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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背景概况1二、现况5三、主要修改依据6四、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核查7五、修改必要性回顾9六、修改方案9七、修改论证10八、结论17一、背景概况(一)区域位置本次控规修改涉及河西区解放南路03单元30-03地块。修改地块单元范围图河西区解放南路03单元30-03地块控规修改范围东至榆林路,南至涪水道,西、北至现状空地,规划总用地面积2.6公顷。河西区解放南路03单元30-03地块区位示意图(二)现行规划情况河西区解放南路03单元30-03地块现行控规,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l),用地面积1.93公顷,平均绿地率75%,配套设施为社区体育运动场。泗水道河西区解放南路03单元30-03地块现行
2、控规图(三)论证过程按照天津市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要求,需将7处规划绿地(东丽区3处、河西区2处、西青区2处)控规修改为居住用地。其中,东丽区1处用地位于增兴窑片区于2021年2月经市政府批复。2021年10月28日,市城乡建设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协调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向河西区人民政府提出控规修改申请,并对该地区控规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征求了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2022年4月1日市政府同意启动控规修改。市规划资源局河西分局于2022年4月29日对控规修改草案进行了公示,其中河西区解放南路03单元30-03地块收到公示意见1条,希望保留小学和体育公园,为居民提供活动场所,本次控规修改方案部分采
3、纳,其中小学地块控规修改前后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不变,并已在方案中落实,原公园地块考虑该街坊南侧紧邻3.3公顷的现状公园,且距解放南路在建的中央绿轴L5公里,因此本次控规修改方案不再保留公园绿地。同期,组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共征求了3个市级部门意见和9个区级部门意见,其中9个部门反馈无意见,市城市管理委、区住建委、河西城投提出了意见建议,均采纳。2022年4月27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进行评审论证,与会专家原则同意控规修改方案。2023年2月22日完成技术审查,成果符合要求,具备上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的条件。市级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序号部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回复意见及修改情况1市
4、财政局无意见2市住建委无意见3市城管委一是控规修改方案中河西区、东丽区各地块保留一定面积规划绿地。二是方案中拟在东丽区程林地区调增的规划综合公园,还需征得区政府、区行业部门同意,采纳为确保公园绿地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要求,在具备条件的地块中,均增加相应街头绿地。其中,河西区解放南路03单元30-03地块规划占地100o平方米的街头绿地1处。区级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序号部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回复意见及修改情况1区住建委建议遵照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文件执行;建议非经营性公建的配套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采纳在控规方案及规划实施阶段落实2区城管委无意见3区教育
5、局无意见4区应急局无意见5区生态环境局无意见6太湖路街无意见7东海街无意见8河西城投由于规划调整规划人口将相应增加,为保持公共服务质量建议新增配套设施采纳在控规方案及规划实施阶段落实9河西区政务服务办无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情况序号专家意见修改情况1进一步结合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要求,从单元角度补充论证绿地系统的完整性和合规性,满足15分钟、10分钟、5分钟生活圈绿地相应规范要求。已在论证报告中“修改前后绿地影响论证”中增加单元层面和生活圈绿地论证内容。2对规划保留的市政设施规模、位置做进一步论证。已在论证报告中“市政基础设施承载力核算”中对市政设施进行论证。二、现状情况河西区解放南路03单元30
6、-03地块周边基本为现状建成区,功能以居住为主。地块东侧为现状桂江里小区,南侧为现状涪水道公交站及道桥管理所,西侧、北侧为现状空地,目前已被中海地产摘牌并已实施建设。河西区解放南路03单元30-03地块内部现状为空地,无古树名木,地块四周有围墙进行隔离。河西区解放南路03单元30-03地块周边现状图三、主要修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On年)4、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DB/T29-6-2018)5、天津市绿化条例(2022年修正)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
7、137-2011)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8、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版)9、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10、天津市中心城区道路规划设计导则(2013年3月)Ih天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2022年)12、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DB12/T11162021)13、环保、市容等规范要求1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等四、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核查(一)上位规划核查依据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本次修改范围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依据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8、本次修改范围用地性质为城镇建设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要求,核查自然资源部批复版“三区三线”划定方案,本次控规修改位于城镇空间,在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控规批复后,将相关内容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二)相关规划核查1、本次控规修改不涉及占压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及生态保护红线。2、本次控规修改不在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内。3、本次控规修改不涉及占用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4、本次控规修改不涉及占用自然(湿地)保护区。5、本次控规修改符合天津市绿地系统规划(2
9、020-2035)(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三)城市安全相关内容的核查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安全有关内容编制和审查的通知(津规资详发202266号)的要求,对控规修改范围及边界1200米范围涉及城市安全有关内容进行了核查。1、专项规划核查经核查本次控规修改方案满足重大危险源、蓄滞洪区、消防、人防、防震减灾、电力、供水、油气管线等市级、区级专项规划的相关管控和邻避要求。2、危险源核查及已批建设项目安评核查经核查及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本次控规修改用地及界外1200米范围内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重大危险源。3、已批建设项目环评核查经核查及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本次控规修改用
10、地及界外1200米范围内满足已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管控要求。4、土壤污染核查经核查及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本次控规修改用地不在天津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名录移出清单(2022年度)范围内。五、修改必要性回顾市城乡建设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协调处置工作组办公室于2021年10月提出控规修改申请,市规划资源局经控规专题会、局长业务会研究,同意报请市政府对该地块控规进行修改,2022年4月1日市政府同意启动控规修改。按照天津市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要求,河西区解放南路03单元30-03地块控规修改是市政府审定的解决我市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要求之一,符合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11、的“因实施国家、本市重点建设项目需要修改”和“因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需求,组织编制机关认为确需修改。”的情形,具备修改必要性。六、修改方案()用地性质修改公园绿地修改为居住用地。(二)规划指标修改对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配套设施等规划指标进行修改,详见“地块控规修改指标对比图和表”。七、修改论证(一)规划布局修改论证规划布局上统筹做好与周边用地的结合和论证,河西区解放南路03单元30-03地块用地东侧为现状多层社区,西侧为在建高层社区,建筑高度上考虑与周边社区协调,形成空间组群关系,避免对周边社区产生空间压抑感,同时满足建筑日照、间距等规范标准要求。尽可能配置街头绿地和补充配套设施,结合
12、此次控规修改契机,改善和提升群众周边居住环境和配套水平。考虑到周边居民对公园绿地的就近使用需求,河西区解放南路03单元30-03地块在潜水道与榆林路交口规划1处约100O平米的街头绿地。(二)规划指标修改论证规划范围位于津城核心区快速环线以外地区,轨道站点周边650m范围内,控规修改后,河西区解放南路03单元30-03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40临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口812/丁11162021)要求,同时在下一步规划设计阶段满足GB50180的规定。(三)对周边现状用地及建筑影响论证规划范围周边有部分现状建成区,在规划实施阶段,应处理好同周边项目
13、的关系,避免对周边项目造成负面影响,对于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应采取措施予以规避。从对周边现状用地及建筑的影响来看,河西区解放南路03单元30-03地块经过设计方案论证,规划修改不影响周边已建成的多、高层住宅建筑的日照条件,在建设时需要相互协调,项目在规划实施阶段时应保证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在规划实施阶段应充分考虑建筑扬尘及施工对周边道路的影响等。(四)修改前后绿地影响论证河西区解放南路03单元30-03地块现行规划为公园绿地,但并未实施建设,通过本次控规修改,推动地块建设的同时,在地块内同步建设1处约1000平方米的街头绿地。为落实市政府要求,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绿地
14、平衡论证工作,通过已批复的周边地区控规修改(海河柳林地区控规修改、解放南路地区控规修改、程林公园及周边地区控规修编等)中增加的公园绿地面积进行绿地平衡,经论证,2021年控规修改增加规划公园绿地面积约36公顷,并在程林地区增加3处综合公园(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综合公园要求用地面积不小于10公顷),可以补充本次控规修改减少的绿地。本次控规修改后公园绿地面积减少1.93公顷,控规修改用地所在单元为保留型单元,新规划的居住用地满足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DB12/T11162021)中“以居住为主的改建型单元和保留型单元中的新规划用地部分,也应满足新建居住用地绿地率指标”相关要求。(五)公共服务设
15、施论证本次控规修改后,河西区解放南路03单元规划人口增加0.06万人,属于业委会社区级别,规划范围内增加居委会级公共服务设施,同时统筹好与与周边用地的结合和论证,经分析论证现状周边社区已建成托老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幼儿园、菜市场等配套设施,因此结合生活圈配套设施布局,本次规划增加居民活动场1处,在细分导则层面予以落实,原规划社区体育运动场在滔水道南侧结合绿地建设。河西区解放南路03单元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结论证,可满足单元规划人口的需求。(六)道路交通规划及交通影响分析1、道路交通规划结合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建筑面积的调整情况,本次调整论证未对与地块相关的道路进行调整,地块周边道路规划情况如下:1)道路规划榆林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25米。滔水道: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40米。桔林北路: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