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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东方合意建筑废料回收处理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东方合意建筑废料回收处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东方合意建筑废料回收处理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海南省(自治区)东方市八所镇县(区)东方大道乡(街道)28号高速公路北侧横冲园(具体地址)地理坐标(108度43分43.636秒,19度6分48.83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9-0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2、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80.00环保投资(万元)40.00环保投资占比(%)50.0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O否是:用地面积(m2)1512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选址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28号高速公路北侧横冲园。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东方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附图4),本项目选址属
3、于未计入水库水面的河流湖泊水面和园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一二级林地;根据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方合意建筑废料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临时用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东自然资准字20209号)(附件4),同意东方合意建筑废料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在东方市东方大道28号高速公路北侧横冲园的22.68亩土地堆放及加工石料,但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项目临时用地期满后,应及时办理手续,若放弃使用,则临时用地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及报备的复垦方案组织土地复垦,确保复垦后的土地达到质量要求。临时用地单位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一个月内,将本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完毕。因此,项目符合东方市总体规划。2、产业政策符合
4、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十二、建材“中利用矿山尾矿、建筑废弃物、工艺废弃物、江河湖(渠)海淤泥以及农林剩余物等二次资源生产建材及其工艺技术装备开发。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OI91O43号)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石料机制砂一体化生产资源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琼自然资勘【2019】15号)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建筑石料机制砂一体化生产资源保障工作方案详见附件7
5、。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的产业政策。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2021年6月25日,中共东方市委办公室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东方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办法202132号),本次评价根据东方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行相符性分析1)项目所在的环境管控单元本项目与东方市陆域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见附件8。由附件可知,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3和一般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的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分别是: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优化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
6、题;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表1-1项目与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东方市重点管控单元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情况空间布局约束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L原则上不新增大气污染类建设项目。2.现有企业逐步迁入园区。3.重点加强油气储运VOCs排放管理,加强油气回收。4.全面实施城镇燃气工程建设。5.推动槟榔产业绿色发展。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堆场封闭以及洒水降尘处理后其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污染物控制放标准(DB46/5242021)中相应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污染物排放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1.区域内保留
7、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严格落实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量微小。2.污染物执行超低排放或特别排放限值。3.使用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4.加强环境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5.餐饮炉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6,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严格控制油品质量。7.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8.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9.逐步推进老旧车淘汰和污染治理。10.全面禁止露天烧烤。11.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本项目废气经布袋除尘、堆场封闭以及洒水降尘处理后其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污染物控制放标准(DB46/5242021)中相应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生活区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达标排放。
8、符合(2)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公众版)与本项目叠图,本项目建设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3)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根据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气排放满足相应标准;项目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项目生产过程采用降噪隔声措施后,生产过程噪声不会降低当地声环境质量。因此,项目的建设不降低区域环境质量。(4)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主要原料为建筑垃圾,来源为施工垃圾:含地基开挖的渣土、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阶段的废混凝土、废砖石等。首先,原料分拣阶段可分拣出废木片及废金属,废金属可定期出售给周
9、边废品收购站,符合要求的原料可以生产机制砂,机制砂可以作为建筑材料用于建筑行业。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料,出售给砖厂作为制砖原料。实现了变废为宝,资源再生利用,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5)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及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与东方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要求是相符的。4、与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GB51186-2016)的符合性
10、分析表1-2与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的符合性分析设计规范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一、厂址选择厂址选择应靠近资源所在地,并应远离居民区。厂址选择宜利用荒山地、山坡地,不占或少占农田、林地,不宜动迁村庄。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皇宁村,项目500m范围内无敏感点。不位于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建成区等区域,故项目选址合理。二、工艺与装备1、工艺流程:制砂工艺流程设计应优先采用干法制砂工艺,当不能满足时宜采用湿法制砂工艺;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较丰富,西侧76m处为戈枕南分干渠,经水泵抽取作为本项目生产补充水,本项目采用湿法生产工艺,生产出来的骨料、砂
11、子表面清洁,观2、设备选型:设备的型式与规格,应根据矿石性质、工艺要求、工厂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遵循成熟先进、节能环保、备品配件来源可靠的原则,不得选用淘汰产品。3、工艺布置:工艺生产线的联结、厂房总体布置及车间设备配置应遵循安全紧凑、简捷顺畅的技术原则三、辅助生产设施原料仓的有效容积,应根据破碎生产能力和原料供给能力确定,且不应小于原料运输车2车的容量。产品堆场储存时间应根据产品产量、运输条件等因素确定,储存时间不宜小于2d。堆场应采用封闭式结构,设有防水、排水设施。四、环境保护I、机制砂石骨料生产线须配套收尘系统,采用喷雾、洒水、全封闭皮带运输等措施。破碎加工区、中间料库、成品库等区域
12、实现厂房全封闭,污染物排放符合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2、机制砂石骨料生产线须配置消声、减振、隔振等设施,工厂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3、湿法生产线必须设置水处理循环系统。感性好,质量较好,3#生产线破碎、制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距地面15m高排气筒排放,3#生产线进行全封闭,同时1#、2#、3#生产线筛分、洗砂工序湿法作业,生产环境没有粉尘污染。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有效地减小水资源的浪费。项目所用设备均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厂房总体布置及车间设备配置遵循安全紧凑、简捷顺畅的技术原则。原料堆场的有效容积(3
13、00ml*5m)=1500m3能满足原料运输车2车的容量,产品堆场储存时间不超过2天,堆场采用彩钢板进行封闭。1、项目机制砂石骨料生产线配套了收尘系统,3#生产线破碎、制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距地面15m高排气筒排放,3#生产线进行全封闭,同时1#、2#、3#生产线筛分、洗砂工序采取湿法作业,原料、成品堆场建设全封闭厂房,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GB46/524-2021)标准要求。2、项目配置了消声、减振、隔振、绿化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通过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建设
14、符合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s、项目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的符合性详见表1-3。表1-3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要求的符合性序号技术规范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生产企业的设立和布局I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选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固定生产场地宜接近建筑垃圾源头集中地,交通方便,可通行重载建筑垃圾运输车项目选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西侧靠近农村道路及乡道,交通方便,可通行重载建筑垃圾运输车。符合二生产规模和管理1应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
15、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落实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等。选择适宜生产主体,鼓励探索运行成熟、具有地区特色的经营模式。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需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落实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等。符合三资源综合利用及能源消耗1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全面接收当地产生的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除外)。鼓励企业根据进场建筑垃圾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工艺装备,在全面资源化利用处理的前提下,生产混凝土和砂浆用骨料等再生产品。项目原料为建筑垃圾,来源于东方市建房屋废料、旧房拆迁、道路改造废料。建设单位通过进厂原料情况和再生产品类型,选用适宜的破碎、筛分等工艺及设备,初分选出来的固废分类后进行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污泥用于制砖。符合四工艺装备1项目应结合进厂建筑垃圾原料情况和再生产品类型,选用适宜的破碎、分选、筛分等工艺及设备。根据不同生产条件,采用适用的除尘、降噪和废水处理工艺及设备。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