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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枣庄市地税局办公楼工程(供应)采购招标招标文件招标单位: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委托代理人:经办人:侯兆有联系电话:0632-3965526二OXX年月枣庄市地税局办公楼工程采购供应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第二部分采购供应合同合约第三部分技术规范及要求第四部分订货清单第五部分附件一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件序号条约条款号内容1相关项目名称:枣庄市地税局办公楼工程供应2招标人名称: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宣武区马连道南街16号院1号楼6层3投标文件递交至: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416.21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
2、(支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三十(30)天内保持有效。517.1投标有效期:90天619.1正本份数:1副本份数:2719.3投标保证金函应封装在一个单独的信封内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招标人。823.1开标时间:2005年月日地点:枣庄市地税局办公楼工地会议室933.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合约时有权对订货清单中规定的产品的规格或数量进行调整。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 1本招标文件适用枣庄市地税局办公楼工程的供应和服务。2、定义2. 1“招标人”系指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3. 2“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4. 3“货物”(或产品)
3、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本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材料、设备、备品配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6.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授权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7.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程
4、序和合同合约条件。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合适的内容:1)投标须知2)采购供应合同合约3)技术规划及要求4)订货清单5)附件5.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约条款和规划要求等。投标人的投标应全面、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6、招标文件的澄清6. 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存在疑问,必须在提交投标书之前7天向投标人提出书面询问。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向所有投标人发出书面答复,这种书面答复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本招标文件具同等效力。7. 2任何情况下,如果投标人因为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中相关项目或数字的确切含义存在质疑,均应根据规定明确提出书面疑问。7
5、、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期前10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7.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投标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招标人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 4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投标语言8. 1由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投标交换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9、计量单位9. 1除在招标文
6、件的技术规划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D投标书2)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4条要求出具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5条要求出具的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合适的内容。4)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6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11、投标文件格式11.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注明提供的货物名称、货物简介、原产地、规格和单价等。12、投标报价12. 1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订货清单
7、所列的货物进行投标。13、投标货币13. 1投标书、订货清单、备件清单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种填报。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投标报价。14、证明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4. 1投标人必须按附件上的要求提交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合约能力,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D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是投标人自行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原厂商和/或技术拥有者向投标人提供经销该种产品和服务的正式“经销证明”或类似授权文件;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合约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采购供应合同合约”和“技术规划及要求”所规定的出卖方在交货地点提供安装、保修、供应
8、备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15、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5. 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规划及要求”部分的各项条约条款做出清晰准确的答复。16. 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也可以是图纸、图片等资料,并提供:D产品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一份在技术规划及要求中规定的保证产品正常使用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的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16、投标保证金16. 1投标保证金函为投标文件的必要条件。16. 2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20000元(支票)的投标保证金。16. 3投标保证金币种仅限人民币,采用支票或汇票;16. 4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9、。17.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32.1款的规定予以无息退还。16.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有效的履行了本投标人须知第34、35条之规定后,予以无息退还。17. 7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作为中标人未能做到:a、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合约;b、按本须知第35条提供履约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8.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书的有效期比本须知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招标人有权拒绝之。19. 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10、。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 1投标文件正本须是打印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印章。投标文件正本应逐页草签。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8.2投标人必须知道,在未经授权之前,不得擅自涂改投标文件的原文。如有涂改,则投标书可能不获考虑。18.3招标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18.4投标人应签
11、署填妥的投标书(打印),并注明日期。18.5投标人须对招标人就提供投标书事宜向他传达的所有文件或资料严加保密。18. 6投标人必须检查招标文件的页数,如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及时向招标人询问。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数量、包装和标记。19. 1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正本“投标文件”和二套副本“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主。1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投标袋密封,并在正面标明招标编号、相关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再将单独密封包装的全套正本和副本文件用一个投标袋密封,并在正面标
12、明招标编号、相关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19.3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给招标人。19.4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信封合适的内容和“于年月日时(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9.5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19.1一19.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达招标人。20、迟交的投标文件21. 1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 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13、21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8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1.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16.7款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和评标22、开标22.1招标人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并签到。22.2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撤销通知(如果有)、折扣声明(如果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
14、合适的内容并加以记录。22.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将其作废标处理:1)投标书合适的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2)投标书逾期送达;3)在未经授权前,擅自涂改招标文件的原文;4)未有效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6)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人签字的;7)投标书未要求合适的内容和格式编写的;8)投标人在一份投标书中,对同一规格材料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9)未响应本招标文件其它相关规定的。22. 4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书(包括按投标人须知第22条规定递交的修改、撤销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撤回的投标
15、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23、评标委员会23. 1招标人将根据本次招标项下货物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23. 2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4. 3评标委员会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5.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在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有效提供,文件是否合格地签署。24.2如果招标人发现标价明显过高或过低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书面询问。该项询问并不表示招标人建议改变投标价格,除获得招标人的批准外,投标人只可提出遵守投标价格或撤消投标书的要求。24.3招标人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约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