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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垄断法对中国各行业的影响综述反垄断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目前已成为世界各国维护公正竞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石,全球已有近90个我国颁布和实施了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将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共分为8章57条,包括:总则、垄断合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解、限制竞争、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反垄断法的主要任务有四方面,一是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二是企业合并掌握,三是禁止卡特尔(限制竞争合同),四是反行政垄断。它的宗旨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爱护市场公正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
2、济健康进展。下面对反垄断法即将影响到的行业作简要的总结:一、反垄断法出台,对电力行业意味着什么?反垄断法自相冲突?总则的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占掌握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我国平安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我国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爱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这段话暗含的意思,要爱护那些涉及我国经济命脉和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一方面是反垄断,而一方面则是爱护垄断行业,这岂不是自相冲突?对外经贸高校法学院教授黄勇教授说,反垄断法实际上并不是反对一切垄断,目前我们我国反垄断法的主要任务还是培育和完善市场机制,使其充分发挥
3、应有作用,由于我们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掌控经济命脉,因此我们在维护公正竞争的同时,要顾及我国的经济平安,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反垄断法中特殊指出“爱护国民经济命脉行业的经营活动”的缘由。华北电力高校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曾鸣教授说,反垄断法所要反对的是“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而不是“自然垄断二由于像电力、石油等涉及我国经济命脉的行业,具有他的特殊性,是我国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垄断也是必需的。由于这些行业担当着很重的社会责任,而我们我国又是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在这一前提下,爱护这些行业是特别必要的,反垄断法明文规定这一点,实际上并不是自相冲突,这是由我们我
4、国的经济体制所打算的。可以发觉,由于目前我们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并不完善,需要有这样一部法律来法律规范和约束我们的经济市场,而一些地方行政垄断行为也将会被明令禁止,与此同时的是,涉及我国宏观调控的行业则需要加以爱护,由于这也是为了中国的市场经济能在一个更加有序的竞争体制下进展的有力保证。资料来源:中国能源网二、反垄断法的出台对我们我国电信业将产生哪些影响?最好的年月已经过去反垄断法对垄断者本身并无评判,只是明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解、限制竞争。但是,中国移动的一家独大,被业界普遍认为并不会因重组而在短期内有所变化。特殊是对于有着国有资产背景的运营商进行反垄断监管,势必
5、要有壮士断腕的精神,而固网的自然垄断成了对其“卡特尔”理论的最好回应理由好像一切都在反垄断法实施之前成为了既定事实。专家点评:没有反垄断法,相关主管部门也在为这一目标开展工作。在电信产业领域,从管制经济学的角度看,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原信产部实际上起着和反垄断机构类似的作用。相比反垄断,它们是事前管制,在准入和定价上加以把关。反垄断法明确监管主体,假如保持现有信产部监管电信行业的格局,就需要将电信管理条例中有关反垄断的条款剔除,由国务院对工信部进行反垄断法的授权,这样才能理顺关系。但是这个过程明显是简单的,短期内对电信产业的影响或许并不明显,“但这就像悬在企业头上的一把剑,增加了电信企业的反垄断
6、意识,并对电信企业的竞争行为予以评价。”张昕竹说。资料来源:太平洋电脑网专家称反垄断法将优化电信资源配置制定反垄断法的目的,就是要防止和制止来自国内外的垄断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竞争力,保证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协调进展。首先,对于监管者的制衡。反垄断法可以促使监管者转变原有观念,去协调电信企业之间、电信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问题。同时,在肯定程度上,反垄断法可以解决当前监管的盲点和难点,为监管者供应新的思路,包括互联互通等不同内容。其次,增加电信企业的反垄断意识,促使其进一步开放网络,达到电信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电信业有序健康进展。当前,我们我国基础运营商处于产业链的上游,占
7、据大部分资源,对于其他产业链上的合作者,产生了垂直挤压的作用,电信业市场资源迫切需要合理配置已成为业界共识,某一家电信主体集中各种优势,不会形成有效竞争,这在反垄断法出台后会有所改观。资料来源:通信信息报三、反垄断法出台后将给医药行业带来的影响分析反垄断法划定了行政力气对于经济的干预底线,对于提高产业集中度的影响如何?虽然这部法律的主旨在于消退中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但对于近年来备受关注的外资并购问题又会引发怎样的连锁反应?而对于中国医药企业在境外遇到的反垄断诉讼,新法的实施会供应怎样的启示?产业集中度之辩由于实行市场经济的时间并不长,国内药企也没有形成肯定的市场寡头垄断,企业规模普遍较
8、小,而产业集中可以产生规模效益,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因此,反垄断法所起到的作用绝大多数时候应当是防止经营者过度集中形成垄断,从而建立起公正竞争的市场环境。而与之前的反不正值竞争法不同的是,新法提出了对行政垄断的约束。我们我国是一个处于经济转轨阶段的我国,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对医药经济活动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尽管市场已经基本形成自由竞争的局面,但各个行业中仍或多或少残留着政府主导的影子,行政权力干预经济的现象还很难消退;更多的时候,行政权力不肯定是直接干预经济,而是把自己的影响力渗透到经济活动中。这种现象从一些医药中介机构的垄断行为可见端倪,地方爱护主义更是潜规章。对此,反垄断法虽难以治本,但至少可
9、以起到遏制的作用。外资并购与我国平安加入WTO后,外资在中国的并购日益活跃。一个常被援引的数据是,2000年,并购额只占中国FDI(外商直接投资)额的5.5%,2004年已经增加一倍,达到11%,2005年又增加了一倍,达到20%左右。而在这样的背景下,跨国药企在中国越来越频繁地受到媒体和公众的质疑。此外,中国医药企业在境外遭受的反垄断诉讼一度造成了产业内的困扰,近期由于全球VC市场价格飞涨,而中国药企是主要的制造商,因此,新一轮的“中国垄断风”再度刮起;尤其自今年以来,药品和食品的平安问题在全球范围内被拔高到一个危急的水平,中国药企出海的风险也随之加大。反垄断法的出台供应了一个很重要的背景,
10、以新法为契机,除了把对外资并购的整个审查制度建立起来以外,也可使中国药企进一步熟悉和适应国际规章。资料来源:中药网四、反垄断法对保险行业的影响分析对保险经营主体的影响反垄断针对的是垄断行为,而非垄断状态,将之延引为对保险行业产业集中度较高的负面影响明显是一种误读。但也不能否认目前保险市场上存在的一些排解或限制竞争的经营行为,其中最为人们诟病的行为包括:与其他金融企业联合强制卖保险,如与银行个人消费贷款捆绑销售财产险;与政府部门如一些教育部门和公共企业(如铁路、大路、民航等公共企业)联合强制卖保险,如拿教育部门的“红头文件”,向同学强行推销意外损害险;指定合作商家,限制市场竞争,如在汽车保险中,
11、各保险公司纷纷指定固定的车辆修理公司,甚至有些保险公司为某种汽车指定特定品牌的配件等。反垄断法对上述行为的进一步明确,将有助于保险企业法律规范其竞争行为。特定的市场经济进展阶段打算了中国的反垄断法肩负的责任不仅仅是维护竞争,还必需制造”竞争反垄断法本身必需成为限制公共权力侵蚀市场机制、扩展竞争机制作用发挥的利器。反垄断法的出台,必将给中小保险企业的进展制造良好的环境,推动保险市场竞争日益深化,促进保险市场集中度逐步下降。目前外资公司在中国保险业的市场份额还有限,同时对外资入股中资保险公司还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对入股比例也有明确的限定,所以不会对国内金融保险市场平安构成实质性影响。但是在东欧一些我
12、国,外资在保险业的份额超过90%,造成事实上的外资垄断,肯定程度影响了该国的金融平安。因此,要亲密关注将来的并购活动对竞争的影响,切实防止外资保险的垄断行为。对保险监管的影响反垄断法的政策性、宏观性与保险法的专业性、技术性,打算了反垄断监管与保险监管不行避开地存在执法监督的交叉。保险行业垄断行为的监管也通常会涉及到行业内部监管和反垄断行政执法两种机构,因此,如何协调它们在行业监管中的关系,如何协调行业进展与整体经济进展的关系,对保险监管部门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将来哪家机构成为保险业反垄断监督、管理裁决机构,裁决是不是有公信力,都将是反垄断法能不能成为保险市场守护神的关键点。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网
13、站五、从反垄断法实施看不锈钢行业相关定价机制反垄断法其次章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合同,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向第三人专售商品的价格和最低价格合同。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以不公正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正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值理由,禁止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目前国内主要的不锈钢流通领域中的经营者尤其是市场大型的贸易经营者,他们在行情低迷时会习惯性的向市场低价倾销不锈钢品,由于其在市场上具备肯定的影响力,因此其过低的倾销价格会对整个市场行情产生冲击;相反,在行情转暖时,大型贸易商由于资金实力强可以囤积较多的库存,这可能会
14、导致市场部分产品消失短缺,此后其习惯性的进行高价销售获利。因此反垄断法的实施对于此类市场经营行为可能也会产生肯定的影响。反垄断法中价格垄断的执法监督权在发改委,而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此外一些行为,如搭售商品、限定交易的审查和执法,包括此前外界关注较多的行政垄断,则可能仍旧由我国工商总局负责。工商总局公正交易局反垄断处,可能将仍旧连续负责这一部分的审批。商务部仍旧将负责经营者集中的裁决,依据此前的机制,这一工作始终由商务部条法司下属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完成。目前我国反垄断委员会设置还未出台,即便反垄断法实施各项细则能在本月出台,相关部委也需要肯定时间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因此目前尚无法预料8月1日之
15、后反垄断法具体实施的状况,但就对整个不锈钢产业看,反垄断法实施可能会对整个市场经营环境中的诸多习惯性的经营行为产生肯定的约束力,甚至可能会瓦解这部分触及反垄断法中规定明令禁止的市场行为,这对于净化整个不锈钢产业的进展环境是一利好。资料来源:中国不锈钢信息网pport=1六、法律专家谈反垄断法对水业的影响反垄断法这部法律其中的几个特征如市场支配地位、独家交易等,都是水行业所具有的。水行业做为垄断行业的特征是明显的,被反垄断法来法律规范也是必定的。但是,在草案的第11条规定了例外许可的状况,该条的第五项规定“其他有可能排解或者限制竞争,但有利于国民经济进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由商务部反垄断主管机构授予例外许可。在第34条中也有类似规定,“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进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确有重大好处的,商务部反垄断主管机构可以予以许可,并可以在许可时附加限制性条件”童律师建议,建设部门做为水、垃圾等行业的主管部门,应当同商务部,同立法部门进行协商,在反垄断法中对水业等进行特地规定,同其他的垄断行业区分开来,以免在法律正式实施后消失管理方面的摩擦,甚至消失有法不能执行的状况。象供水这样的基础设施行业,属于自然垄断行业,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假如滥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强制销售某种产品,这就可能构成反垄断法制裁的垄断行为。目前,我们我国大中城市公用行业中的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