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双减时代儿童游戏权保障的法治理路.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后双减时代儿童游戏权保障的法治理路.docx(2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后双减时代儿童游戏权保障的法治理路摘要:“双减”政策的根本目标指向“儿童立场”的教育哲学理念,后双减时代应通过教育领域的更深层次变革进一步促进这一立场的回归,反映到法律层面则体现为儿童权利的落实。游戏权是儿童权利谱系的基本构成,保障此项权利既具有教育价值,更与法律的自由价值、人的全面发展价值相勾连,因而值得认真检视与对待。从“权利一义务”的研究范式解析,义务是权利落实的基础性条件。不同于成年人有能力保护自身的权利,儿童游戏权的保障强烈依赖于家长、国家与学校义务的履行,因此在法律框架设计上应以廓清三者的义务内涵、形塑义务体系为核心。依循此法律框架,未来应从健全家庭教育的观念和能力、明确相关部门的
2、具体职责以及增强学校游戏资源供给能力等三方面入手,以此建构综合性协同式的保障路径。关键词:双减政策;游戏权;义务体系;法治保障“双减”政策落地一年有余,其释放的政策红利与社会效益正如预期的那样正逐渐显现。然而,“双减”政策的直接目标着眼于减负,最终却并不仅仅止于此。它实际以儿童全面健康成长为终极追求,本质上体现了“儿童立场”的教育哲学理念1O面向后双减时代,“减法”之后更应主动求变,以“双减”政策的根本目标为基点,考量如何做必要的“加法”2,从而更深层次地推进教育领域的系统性变革。“双减”政策所指向的“儿童立场”,究其根本是儿童主体性与独特性的回归,反映到法律层面则集中体现为儿童权利的落实与保
3、障。游戏权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31条明确予以规定的法律权利,是儿童权利谱系的基本构成,但该项权利在我国的立法与实践中却一直遭遇冷落。“认真对待权利”是法律领域的经典命题3,权利本身无小事,任何一项主体权利都并不多余,因而均值得我们认真检视与小心善待。在中国知网以“儿童权利”“儿童游戏”为主题检索相关文献并仔细分析后可知,与儿童的健康权、安全权与受教育权等权利相比,游戏权似乎被人们有意无意地忽视,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对保障游戏权的重要价值未能有准确而深刻的认识,尤其是在理论上没有延伸到法律价值的认知高度;二是对如何在法律层面具体保障游戏权缺乏清晰的思维框架与逻辑理路,从而妨碍了儿童游戏权的落
4、实。有鉴于此,本文基于后双减时代的环境背景,深入揭示儿童游戏权保障的价值根基,从“权利一义务”的研究范式形塑儿童游戏权保障的基本法律架构。这些探讨或可为营造保障儿童游戏权的制度生态设定相应的基准,为儿童游戏权条款从国际公约转化进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国内立法以及未来的学前教育法“游戏权条款”的具体适用提供基本思路。一、儿童游戏权保障的价值基础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特质,就是要不断回到原点去探索元问题483o一项权利之所以能被塑造成法律权利,值得法律的精心保护,这并不取决于立法者随意的主观意愿,而是根源于该项权利的价值规定性。儿童游戏权的落实与保障,首先需要强力证明该项权利的内生价值。对保障
5、儿童游戏权的价值分析可以从教育价值与法律价值两个层面予以展开。(一)儿童游戏权保障的教育价值1 .增进儿童的社会认知人的成长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其直接目的是形成对社会的认知,进行社会化的建构。传统教育观认为,接受课堂教育、学习书本知识是构建社会认知的基本途径,游戏从来只是无用之物,“业精于勤,荒于嬉”就是这一传统观念的生动注脚。现代教育观则认为,游戏体现了童年的本质特征5,构成了儿童知识学习的情境6。儿童具有主体上的特殊性,游戏之于成年人或许只是可有可无的调味品,但对儿童来说却是童年生活的必需品。童年游戏与接受学校教育一样,都是儿童打开未知世界的基本方式,它深刻影响着儿童的思维方式与学
6、习内容,决定了儿童未来在脑海里将形成怎样的生活意义世界。心理科学领域的“具身认知观”表明,人的认知过程并非纯粹只经由大脑和心智进行摄入与输出,身体与身体动作在其中扮演着构成性角色,依托外部环境与内部生理资源的有效整合,身体、认知与环境产生着交互作用,人在此过程中完成了知识的自主建构7。是故,大脑与心智不是决定认知的唯一因素,身体的构造与状态,也将直接塑造与制约最终的认知结果。“双减”政策前,儿童的时间、精力、身体均与校外培训、课业考试等要素高度捆绑,由此形成的挤压效应所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其通过身体参与游戏从而主动构建概念世界的可能性被降低,难以获得书本之外对自然、社会的感知与体验。纯粹依靠讲授书
7、本与做题,无法充分激起儿童的学习潜力与乐趣,儿童知识建构的效果也将大打折扣,甚至对传统的认知方式产生抵触与消极对待的逆反心理。与之有别的是,游激使儿童暂时摆脱了书本学习的烦累,在身体与心灵上打破了现实的束缚,有利于儿童建立对世界的理解8。这也就意味着,游戏与书本学习是儿童进行社会认知的两种基本途径,二者并非互不相容、互为排斥,而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关系。为此,双减之后适度增加儿童的游戏时间与游戏空间,引导儿童打开游戏化学习的正确方式以促进其社会认知,自然而然就成为了教育领域的改革方向。2 ,促进儿童身心健康现代社会竞争是全方位全领域的激烈竞争,蔓延到教育领域并趋于极致状态则表现为“教育内卷化
8、”现象。单个家庭与个体都难以逃脱极度内卷的教育环境,而唯一能做的只是有千方百计提升个体的知识、技能,这无疑进一步助推了整个社会的内卷趋势。以往的教育内卷化一般只发生在高中阶段,而当前却已逐渐下沉到中小学、幼儿园阶段,呈现出普遍化和低龄化的趋势9。教育内卷造成了诸多负面效应,尤其是对儿童的身体与心理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有研究数据显示,课业负担太重、学习时间过长是当前儿童肥胖发生的重要原因10,内卷化的教育环境同样直接影响儿童的视力,是近视率增加的最强因素11O而在儿童心理健康方面,我国小学与初中抑郁症检出率分别为10%和30%左右12143-163o在苏霍姆林斯基看来,身心健康始终是教育的第一
9、要务13。因教育内卷化的现实弊病,“双减”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内卷趋势与教育焦虑,促动了儿童身体与心灵的复归14o然而,“双减”政策的效用并非是无限的,在做减法的同时未能以更为明确、具体的方式为儿童身心健康供给充足的游戏资源。游戏是反映儿童天性与本能的活动151112,在教育学视域下被认为是健全儿童人格与助推儿童健康发展的重要支点,保障儿童游戏权是尊重儿童成长客观规律的具体展现16o各种看似自由散漫的游戏,实则是修复儿童身心损伤的利器。比如体育游戏活动不仅有助于强健儿童的肌肉力量与耐力水平,也有利于释放压抑的心理负面情绪。儿童在完成繁重的学业后,如果能够享受到具有趣味性与随意性的游戏体
10、验,得到更多的愉悦和自我满足,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与效率或可获得提升,学习与生活当可进入良性循环,身心健康得以正常维持。3 .培养儿童人际交往素养人际交往是形成人类社会,建构社会共同体的主要方式,也是个体作为社会人的天然内在需求。人际交往状况关系着人的心理健康水平与幸福获得感,对人格塑造与生活状态具有深刻的影响。尤其对于儿童而言,人际交往是其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人际交往的欠缺使儿童被排斥在群体之外,这是儿童形成自闭心理的重要因素。“双减”政策前,儿童的日常时间与活动空间被繁重的学业所占据,人际交往的频率明显减少。教育的重要目的之一在于打破人际交往的窒碍,重构良性的社交环境。“双减”政
11、策的出台则回应了这一教育目的,解放了儿童的身心自由,为改善儿童人际交往提供了有利的契机。游戏是儿童之间身体交往与心灵互动的场域,是人际交往的重要媒介17270o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游戏可分为个体互动的游戏与团体互动的游戏。无论是个体互动游戏还是团体互动游戏,所有人都参与其中,难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人际关系就在游戏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形成。如果游戏以团体对抗的形式展开,则它对人际交往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为了不被排斥在小团体之外以及获得最终的胜利,正常情况下每个参与者都在同一游戏中按照既定规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在需要相互协作时与其他成员形成紧密的联结。团体性游戏既强调个人才智的发挥、技能水平的
12、展现,也要求小团体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各自的差异,并形成一致行动的共同体。可见,借由团体游戏的方式,儿童“在行动与实践的相互勾连中促成了社会交往的意义生产”18,构筑了成员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紧密关系。例如,传统的袋鼠跳游戏将游戏的参与者分成若干个小组,在游戏过程中前一个进行袋鼠跳的小组成员必须与后一位接手的成员做好衔接工作,这就要求前后两位组员采取一定的协作策略。由是,游戏能够促进参与者之间的分工合作,凝结共同的经历与情感,从而有益于扩大社会交往,增强儿童的团结精神。(二)儿童游戏权保障的法律价值1.实现法律的自由价值从古至今,自由都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价值目标,它代表着人类对生存与发展的渴
13、望。近现代以来,自由的价值与地位更是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演化为人之所以为人的生命要求与具体体现。不自由的生活,就意味着虚无与死亡1912o黑格尔曾说:“现代世界总的原则是主体性的自由。”20417作为现代文明的成果,自由当然应该被继承21。当它嵌入到法律的精神内核时,自由就被塑造为法律的价值范畴,完成了其作为政治价值、道德价值向法律价值的转型。“法治”二字蕴含着一个基本的前提假设,即把法律设定为社会治理活动中至高无上、不容挑战的权威,而法律价值则相应地被视为凌驾于其他一切世俗价值之上的权威价值,成为制度化的公理。自由作为法律价值的基本范畴,具有现代精神的法律必然充分将其弘扬与彰显,甚
14、至毫不夸张地说,法律有机体的每个毛细血管无一不体现着自由。因此,任何一项法律权利或制度的形塑,以及最终的落实与保护都必然与自由价值相勾连。自由不是孤立静止的,对自由实现程度的考察不能放在真空箱里进行,而必须置于特定的社会环境之中。“双减”政策前,趣度内卷的教育环境深度改变了学校与家庭的教育理念与教育文化。一方面,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与迎合上级的考核评价,一味地“唯分数论”,或明或暗地减少了本该配备的音体美课程,给学生增加了许多课业负担。另一方面,教育内卷的环境造成了家长集体性的教育焦虑。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许多家长给孩子报名校外培训班,校外学科类教培市场一度异常火爆。儿童负载着来自校内校外的
15、双重学业负担,身体被束缚在课堂里、书桌旁,思想被限定在书本知识范围内。儿童的学习与生活完全被学校与家长有计划地安排着,作为学习主体的儿童在成长过程中丧失了最基本的话语权,越来越沦陷为可被随意支配的客体,其主体性与自由性被严重弱化。“双减”政策后,学科类教培市场得到整顿,儿童的自由度得以稍稍释放,但非学科类培训市场却逐渐呈现出新一轮内卷的迹象。“双减”政策的出台让儿童“刚出狼窝”,新的内卷形式似乎又可能将儿童“送入虎口”。如何充分有效地保障儿童自由,实现法律价值层面的“拨乱反正”,有待于双减之后打出更多的“组合拳”,为儿童身心的自由解放充分赋能。游戏本身不是课程或计划的一部分,没有必须要完成的步
16、骤22,可任由儿童自行发挥。游戏作为儿童本性的自然延伸,使得儿童暂时摆脱了学习生活的烦累,解放了捆绑已久的身体、大脑与心灵,真正做回自己的主人。可见,自由构成了游戏权的基本底色,游戏权实则是自由价值的合理演绎与推论。充分保障儿童的游戏权不只具有教育学意义上的价值,还与法律上的价值相关联。当社会公众的认知上升到法律价值的高度,儿童游戏权的保障就不再仅仅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事情,而是具有了法律强制性的韵味。2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价值根源于主体的多样性与利益的复杂性,法律追求的价值目标也并非是唯一的,而是具有多元性。植入法律机体的多元价值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集合体或以无序的方式组合,而是以特定的结构和形式整合为多维度与多层次的法律价值体系。以法律价值之间的层次关系为标准,法律价值体系可分为法律的基本价值与最高价值,生命、自由、秩序等价值是基本价值,而人的全面发展是法律的最高价值231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