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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为保障基础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基础部直属党支部特制定基础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具体制度条款如下:一、组织领导制度1、基础部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由基础部直属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各分管负责人员齐抓共管。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系统和部门,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4、建立精神文明办
2、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二、分工负责制度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2、基础部直属党支部书记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3、基础部分工会要结合职能,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三、会议制度1、每月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
3、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2、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四、检查督导制度1、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考核;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2、基础部班子成员要加强对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五、奖惩激励制度1、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基础部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2、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政绩考核、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挂钩。六、办公室职责1、根据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起草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2、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创建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推动面上的工作。做好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检查、验收、管理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3、对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4、为基础部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