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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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滨海新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滨海新区特种设备事故,及时有效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2 制定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 事故分级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按照特种设备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

2、围,特种设备事故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详见附件)。1.4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本区处置特种设备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特种设备以国务院批准发布的特种设备目录现行版本为准。1.5 工作原则(1)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在区委领导下,按照区人民政府部署要求,由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建立并完善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区委领导下,按照区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各开发区管委会、街镇、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

3、置工作。同时,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预警和预防工作。(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特种设备事故先期应急救援以所在地开发区管委会、街镇为主,区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区各有关部门与属地开发区管委会、街镇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单位是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4)整合资源,平战结合。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合理组建救援队伍,做好物资储备、装备管理、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2 .组织体系2.1 指挥机构2.1.1 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

4、简称区指挥部),作为区人民政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的专业指挥机构。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2.1.2 区指挥部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组织、指导或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一般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部署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2 办事机构2.2.1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2.2.2 区指挥部

5、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区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区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区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指导全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和维护全区特种设备应急专家信息;汇集、上报事故情况和救援情况;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 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开展一般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事故及其应急处置情况;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文件;组织指导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区应急局:

6、在特种设备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情况下,组织调度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处置;负责组织指导因事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的应急救助工作;参与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统筹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和舆情调控管控工作;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将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体系基本建设项目列入政府投资计划。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地方公安派出机构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事发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等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死亡人员的遗体善后处置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为特种设备事故

7、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区生态环境局:在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环境事件时启动环境事件相关预案,提出相应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建议,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污染环境监测,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和区域提出建议。区住房建设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检查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是否制定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内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调查工作;与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应急联系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区城市管理委:指挥协调城市燃气(管道)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与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应急联系机制,做到信息共

8、享。区交通运输局:参与交通运输行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理工作;与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应急联系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区消防救援支队:作为突发事件的基本救援力量,完成好灭火、救援等应急救援工作。区气象局:应急响应时,负责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现场气象监测,并为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理提供气象保障,提供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雨量等气象实况资料,预测预报危险化学品扩散的方向、范围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本区域内基础电信企业,由相应的基础电信企业做好现场事故应急通

9、信保障工作。区总工会:参与一般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保障职工权益。国家电网滨海新区供电公司:负责保障事故应急现场的临时供电,满足应急处置的用电需要。2.4 工作组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指挥部设立1个或多个应急工作组:(1)现场抢险救援组:由市场监管和应急、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组成,组织专家和抢险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根据情况可下设3个小组:人员搜救小组:区消防救援支队为组长单位。由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局和区卫生健康委组成,负责事故现场伤员救援和医疗救护工作。消防消毒小组:区消防救援支队为组长单位。负责事故现场的消防灭火、喷淋降温和喷淋消毒。隐患处置小

10、组:区市场监管局为组长单位。由市场监管、应急、公安、消防救援和事故发生单位、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组成,负责分析可能存在的其他危害,在技术专家组的指导下,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消除和处置可能造成次生危害的隐患。(2)治安警戒组:区公安局为组长单位。负责设立警戒区并实施警戒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负责事故发生地的交通管制工作,确保抢险、救援、救护、物资运输通畅。(3)技术专家组:由区指挥部组织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对事故原因、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处置建议。(4)动员疏散安置组:事发地的开发区管委会、街镇为组长单位。由事发地的开发区管委会、街镇和应急、公安部门组成,负责紧急状况下人员

11、的疏散安置和火源消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会救济,负责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5)环境监测组:区生态环境局为组长单位。由生态环境、气象部门组成,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事故现场环境实施应急监测,区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气象观测与预报资料。(6)通讯报道组:区委宣传部为组长单位。由区委网信力、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负责事故应急处置期间工作记录、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7)综合保障组:由事发地的开发区管委会、街镇组织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部门组成,负责事故应急过程中现场指挥部指令传达,以及事务协调、信息收集传递、会务、文印等工作;负责救援物资调拨和事故

12、应急期间全体参加人员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事故救援现场的临时电力供应和通信信息保障工作。2.5 现场指挥部2.5.1 根据区人民政府部署和工作需要,组建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2.5.2 现场指挥部的工作职责是:全力组织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调动应急救援队伍,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随时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处置进展情况。2.5.3 市场监管、应急、公安、消防救援、卫生、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应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2.6 应急救援专家组区指挥部办公室成立应急救援专家

13、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应急救援专家组直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协助事故现场指挥部判断事故危害发展的趋势、程度,分析研判事故原因,提出应急救援措施和建议,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2.7 开发区管委会、街镇应急机构各开发区管委会、街镇成立相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般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要求,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危险源的分布及特点,依法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3 .监测与预警3.1 监测3.1.1 区指挥部办公室和成员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

14、准的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分类监管。使用单位在紧急情况下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电话报告。3.1.2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系统。建立相关信息支持平台,及时、准确地传递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及早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逐步建立并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市场监管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和住房建设部门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3.1.3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辖区内特种设备的日常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

15、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3.1.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严肃检验纪律,确保检验质量,在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如实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3.1.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同时也是特种设备事故预防的责任主体。(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加强设备维护和隐患排查;(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落实事故预防措施,及时解决日常检查、隐患排查及检验中发现的各项问题,消除事故隐患。3.1.6 区住房建设委应当指导使用单位做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用地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监测工作。3.2 预警

16、3.2.1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准备:(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2)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停电或者火灾事故;(3)地震、台风、暴雨(雪)、大风(沙尘暴)、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自然灾害;(4)其他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灾难性事件。3.2.2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3.2.3 区住房建设委应当指导使用单位做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用地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预警工作。4 .应急处置4.1 信息报告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单位,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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