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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XX职业学院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南XX职业学院校园环境建设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促进校园环境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学校物业管理工作,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报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修订)和省市有关物业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校园物业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学校实行物业管理的公共建筑物及其附属建筑物、公共设施、周边附属场地等。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学校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学校和物业管理部门按照河南XX职业学院校区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对学校公共建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
2、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第四条学校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第五条学校教学、科研、办公和学生生活等公共建筑及其附属建筑和设施设备、园林绿化、道路均须按本办法的规定统一实行物业管理。第六条学校凡实行物业管理的各项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第二章物业管理监管机构第七条学校作为校内所有物业管理的唯一业主,后勤管理处校园环境管理科代表学校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活动行使监督管理职责,享有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业主的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第八条后勤管理处校园环境管理科职责(一)负责协助学校与家属区物业管理招投标组织工作;(二)负责物业管理的日常监督管理工
3、作,监督和捡查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的情况;(三)及时了解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建议,受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事宜;(四)制订河南XX职业学院校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及河南XX职业学院校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组织相关部门及师生及家属区居民定期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考核;(五)协调物业维修工作,监督和检查物业管理公司的维修情况;(六)负责物业管理费用的审核、支付;(七)负责制定、修改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第九条协调保卫职责覆行指导、监督在消防安全和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方面的工作,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
4、学校规定、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事宜,配备消防器材,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协助公安部门为安全事故提供法律和事实依据。第十条协调其他部门对本管理科的考核职责协调其他部门对本管理科的定期考核。第十一条协调其它活动职责履行协调、督促与服务的职责。第三章物业管理企业第十二条在学校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和取得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应资质。第十三条从事物业管理与服务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可以聘请专业公司承担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清洁卫生、园林养护、秩序维护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必须遵守国家
5、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公司享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管理权利。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公司为做好相关区域物业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第四章物业的使用第十七条物业属学校公共资源,除学校统一分配或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学校物业。第十八条物业使用人不得将物业转租、转借。第十九条物业管理企业可享有物业管理面积3%o至4%。的管理用房使用权,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超面积占用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必须严格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不得挪作它用。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物业使用人如确需对物业进行装修或安装可能改变物业外观的设施设备,必须事先书面报告后勤
6、管理处,经审批同意后,在物业管理公司的指导下实施。第二十一条物业使用人必须遵守学校和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物业整洁。物业管理区域禁止饲养宠物、家禽,禁止不经批准随意设立各类永久性的设施。宣传广告、宣传横幅等必须经校宣传部批准,并到所在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张贴、悬挂。未经批准或未办理相关手续张贴悬挂的广告横幅,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学校规定对其进行撤除、清理。第二十二条除学校统一规划的商业经营网点外,禁止一切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商业经营摊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经营;宣传或公益性的临时摊点(不超过24小时)须经后勤管理处批准,向所负责区域的物业管理公司书面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7、。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学校规定对违规摊点进行撤除、清理。第五章消防安全及公共秩序管理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和公共秩序管理由保卫处统筹负责,物业使用人、物业管理公司必须遵守保卫处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由保卫处统一配置,物业管理公司对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负看护责任,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第二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定期巡查。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应禁止的行为(一)乱拉电线、乱接电源、私改线路;(二)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有毒物品;(三)使用电版煲、电炒锅、电热壶、电热杯、“热得快”、酒精炉、
8、煤油炉、取暖器;(四)焚烧废纸、垃圾,乱扔烟头。第二十七条各物业使用单位负有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教职工、学生等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的责任。第二十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公司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报告。第六章物业协调维修管理第二十九条协调维修范围(一)建筑物本体。主要包括:基础、承重墙、柱、梁、屋顶、楼板、天棚、墙面、地面等。(二)共用部分。主要包括:楼悌间、配电间、电梯间、开水间、洗漱间、沐浴间、卫生间、大厅、走廊、通道、通道门、防火门、玻璃门窗不含寝室内、教学行政办公室室内门窗)等。(三)共用设施。主要包括:电梯、
9、燃气管道、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开关、消防设施、相关机电设备等。(四)公共设施、附属建筑和构筑物。主要包括: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窖井及周边排水沟、台阶、自行车停车场、附属场地、场地景观设施等。(五)室内设施。主要包括:教学行政办公室、实验室、教师休息室及学生公寓室内的各类办公设施、生活设施等。第三十条协调维修责任(一)基本建设范围及项目1、建筑物本体维修。包括:建筑物基础、承重墙、天棚、梁柱、坡璃幕墙等损坏;建筑物外墙面大面积脱落、墙体开裂、屋面渗水、地面大面积下沉;地面砖大面积损坏,建筑物周边铺砖因地面沉降或工程质量引起大面积的损坏(连片超过3平方米);室内(含学生公寓、教室
10、、教学行政办公室、实验室等)天花板、墙面、地面的损坏维修;2、路面、路基的维修;(二)协调保卫处负责范围及项目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定期更换。(三)协调负责范围及项目电梯的报检、维修、保养。(四)协调负责范围及项目公共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室内设施的更新改造;(五)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范围及项目1、共用部分的维修。包括:门、锁、窗、玻璃、隔断及隔断门、浴帘、冷水管、淋浴喷头、便池(含红外控制装置)、洗手池(含红外控制装置)、水管、水龙头、冲水阀、排气扇、照明、开关、线路、墙面粉刷、贴面砖小面积脱落、地面砖小面积损坏等;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已明确维护责任部门的除外);3、公共设施、附属建筑、
11、构筑物及周边场地的维修(其中,附属场地地面砖损坏连片不超过3平方米);4、与太阳能热水系统配套的冷水龙头的维护维修。5、教室的维修(含教师休息室)。包括:门、窗(含玻璃、窗帘及窗帘轨道)、锁、电铃、照明灯、电风扇、开关、线路、课桌椅、黑板、墙面粉刷、贴面砖小面积脱落、地面砖小面积损坏;(六)其它各项专用设施设备,按承建商或供应商的承诺或协议进行维修,如无维修协议,由对口管理部门负责维修。第三十一条协调维护的维修费用(一)电梯、消防设施设备等共用设施的维修费用,由各责任部门从有关专项经费中支付。(二)共用部分、共用设施、公共设施、附属建筑和构筑物、场地、教室的维修费用,从有关专项经费中支付。(三
12、)教学行政办公室、实验室、教师休息室等室内维修,由所在部门从行政经费中支付,维修材料价格参照河南XX职业学院公寓楼维修项目参考价目表。第三十二条报修程序及维修管理(一)后勤管理处修缮科开通报修电话。(二)共用部分、共用设施的调校、修整、加固、小型维修维护,必须于报修后24小时内完成。(三)共用部分、共用设施、公共设施、附属建筑和构筑物、教室,由物业管理公司定期检查统计并进行维修。(四)建筑物本体维修、室内(含学生公寓、教学行政办公室、实验室等)天花板、墙面、地面维修,由各部门提出维修计划,向基建处报修。(五)凡报修后未得到及时维修的,可根据维修的不同类型,分别向后勤处报告。第七章物业管理服务质
13、量考核与处罚第三十三条河南XX职业学院与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四条未经后勤管理处的委托和同意,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在学校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任何有偿服务项目。第三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保证物业服务质量。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偷盗、火灾等事故并造成损失,确属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偿。第三十七条后勤管理处校园环境管理科根据河南XX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及河南XX职业学
14、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组织相关部门及物业使用人,定期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后勤管理处校园环境管理科具体负责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的日常考核工作。第三十八条河南XX职业学院依据对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的考核结果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第三十九条如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不满意,要求重新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可向河南XX职业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调查核实后,确属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问题的,可根据合同约定,解除与该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重新组织招标,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原物业管理公司2年内不得参与同一区域招标。第八章附则第四十条河南XX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
15、为本办法的有效组成部分。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附件L河南XX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一、考核机构后勤管理处牵头,学校成立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小组,参加单位为相关部门及物业使用人。二、考核形式分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种。1 .日常考核后勤管理处校园环境管理科负责日常考核工作。日常考核主要包括后勤管理处与校园环境管理科日常检查和受理物业使用人投诉。凡属日常检查或物业使用人投诉确属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按河南XX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予以扣分。2 .定期考核定期考核包括定期向物业使用人征询意见和考核小组定期考核。每3个月,后勤管理处向物业使用人征询1次意见,物业使用人参照河南XX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评分。每3个月,考核小组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1次考核,按照河南XX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严格评分。三、考核分值日常考核占20%,其中,后勤管理处校园环境管理科日常检查和物业使用人投诉各占10%。定期考核占80%,其中,物业使用人评分和考核小组评分分别占20%和60%o四、考核结果考核实行百分制,90分为考核合格线。考核结果在80分(含80)90分之间时,考核每扣1分,扣罚考核期内0.2%的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