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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篇汇编专题学习2024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研讨发言材料及心得体会AAA弟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三次对这一重要党内法规进行修订,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这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是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问题、新要求、新形势,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新违纪行为,为党员干部划出的“红线”,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通过认真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准确把握实质,坚决不碰高压线。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自身的行为。要把条例学深、学透,要让条例入脑、入心,要使条例成为约束自身行为
2、的高压线。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自觉适应新常态,全面防止灯下黑。条例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突出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它是对全体党员的纪律约束,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条例的修订和颁布,关键在于落实和执行,充分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遵守条例,勇于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灯下不黑,心中无愧。三是积极带头表率,努力争做示范员。先进性,是共产党员不同于普通群众而必须具备的一种基本品质。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和践行,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
3、锋模范作用,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好带头表率,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加强作风建设来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以反腐败不懈努力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明确了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的努力方向和基本要求。作为一名基层党委书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防微杜渐,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
4、增强看齐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对照先进典型,激励自我,净化自我,提升自我,强化担当意识,把自己负责的每一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5pJm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自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以后,我们党三次对党纪处分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释放了用铁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强烈信号,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坚决维护习近
5、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贯穿始终,体现在新修订条例内容的方方面面。作为一名有着XX年党龄的共产党员,对发挥好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有了更深刻感悟。一、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把学习条例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紧密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在对象覆盖方面,修订后的条例将第141条、第142条等多个条款中关于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删除,这就意味着无论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还是违规干
6、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受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员,以增强现实针对性,体现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决心。在管理周期方面,梳理各地退休干部被查处的案例,有的在职时便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企图利用退休逃避惩罚,妄想“退了退了,一退就了”,直至“东窗事发”;有的在位不收退休收,利用退休“打掩护”,上演“期权式腐败”。针对这一现象,条例对党员干部离岗后和在职时一并提出严要求。第105条、第106条完善对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规从业行为,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警示党员干
7、部无论在职还是退休,都要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锻造过硬的干部队伍。俗话说,“严是爱,松是害,不管不问要变坏”,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全旗最大的执法单位之一,权力大、责任重、廉政风险较高,必须用条例规范党员的一言一行。要时时刻刻盯住工作人员要有“规矩”意识,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敬畏法律、尊重法律、守法守规,不能如脱缰野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随时随地的提醒工作人员对自己“严一些,“狠一点,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警示,及时纠偏。使所有行为作风始终在法治轨道,将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市场监管局所有干部职工的日常习惯
8、。让“规矩”意识立起来,让法律法规落实下去,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法治素养,向上向善的追求,懂得自尊自重自律,对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有正确认识,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理性的选择。三、在工作中树立新标杆,努力打造模范机关。打铁还需自身硬。领导班子、特别是班长要率先垂范。我将带领我局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严密程序规范,严格审慎用权。一是以学为导,筑牢思想政治之魂。在学习理论和党内法规时,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核心地位把要求具体化、落实在行动中。二是以律正本,把纪律挺在前面。用严明的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给市场监管系统各级党组织以坚强有力的保障,让它们发挥作用强劲有力,保证党员干部模范
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完成工作卓有成效。三是以做为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笼子,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多环节地将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融入到中心工作中,自觉接受党的纪律性约束。四是以干固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记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任何时候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为人民谋利益,坚持情为民所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弟二篇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条例为何再次修订?此次修订有哪些突出特点?将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
10、展起到什么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处分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首先体现在总则的几处增写中:在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第三条总体
11、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在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等内容;与此同时,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的具体条款中,处处体现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的贯彻落实一一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
12、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纪律中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要求,聚焦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再次修订,进一步
13、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着重要意义。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难点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但禁而未绝、改头换面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此,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处分规定的针对性。在群众纪律中,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工作纪律中,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
14、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多处修改,彰显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态度。聚焦党员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写了多条处分规定,充实完善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滥用问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以统计造假为例,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条例还规定,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15、处分。又以滥用问责为例,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与此同时,条例还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在工作纪律中增写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情节较重或严重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2023年11月16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的消息通报中,一处细节引人注目: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针对执纪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类似问题,条例也作出了相应修
16、改。如在政治纪律中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还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等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条例第一百三十条增写一款,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坚持与时俱进,在总结从严管