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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规章制度培训(9篇)公司规章制度培训(通用9篇)公司规章制度培训篇1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二、范围:本规章适用于在公司从业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录用人员、试用工、临时工以及劳务派遣人员。三、内容:1.总则1.l.本公司之招工、任免、调动、奖惩、作息、请假、加班、支薪、离职、移交等事项,均依本规章之规定办理。1.2.本规章有不足之处,依现行之状况予以修改或增补之。2.员工招聘2.1凡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1)通缉犯,有犯罪前科者;2)患有传染病或顽
2、疾者;3)冒用、伪造证件者;4)吸食毒品者;5)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者;6)品性恶劣经其它公司、机构开除者;7)怀孕妇女、身体衰弱无法胜任工作者;8)精神异常或心理不健全无法胜任工作者。2.2新进员工招收及核准权限:1)各部门课级以上主管可根据生产情况提出招工申请,经总理核准后方可招工;2)人事部依照招工申请要求进行招工;3)员工招聘由人事部门初试,部门主管复试。2.3应聘人员应携带资料:1)身份证或公安局出具的有效证明;2)毕业证;3)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4) 一寸彩色免冠半身照四张注:凡出具虚假证明或证件进入本公司的员工,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在本公司引起的任何纠纷事故,一律由员工自己承担责任
3、,公司不予以承担任何责任。3、员工任用3. 1.新进员工试用期间规定如下:1)新进员工培训期为七天,培训期间无法胜任者公司有权停止试用;培训期间被辞退的员工,不发放工资。2)培训期间公司要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厂级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3)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无法胜任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财务按工资发放规定支付工资;4)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不按规定操作,损坏的东西由其本人照价赔偿;5)新进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与人事部签订劳动合同。4、员工纪律4.1.打卡1)公司员工要准时上、下班,按时参加班前会议;员工要亲自打上下班卡,严禁代打卡!2)因停电、打卡
4、机异常等原因未能打卡时要由部门主管审核、签卡方才有效。3)个人原因忘记打时要当天让主管签卡,但当月只能签卡两次,当月签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以旷工论处。4)有代打卡者一经发现,委托者和代打者各记小过一次,严重者予以解聘。4. 2.厂牌/工衣1)员工进厂需佩戴厂牌,不按要求佩戴者每次罚款10元;除星期天外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着工服,否则每次罚款10元。2)新进员工进厂领取工衣当月扣工衣压金,夏装30元,冬装60元;入职满3个月后退还压金。5. 3.请假1)员工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2)试用期间的员工请假不得超过三天,否则公司不予再试用。3)正式员工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七天,全年不得超过十四天,否则公
5、司不再任用。4)对员工请假组长(直属领导)有一天权限,主管有三天权限,七天以上要有厂长或经理核准。5)病假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4. 4,迟到/早退1)员工于规定时间推迟上班视为迟到,员工于规定时间提前下班视为早退;2)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扣2小时薪资;3)迟到时间大于15分钟小于60分钟者,扣半日薪资(4小时);4)迟到60分钟小于4小时,以当旷工半日计,扣一天薪资。4. 5.旷工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私自不上班者,视为旷工。2)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者视为自离。4. 6.辞职1)普通员工辞职应提前15天填写辞职单,由部门主管审批;2)技术员以上(含技术员
6、)辞职要提前30天填写辞职单,由厂长或经理审批;3)主管以上辞职要提前30天填写辞职单,由经总经理审批;员工在辞职期间不允许请假;5)急辞(申请辞职当日要求离开公司)的人员离职扣除7天工6)员工离职时要将个人保管之公司物品上缴,遗失或不缴者按物品原价从其薪资中扣除;7)离职人员之薪资按公司工资发放制度正常发放。5. 7.自离1)自离即自动离职,员工办理任何请假或离职手续的连续三天不到公司上班的,公司视为自离。2)对自离人员公司以自离人员自动放弃公司工作和一切待遇处理;公司对自离者有损失求偿权。3)对于自离人员公司不出具离职证明及相关资料5、奖惩制度:6. 1.原则:1)员工奖惩之提报与执行为各
7、级直属主管之责任,主管失察、知情不报、掩盖事实、避重就轻等均属失职,应负连带处分之责任。2)各级主管与人事单位处理奖惩案件时,应本着迅速、公平、合理之原则,对不合理奖惩与延误奖惩应追究失职之责。3)部门主管对员工犯错知情不报者,对主管加倍处罚。5.2.内容5.2.1.奖励等级1)嘉奖:每记嘉奖一次予以奖励50元2)小功:每记小功一次予以奖励100元3)大功:每记大功一次予以奖励200元4)加5.2.2. 薪:5)晋升:5.2.2奖励事项:5.2.3. 1.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1)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2)拾金(或拾物)不昧,精神可嘉者;3)热心服务,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表现突出
8、者;4)改善工作、节约成本有一定成效者;5)其它与前列各条款类似的具体事迹者。5.2.2.2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小功:1)对于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确具成效者;2)对于徇私舞弊或对公司有害的事情能事先举报或防止,使公司减免损失公司规章制度培训篇2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除了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
9、;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1、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车库等。2、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第四条
10、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1、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2、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1、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2、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限、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第六条企业支付速
11、达软件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凿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是发生的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1、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
12、福利费等。2、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3、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本。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第十二条企业可以
13、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1、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去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2、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第十三章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第十四章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维修收入。1、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从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14、2、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3、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为营业收入的实现。1、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2、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第十六条企
15、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1、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2、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1、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1、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2、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_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规章制度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