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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93.080.01CCS P 51DB42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21812024城镇道路路面检测评价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sforurbanroadsurfacetestingevaluation2024-03- 15 实施2024-02-01发布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符号25基本规定25.1 一般规定25.2 评价单元编码35.3 检测前准备工作46车行道路面定期检测评价41.1 一般规定41.2 检测内容与方法51.3 沥青路面检测评价61.4 水泥路面检测评价97 人行道路面
2、定期检测评价137.1 一般规定137.2 检测内容及与方法137.3 人行道路面定期检测评价138 特殊检测评价148.1 一般规定148.2 检测的内容与方法148.3 特殊检测评价159路面技术状况综合评价159.1 车行道综合评价159.2 人行道综合评价1710检测评价成果应用17附录A(资料性)道路编码规则21附录B(规范性)路面损坏类型、损坏单项扣分表、损坏调查表24附录C(资料性)路线信息汇总表30附录D(资料性)路面单元信息表31附录E(资料性)路面病害信息表32附录F(资料性)路面状况平面图示例33参考文献3435条文说明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3、: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中交试验检测加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东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中交城乡建设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付伟、刘永、曾文博、张晨、张志文、匡耀、白壮、阮艳彬、刘帅、何斌、林杜、邹泽荣、史堀峰、吴有松、肖广文、许天会、曹乔松。本文件使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27-68873088,邮箱:o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
4、议,请反馈至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7-84533127,邮箱:。城镇道路路面检测评价技术标准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城镇道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价的基本内容、车行道检测评价、人行道检测评价、特殊检测评价、技术状况综合评价方法及成果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对湖北省内已投入运营的城镇各等级车行道及人行道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价、已交工未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木文件。GB/T2260中华
5、人民共和国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CJJ3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JTG3450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路面状况指数(PCl)pavementconditionindex表征路面完好程度的指标。3.2路面行驶质量指数(RaI)ridingqualityindex表征路面行驶舒适度的指标。3.3路面综合评价指数(PQI)pavementqualityindex表征路面完好与舒适度的综合指标。3.4断板率(DBL)platebreakingrate采用不同权重系数修正后的已折断成两块以上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断板数与所调查路段的路面板总块数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3.
6、5人行道状况指数(FCl)footpathconditionindex表征人行道完好程度的指标。3.6评价单元编码evaluationunitcode按照规定的规则,对检测评价的城镇道路路段赋予的统一识别代码。4符号IRI国际平整度指数TD构造深度SFC横向力系数BPN摆值PQI路而综合评价指数DBL断板率FCI一一人行道状况指数C1车行道完好率Pl人行道完好率5基本规定5.1 一般规定5.1.1 城镇道路路面检测评价范围为己投入运营的各等级车行道以及人行道路面,城镇道路路面应根据养护等级和技术状况进行评价。5.1.2 道路养护等级划分应符合CJJ36的规定,根据各类道路在城镇中的重要性,宜将
7、城镇道路分为下列三个养护等级:a) 等养护的城镇道路:快速路、主干路、商业繁华街道、重要生产区道路、外事活动路线、游览路线;b) 11等养护的城镇道路:除I等养护以外的次干路、步行街、支路中的商业街道:C)III等养护的城镇道路:除I、II等养护以外的支路(含住宅小区及工业园区连接主次干道的公共性支路)。5.1.3城镇道路路面状况指数、行驶质量指数、抗滑能力的技术状况评价均应分为四个等级:A优、B良、C合格、D不合格;路面结构强度的技术状况评价应分为三个等级:足够、临界、不足。1.1.1 1.4已投入运营的城镇道路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日常巡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道路管理人员或养
8、护技术人员负责,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应由具有相应检测仪器设备和分析能力的专业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5.1.5 日常巡查应按道路养护等级制定巡查周期。等养护的道路宜每日一巡,II等养护的道路宜二日一巡,HI等养护的道路宜三日一巡,如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应适当增加巡查频率。进行日常巡查前,宜对道路进行单元划分并编码,发现以下严重影响道路正常使用的现象时,巡查人员应立即进行现场拦护或设置警示标志,同时上报:a) 道路出现异常或短时间内迅速发展的变形,如开裂、沉陷、空洞、冒水、冒气等:b) 路面出现大于IoOmm的错台;c)井盖、雨水口算子严重破损或丢失:d)路面出现严重积水、结冰
9、、油渍等。5.1.6 定期检测分为常规检测和路面结构检测,常规检测应每年一次,包括路面破损检查、平整度检测和抗滑性能检测。路面结构强度检测,I等养护的道路应2年3年一次,III等、In等养护的道路宜3年4年一次。5.1.7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道路进行特殊检测:a)道路进行改扩建、大修加固前;b)道路发生不明原因的沉陷、开裂或冒水等病害;c)在道路下进行管涵顶进、降水作业或隧道开挖等施工工程完成后;d)存在影响道路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的施工;e) 道路路面及附属设施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时:f) 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可能对道路的结构安全产生影响;g)当定期检测的评价指标中,有一项主要的评价
10、指标与上次检测结果相比,道路的性能降低幅度超过30%时:h)城市重大活动举行前的保障线路;i)车行道、人行道路面病害属于路基原因时;j)委托方有特殊检测要求时。5.1.8城镇道路路面评价检测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城市管理、交通管理的规定,应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检测人员的安全。5.2评价单元编码5.2.1道路检测评价单元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a)历次检测评价所划分的检测单元应保持相对固定。b)不同路面类型路段应分别划分检测单元;c)桥面或隧道路面宜单独划分检测单元;d)同一道路的每两个相邻交叉口之间的路段应作为一个检测评价单元;交叉口宜作为一个检测评价单元;当二个相邻交叉口之间的路段长度大于50Om
11、时,应每20Onl50Om作为一个检测评价单元,不足200m的按一个检测评价单元计;5. 2.2宜对每个车行道路面检测评价单元进行编码,历次检测评价单元编码宜相对固定,道路检测评价单元编码宜以城市代码(4位数字)+区县代码(2位数字)+类别编码(6位数字)+道路等级编码(1位字母)+路线编码(3位数字)+车道编码(1位字母)+单元编码(3位数字)+路口编码(1位数字)组成(如图1所示),评价单元编码规则参见附录A。0F1111r1.-跨口蝙码a位)I单元编码(3位)车道编码一I车道字母(I位)道路编内=道路序号(3位)=道路编吗=道路等级(1位)=分类代码-、类(2位)分类代3中类(2位)分类
12、代码=大类(2位)区域编码(2位)二城市编码(4位)图1单元编码示意图a)城市代码、区县编码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b)道路等级编码:快速路-K;主干路N;次干路-C;支路及其它Bc)路口编码用一位数字表示,路口:1,非路口:O05. 2.3人行道检测评价单元编码宜以城市代码(4位数字)+区县代码(2位数字)+类别编码(6位数字)+道路等级编码(1位字母)+路线编码(3位数字)+路幅编码(1位字母)+单元编码(3位数字)+人行道代码(1位字母)组成。a)路幅编码:起点至终点方向人行道-R;终点至起点方向人行道-L。b)人行道代码:字母P。5.3检测前准备工作5.3. 1检测前的准备工作主
13、要包括下列内容:a) 收集道路的设计和竣工资料、历年养护和检测评价资料、材料和特殊工艺技术、项目地气候等资料;b)组织技术人员现场踏勘,掌握现场情况,查看待检测路段范围内的地物、地貌、交通状况等周边环境条件:c)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准备交通维护设施;d)准备仪器设备、记录表格等。5.3.2定期检测或特殊检测的专业检测机构应根据检测目的,结合道路的实际情况及委托方要求,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可包括下列内容:a)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和建养资料,路面结构层组成及各层厚度,道路等级、设计弯沉值、设计荷载和设计速度等。b) 检测目的、范围和周期:C)检测依据的规范标准和有关的技术资料;d) 检测内容、检测方
14、法、检测频率、检测数量及测点布置;e) 检测的车行道或人行道编码;0检测实施步骤、工作进度计划和实施过程的控制;g) 拟投入的检测仪器设备、材料、人员组织计划;h) 交通疏导、安全文明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应急预案和环保要求。6车行道路面定期检测评价6.1一般规定6. 1.1城镇道路车行道路面技术状况标准评价体系的检测内容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a)沥青路面:常规检测应包括车行道的病害与缺陷、平整度、抗滑性能和基层损坏状况;快速路和主干路应进行路面抗滑性能检测,次干路和支路宜进行抗滑性能检测。结构检测应以路面回弹弯沉值表示。b)水泥混凝土路面:常规检测应包括路面行驶质量指数(RQI)、路面状况指数(PCI)。结构检测应包括接缝传荷系数、脱空状况。6.1.2道路定期检测的抽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a) 常规检测应对全数检测单元进行检测与评价;b) 当道路的综合评价指数(PQI)评为B级时,应选择不少于30%的检测单元进行结构强度检测;道路的综合评价指数(PQI)评为C级时,应选择不少于50%的检测单元进行结构强度检测:道路的综合评价指数(PQI)评为D级时,应对全数检测单元进行结构强度检测:c) 当条道路划分的检测单元数量少于或等于5个时,应对全数检测单元进行结构强度检测。6.1.3城镇道路路面定期检测指标及数据指标宜按表1要求,采用自动化设备检测时应全线连续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