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浑源百川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6·24”一般边坡滑坡事故调查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西浑源百川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6·24”一般边坡滑坡事故调查报告.docx(3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山西浑源百川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624”一般边坡滑坡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联合调查组2018年11月26日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2(一)山西浑源百川煤业有限公司(主体企业)概况2(二)山西浑源百川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概况2(三)浑源县胜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概况4(四)矿井证照情况5(五)矿井生产系统5二、事故发生前安全管理及政府监管情(一)百川煤业主体公司安全管理情况7(一)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7三、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8(一)事故发生经过8(二)抢险救援情况8(三)事故瞒报及核查情况10四、事故现场勘察及技术分析11(一)现场勘察情况11(*)I大I14(三)事故类别14五、事故人员伤亡情
2、况和直接经济损失14(一)百川煤矿15(二)百川煤业主体公司16(三)浑源县煤炭工业管理局16(四)浑源县青磁窑乡党委、乡政府17七、事故原因17(一)直接原因17(二)间接原因17八、事故频19九、事故贝任认与处理建19(一)因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人员(3人)19(二)因瞒报事故由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人员(2人)19(三)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人员(14人)20(四)由纪委监委对相关公职人员处理情况(8人)25(五)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处理建议29十、防范措施及建议30山西浑源百川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624”一般边坡滑坡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6月24日20时30分
3、左右,山西浑源百川煤业有限公司刁窝采区发生一起边坡滑坡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79万元。事故发生后,矿方未上报有关部门,后被网络媒体披露。大同市政府监测到网络舆情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长立即做出了重要批示和指示。常务副市长薛明耀,副市长尚建军、荆虎以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分析研判舆情,研究制定方案,随后立即赶赴现场,代表市委市政府对“事件”开展全面核查。7月9日,初步确定死亡2人,一台挖掘机和一部自卸车被埋,认定此事故属企业瞒报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7
4、月10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监察分局组织市、县两级煤炭工业局、公安局、总工会等单位,成立了事故联合调查组,邀请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派员参加。为保证事故调查顺利开展,大同市人民政府派副秘书长李建贵带队成立督导组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此次调查还聘请了专家协助。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清理、调查取证、技术认定及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防范和整改措施。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山西浑源百川煤业有限公司(主体企业)概况山西浑源百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百川煤业主体公
5、司)为浑源县政府控股的国有地方煤炭企业(股比占51%)。下辖五座煤矿,分别为:山西浑源百川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山西浑源东邦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浑源金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浑源瑞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浑源恒山阳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百川煤业主体公司设董事长兼总经理1人,总支副书记1人,分管安全、财务、销售副总经理各1人,总工程师1人。下设技术科、安全科、培训科、应急救援科、驻矿五人小组、稽查队、办公室、党办、财务科、生态科10个科室。(二)山西浑源百川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概况山西浑源百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百川煤矿)为国有地方煤矿,由浑源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浑源县胜达矿业投资有限公
6、司、浑源县祥源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山西富卓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00OO万元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浑源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出资5100万元,拥有公司51%的股份;浑源县胜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247万元,拥有公司32.47%股份;浑源县祥源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117万元,拥有公司11.17%股份,山西富卓能源有限公司出资536万元,拥有公司5.36%股份)。该矿位于大同市浑源县东南15公里,黄花滩乡大西沟村南,北距大同市区85公里,东南距灵丘县城70公里,属资源兼并重组整合矿井。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09)6号文件浑源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
7、,由原山西恒山百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山西恒山兴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山西浑源古磁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原山西浑源刁窝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及周边空白资源进行重组整合而成。采矿许可证批准一、二两个矿区,井田面积33.6574平方公里,保有储量3.34亿吨。事故发生在一矿区刁窝采区,一矿区井田面积18.3549平方公里,批准开采4号、5号煤层,保有储量14860万吨,可采储量11270万吨,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按照山西省煤炭厅批复的初步设计,矿田内划分六个采区,采区按序号顺序开采,三四五采区间均采用缓帮方式进行接续。六个采区分别为:首采区官王铺采区,二采区古磁窑采区、三采区二亩湾采区,四采区、五采区为刁
8、窝采区,六采区刘官庄采区。六个采区中,官王铺采区、刁窝采区、刘官庄采区由浑源县胜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开采,二亩湾采区由浑源县祥源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开采,古磁窑采区由浑源县富卓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开采。现同时开采官王铺采区、二亩湾采区、古磁窑采区和刁窝采区,其中刁窝采区由四、五两个采区合并为一个采区进行开采。矿井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容易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性,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设计生产能力300万吨/年,服务年限34.15年。2010年10月15日开工建设,2013年6月投产。百川煤矿设矿长1人,生产副矿长1人,总工程师1人,其工资由百川煤业主体公司支付。浑源县胜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浑源县祥源矿业
9、发展有限公司、浑源县富卓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各自负责开采的采区设置安全副矿长1人,机电副矿长1人,工区经理1人,现场主管1人,人员由股东方推荐,百川煤业主体公司任命,负责各自开采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其工资由各股东方支付。下设职能科室与百川煤业主体公司为一套人马,同时代表主体公司兼顾对其他煤矿的安全管理职能。各采区均采用外包模式进行生产,由股东方派驻安全副矿长1人,机电副矿长1人,工区经理1人,现场主管1人,负责安排采剥计划、监督检查和管理工程质量及安全工作。工程承包方负责在股东方指定范围内按照股东方制定的采剥计划进行采剥作业。施工机械及人员安全由工程承包方负责。(三)浑源县胜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10、概况2006年,在由山西省政府组织参与的“珠洽会”上,浑源县委县政府与山西中汇大地矿业有限公司(简称中汇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开始进入浑源,2008年作为出资方参与了山西浑源恒山百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浑源县果子园三号井白家梁煤矿)的改制工作,并于同年收购了山西浑源刁窝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原刁窝煤矿)。2009年山西省实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后,中汇公司成为百川煤矿的股东之一,持有32.47%的股权。2013年中汇公司在浑源县工商局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浑源县胜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达公司),并将持有的百川煤矿32.47%的股权进行相应划转,实际行使对首采区和刁窝采区的经营管理权。胜达公
11、司作为甲方与乙方浙江省衢州市迈拓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甲方负责安排采剥计划、监督检查和管理工程质量及安全工作。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范围内按照甲方制定的采剥计划进行采剥作业。施工机械及人员安全由工程承包方负责。合同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合同到期后未签订新的承包合同,双方口头约定暂按2017年施工承包合同相关条款由乙方继续进行施工。(四)矿井证照情况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3009,有效期限从2012年11月10日至2032年11月10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晋)MK安许证字(2016)D109Y1,有效期限从2016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3日
1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H40000586171033M,法定代表人马飞,营业期限为长期。(五)矿井生产系统1.采装系统:采用2.5液压挖掘机采装,台阶高度IOm,剥离台阶采掘带宽度12m、采煤采掘带宽度IOm,剥离、采煤台阶最小工作平盘宽度分别为37m、35mo2 .运输系统:采用载重32t的自卸卡车运输,道路系统为端帮半固定坑线与工作帮移动坑线相结合方式。3 .排土系统:采用卡车和推土机排土,初期外排,后期过渡到内排。4,边坡参数:采场设计最终边坡角35。,内外排土场设计最终边坡角19oo5.防排水系统:在采场和排土场的部分区段设置水沟排水,在采场最低处设置积水坑,采用潜水泵的方式进
13、行排水,主要用于矿区的降尘、绿化。(六)事故发生地点基本情况发生事故的刁窝采区分成一工区和五工区进行开采作业,事故滑坡区域位于五工区西帮,滑体体积约680m滑体南北向长约29m,高约14m,滑体平均厚度约7m,边坡高度84m。现场情况见图1。图1事故现场二、事故发生前安全管理及政府监管情况(一)百川煤业主体公司安全管理情况百川煤业主体公司在下属各矿首采区派驻驻矿人员,每周五天24小时盯守,公司安全、技术部门每月对各采区例行巡查一次。刁窝采区安排在6月25日巡查,巡查时发现有滑坡地段,询问采区负责人,告知无人员伤亡,仅损坏一台挖掘机,巡查人员下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表”,并将情况汇报公司。(二)安
14、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浑源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对煤矿的监管,主要是由局安全监管科人员日常监管、纠察队人员巡查监管、县政府“五人小组”日常检查三部分组成。2017年8月11日县煤管局下发了关于责令全县煤矿停止采剥作业进行生态修复的通知(浑政煤字(2017)48号),责令各煤矿停产,至今未进行复产验收。为了加强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2018年4月23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煤矿管理、规范煤矿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浑政煤字(2018)118号),2018年6月4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管理严格规范煤矿开采秩序的通知(浑政煤字(2018)34号),2018年7月9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县矿山企业安全工作的通知(浑安监字
15、(2018)18号)。安全监管科按照执法计划,每月对全县煤矿进行一次检查和隐患排查,今年共对百川煤矿检查、排查4次,共查出隐患22条;“五人小组”今年上半年对百川煤矿检查18次,共查出隐患18条。针对百川煤矿违法违规生产的行为,浑源县煤炭工业管理局于2018年3月29日下达了责令矿井停产整顿,罚款人民币149.99万元,对矿长潘永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三、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8年6月24日18时左右,刁窝采区施工方现场管理员江来、陈明洪接替上班工作进行现场管理指挥。当时现场共有6台挖掘机各配备3-4辆自卸车工作,西边坡处(发生事故地点)有一台因故障停止工作的修理排水渠的挖掘机(编号1550号,上午10时左右损坏,司机陈全兴)。约20时30分左右,西边坡突然垮落,将一台挖掘机和一辆正在装车的自卸车掩埋,停在旁边的故障挖掘机被砸中右后尾部。此时,江来正在从项目部办完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