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_T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B_T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docx(50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ICS 13. 040. 01CCS C 51OB中华人民共和家标准GB/T188832022代替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Standardsforindoorairquality2022-07-11发布2023-02-01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目次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室内空气质量要求25 室内空气质量指标测定与评价3附录A(规范性)室内空气质量指标检测技术导则4附录B(规范性)甲醛的测定9附录C(规范性)苯、甲苯、二甲苯的测定12附录D(规范性)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测定23附录E(规范性)可吸入颗粒物中苯并
2、a花的测定30附录F(规范性)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的测定34附录G(规范性)细菌总数的测定36附录H(规范性)氢的测定38参考文献44JU三-三刖百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与GB/T18883200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增加了“细颗粒物”“1小时平均”“8小时平均”和“24小时平均”等4个术语和定义(见3.3、3.53.7);删除了“标准状态”术语和定义(见2002年版的3.4);更改了“室内空气质量指标”“可吸入颗粒物”和“总挥发性有机
3、化合物”等3个术语和定义(见3.1、3.2和3.4,2002年版的3. 13.3);b)增加了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和细颗粒物等3项指标及要求(见4.2);c)将“空气流速”更改为“风速”(见4.2,2002年版的4.2);d)将温度、相对湿度和风速备注中的“夏季空调”和“冬季采暖”,更改为“夏季”和“冬季”(见4.2,2002年版的4.2);e)将“菌落总数”更改为“细菌总数”(见4.2,2002年版的4.2);I)更改了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甲醛、苯、可吸入颗粒物、细菌总数和氨等7项指标要求(见4.2,2002年版的4.2);g)更改了氨的控制要求,将“行动水平”修改为“参考水平”(见4.2,2
4、002年版的4.2);h)增加了环境要求、样品运输和保存、平行样检验、结果表述、实验室安全等技术内容(见附录A的A21、A.7、A.9.4、A.10.2、A.11);i)更改了温度、相对湿度、风速、新风量、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氨、甲醛(分光光度法)等11项指标的测定方法和方法来源,增加了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和细颗粒物的测定方法和方法来源,增加了推荐采样方法参数(见附录A,2002年版的附录A);j)增加了甲醛(高效液相色谱法)、苯并a花、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氨等5项指标的测定方法(见附录B、附录E、附录F、附录H),更改了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细菌总数
5、等3项指标的测定方法(见附录C、附录D、附录G,2002年版的附录B附录D)。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木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复旦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施小明、徐东群、李活活、朱英、阚海东、张寅平、孙全富、夏俊杰、段小丽、程义斌、王先良、王秦、唐宋、赵峰、杨
6、艳伟、王宗爽、郭新彪、张海靖、武云云、陆一夫、余淑苑、孙志伟、黄进、白志鹏、张炫、刘园园、方建龙、孙波、刘宁、杜艳君、李成橙、孙庆华、常君瑞、李亚伟、阳晓燕、董4他陈晨、班婕、李韵歌陈J理、李峥、王狮、王琼、瞧、李霞、陶晶、题西、翎卜、刘括、徐春雨、周军、宋延超、张永、张锐。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2年首次发布为GB/T188832002;本次为第一次修订。室内空气质量标准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指标及要求,描述了各指标的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其他室内环境参照本文件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
7、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2372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氮检验标准方法改进的Saltzman法GB/T14669空气质量氨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15435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GB/T16128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硫卫生检验标准方法甲醛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16129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分光光度法GB/T18204.1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1820
8、4.2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27476.5检测实验室安全第5部分:化学因素GB/T32465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确认和内部质量控制要求HJ93环境空气颗粒物(PMlO和PM2s)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167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533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90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3术语和定义GB3095-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室内空气质量指标indoorairqualityindicator室内空气中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指标。3.2可吸入颗粒物inhalablepa
9、rticulateInatter;PMio悬浮在空气中,粒径(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IOUm的颗粒物。来源:GB30952012,3.3,有修改3.3细颗粒物fineparticulatematter;PM2S悬浮在空气中,粒径(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2.5Hrn的颗粒物。来源:GB30952012,3.4,有修改3.4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otalvolatileorganicCompoundsjTVOC使用TenaXTA或等效填料吸附管采样,非极性或弱极性毛细管色谱柱(极性指数小于10)分析,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3.51 小时平均1-hourav
10、erage任何1小时污染物浓度的算术平均值。来源:GB30952012,3.83.68小时平均8-houraverage连续8小时污染物浓度的算术平均值。来源:GB3095-2012,3.0,有修改3.724小时平均24houraverage一个自然白24小时污染物浓度的算术平均值。来源:GB30952012,3.10,有修改4室内空气质要求4.1 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异常嗅味。4.2 室内空气质量指标及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室内空气质量指标及要求序号指标分类指标计量单位要求备注01物理性温度,C2228夏季1624冬季02相对湿度%4080熨季3060冬季03风速m/s0.3熨季近0
11、.2冬季04新风量m3(h人)230一05化学性臭氧(。3)mgm30.161小时平均06二氧化氮(NO2)mgm30.201小时平均07二氧化硫(SO2)mgm30.501小时平均08二氧化碳(CoJ%0.101小时平均09一氧化碳(CO)mgm3101小时平均10氨(NH3)mgm2W0.201小时平均11甲醛(HCHO)mgm3W0.081小时平均12茉(CgHe)mgm30.031小时平均表1室内空气质指标及要求(缥)序号指标分类指标计量单位要求备注13化学性甲苯(C,%)mgm30.201小时平均14二甲苯(CHJmgm30.201小时平均15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Omgmj0.
12、608小时平均16三氟乙烯(CzHCb)mgm,0.0068小时平均17四氯乙烯(CzCh)mgm30.128小时平均18苯并a花(BaP)ngm31.024小时平均19可吸入颗粒物(PMlg)mgm30.1024小时平均20细颗粒物(PMas)mgm,0.0524小时平均21生物性细菌总数CFUm3150022放射性氨(2Rn)Bqm3300年平均(参考水平4)4体积分数。指可吸入颗粒物中的紫并a在。至少采样3个月(包括冬季表示室内可接受的最大年平均氨浓度,并非安全与危险的严格界限。当室内氨浓度超过该参考水平时,宜采取行动降低室内氨浓度。当室内氨浓度低于该参考水平时,也可以采取防护措施降低室
13、内氢浓度,体现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5室内空气质指标测定与评价5.1 室内空气质量指标测定按照附录A附录H执行。5.2 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指标的全项测定结果均符合本文件的要求时,评价为室内空气质量符合本文件。任意一项指标的测定结果未达到本文件的要求时,评价为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本文件。单项指标的测定结果符合本文件的要求时,评价为室内空气中该指标符合本文件。附录A(规范性)室内空气质指标检测技术导则A.1概述本导则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指标检测的点位布设、采样时间和频次、采样仪器、采样方法、采样记录、样品运输和保存、检验方法、质量保证措施、结果计算及表述和实验室安全。各类室内空气质量指标测定
14、方法中已有明确要求的,以测定方法为准;没有要求的,可参照本导则。A.2点位布设A.2.1环境要求采样前,应关闭门窗、空气净化设备及新风系统至少12ho采样时,门窗、空气净化设备及新风系统仍应保持关闭状态。使用空调的室内环境,应保持空调正常运转。物理性指标的测量和室内氮累积测量(固体核径迹测量方法),以及其他未能满足前述要求情况下的测量,应在房屋正常使用状态下进行。A.2.2采样点数采样点的数量应根据所监测的室内面积和现场情况而定,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水平。单间小于25m2的房间应设1个点;25m250m2(不含)应设2个3个点;50m2100m2(不含)应设3个5个点;100m2及以上应至少设5个点。A.2.3布点方式单点采样在房屋的中心位置布点,多点采样时应按对角线或梅花式均匀布点。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和热源,离墙壁距离应大于05m,离门窗距离应大于1m。A.2.4采样点高度原则上应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