被主要以农作物为主,且呈现明显的季节性,致使区内冬春季的时候风沙较大。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调整产业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治理环境污染;增加植被覆盖率,改善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强化环境污染源整治,培育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集约利用土地、减少资源浪费;大力发展节约型工业经济,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切入点,以工业园区建设为依托,不断深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以传统产业为基础,铸造、建材、化工等新兴高新技术产业为支点,形成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以品牌产品为核心,进一步推进企业的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的整合。符合性分析本项
10、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不会对生态环境和地表植被造成影响;在采取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后,废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固废合理处置。本项目建设符合襄汾县生态经济区划的要求。襄汾县生态经济区划见附图5。(4)与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山西省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包括国家级主体功能区的落实、省级主体功能区的划分两个层面,战略取向是形成生产空间高效、生活空间舒适、生态空间宜人、能矿空间集约的合理空间结构布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主体功能区划分技术规程,全省区域主体功能区划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个层级,分别包括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的农产品生产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
11、禁止开发区域四类区域。根据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本次项目位于省级重点开发区晋南城镇群中重点开发区域。本区域是以大运、同蒲通道为主轴,侯月一侯西通道为次轴,以临汾、运城两个中心城市为重点区域的城镇和工业密集区。功能定位: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与区域协调发展综合试验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山西重要的现代农业、新型制造业基地与文化旅游产业基地,以根祖文化,关公文化为特色的旅游经济区,晋南地区人口和经济密集区。发展方向:临汾市要按照晋南区域性中心城市、新型工业大市的定位,努力打造临汾百里汾河经济带,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区域性服务功能,以集群化和循环化为导向,大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发展。本项
12、目位于山西省主体功能区中省级重点开发区域。本次建设项目为水洗砂生产项目,在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大气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固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控措施后可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山西省主体功能区划见附图6。(5)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2110号)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文件“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21)10号),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根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
13、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临汾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见附图7。表1-1临汾市生态环境准入管控要求管控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具体情况析空间布局约束1、遏制两前项目盲目扩张。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2、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
14、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3、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4、优化焦化钢铁企业布局。汾河谷地平川区域焦化企业按照“退城入园、退川入谷”的原则,钢铁企业按照“入园入区,集聚发展的要求,实施关小上大、转型升级、布局调整。*市区城市规划区155平方公里区域范围内禁止建设洗选煤企业;高铁、高速沿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洗选煤企业。6、对洗选煤企业项目建设审批手续不全的、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山西
15、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等依法划定需特别保护的环境敏感区范围内的项目予以取缔关闭。本项目为水洗砂建设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也不属于焦化钢铁企业和洗选煤企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定期通报降尘量监测结果,降尘量最高值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的市县要开展降尘专项整治。2、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钢铁企业在产设备超低排放改造。3、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于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4、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工业企业公路运输的车辆要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标准,其中位于市区规划区的钢铁等企业,进出厂大宗物料2021年10月1日前要全部采用铁路或管道、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公路运输采用国六排放标准及以上的汽车或新能源车辆。本项目为水洗砂建设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行业,货运量约100万吨/年,小于150万吨。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项目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