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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篇2024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及心得感悟第1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感受很深,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意识。一、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提高自我的思想和精神境界。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上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不能放松自我改造,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模范遵守国家和单位有关各项规定,要充分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遭“罪”,大脑中要时时绷紧这根弦,时刻警醒自我,筑牢防线。一个人如果平时不注意学习,放松了自
2、我要求,久而久之就会忘记了自我的职责,思想上就会慢慢放松警惕,贪欲的思想可能就会逐渐滋长,从而可能向犯罪的道路上迈进,所以我们要讲政治,加强政治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在思想上筑好防腐第一道防线。二、端正职业道德思想增强道德观念,从严自律。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此刻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持续清醒的头脑,越要持续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我,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慎小慎微,每一名觉员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必须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
3、注意,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头脑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脚踏实地干事,堂堂正正做人。一个人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就不会去干好本职工作,心思也不会放在单位发展上,而只见利就图,有乐就享,为一时的贪欲而毁了自我。所以必须要端正好从业道德思想,严守职业道德底线,在人生上要淡泊名利,在工作上要向上对得起单位,向下对得起员工,尽心尽力为单位发展干好本职工作。三、在加强作风建设上,党员干部应做好四个方面的表率。一是在学习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上作表率;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三是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上表率;四是增
4、强拒腐防变的潜力上作表率,作为领导于部就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成为广大党员面前的一面旗帜。AAC-第2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一、学条例始终保持党的纪律严肃性。通过学习条例,使我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
5、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二、学条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战斗力、凝聚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的处分条例增加了廉洁自律方
6、面的规定、加强党风建设的决定、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例、党的监督条例以及民主制度的若干意见,这使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得到了大大的丰富,增加了条例的可执行性。今年是全区作风纪律整顿年,作为XX街道党工委负责人,我按照区委、区纪委要求,要求自己做到清正廉洁、执政为民,严格按照条例约束自己的言行。其次,抓好班子建设和党员教育,确保党的纯洁性、先进性,使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三、学条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党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维护党的纪律,促进每个党员干部干净办
7、事、廉洁从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推动作用。我一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遵守,以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做好自己的工作,为建设和谐红旗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第3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全体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202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通过学习新条例,作为一名基层党组织书记,我对纪律规矩和监督执纪工作又有了新认识和新体会:学习新条例,要强化学习懂规矩。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学习党规党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牢
8、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要清醒看到抓好政治理论和纪律规矩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抓好新条例的学习,逐章逐条细读,长期反复学,主动接受党纪条规和廉政警示教育,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学习新条例,要强化纪律知敬畏。党章、党规就是最大的纪律和规矩,当前特别是要学习贯彻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与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一起学,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时时处处以条例准则为镜,进一步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和规矩要心怀敬畏,就是把党的纪律规矩视为带电的高压线,时刻绷
9、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行动上守住慎初慎微的关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生活中,面对党纪国法、面对规章制度,一定要心存敬畏,始终具有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努力争做讲规矩、有纪律的模范。学习新条例,要强化执行抓落实。聚焦“执行纪律合格”,强化纪律规矩,严守政治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自觉聚焦盯紧落实总目标,克服麻痹大意松懈厌战情绪,以维护稳定为己任,不折不扣落实各级党委维稳决策部署和措施要求,做到尽心尽力尽责。自觉远离违纪违规红线,坚决抵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偏离宗旨,脱离群众”“精神懈怠,作风漂浮”“责
10、任缺失,不愿作为”的歪风邪气;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本单位规章制度,自觉在上下班签到、请销假、值班等制度执行上做出表率,要严守工作纪律,杜绝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面对金钱、美色等诱惑,要算好政治帐、事业账、经济账、亲情账、名誉账和自由账,坚决守住廉洁底线。作为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在自身模范遵守规矩纪律的同时,对于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还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形成人人知晓纪律规矩、人人敬畏纪律规矩、人人严守纪律规矩的良好氛围。第4篇新时代十年,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
11、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同时也要清醒看到,管党治党还存在一些问题。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靶向施治,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执纪、精准执纪,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坚持靶向施治,充实违纪情形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一些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条例充实完善一些违纪情形的内涵与外延,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2023年11月,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周清玉搞迷信活动,私藏
12、、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条例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的问题,条例进一步完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如,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保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的高压态势。梳理近年来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较为
13、多发。比如,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对配偶违规在管辖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知情但未予纠正,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中国光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等等。对此,条例在规范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第104条完善违规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行为的处分规定,第107条完善领导干部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针对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细化完善处分规定,织密制度笼子针对监督执纪发现的痛点堵
14、点难点问题,条例将原来一些适用相关纪律兜底条款处理的违纪行为逐一细化,完善为具体的纪律条款,给党员干部划定的行为边界更加明确,纪律标尺更加清晰。比如,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在第56条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91条充实对因私出国(境)中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党员干部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增强组织观念。立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第126条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等等。条例还加大了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在第143条增写,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
15、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行为的处分规定。坚持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条例的修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充分体现出在责任上全链条、管理上全周期、对象上全覆盖的特点,有力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在对象覆盖方面,修订后的条例将第141条、第142条等多个条款中关于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删除,这就意味着无论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还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受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员,以增强现实针对性,体现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决心。在管理周期方面,梳理各地退休干部被查处的案例,
16、有的在职时便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企图利用退休逃避惩罚,妄想“退了退了,一退就了”,直至“东窗事发”;有的在位不收退休收,利用退休“打掩护”,上演“期权式腐败”。针对这一现象,条例对党员干部离岗后和在职时一并提出严要求。第105条、第106条完善对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规从业行为,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警示党员干部无论在职还是退休,都要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在责任链条方面,条例不仅对党员干部自身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而且充实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条款,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